「马慧茹:试论网络民意的形成及特征」正文
摘要:网络给民意提供了新的言说环境和表达渠道,不同的声音在网络空间交流、冲撞和激荡。网络的热闹景象自然带来人们的关注目光,只是人们对网络的理解各不相同甚至针锋相对。对于网络民意,应将其放到深层的社会变迁和系统的理论阐释当中,从发生学角度理解其勃兴的逻辑进路。网络民意自身的异质特征,提醒我们更客观地看待网络的自由气质和政府对网络的管制。对待网络民意,应坚持自由与管制之间的平衡,以协商原则制定相关政策。
1994年4月20日, NCFC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连入Internet的64K 国际专线开通,实现了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从此中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真正拥有完全功能的Internet国家。从那以来,网络在我国已经深入到相当人群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网络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无形影响相伴随的,是它对公民政治生活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相当数量的网民已经习惯在网络中发表自己对当前事件的见解,并将之视为自己的网络生活状态。与浩浩荡荡的网络民意相比,政府看到更多的是这样一种虚拟政治参与的负面影响,并通过一系列的法规和具体举措予以管制,二者之间的争论可谓针锋相对并各有说辞。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展开对网络民意的政治学思考,探求网络民意的诸多面向及其相关问题。
一、概念厘定
在当今政治生活中,民意是一条无法绕开的河流,民主政治和威权政治皆是如此。既然无法绕开,人们自然要来探究它,但困境马上就浮现出来:民意之河是如何源起的?它为什么时而湍急,时而温和?它将流向哪里,激起怎样的浪花?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并激励着学者们持续不断的学术探索,其吊诡是学者们的学术探索反过来又消解了人们明确界定民意的种种努力,民意概念更纷杂了。难怪美国政治学家凯伊(V.O.Key)发出如此感慨:“要很精确地来谈民意,与了解圣灵的工作没有两样。”
民意的纷杂状况一度带来学者的质疑,有人甚至要求放弃这一概念。然而,“这个概念就是不死”???。20世纪以来,民意概念早已随着一波又一波的民主化浪潮,在地球各个角落生根发芽。学者们亦不再谋求共识性的民意定义,而是从传播学、社会心理学、法学等领域深入民意研究,大大丰富了这一领域的知识积累。其中以民意测验为代表的实证研究更是方兴未艾,直接参与到现实政治生活中。
基于本文的讨论逻辑,界定关于民意的广义概念框架仍属十分必要。这里采用韩念西(Bernard C.Hennessy)在其1965年所著的《民意》一书中所做的界定:“民意是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针对重要议题表达其复杂偏好的综合。”这一概念大概指涉了民意的如下要素:民意指的是非政府的个人、公众和组织公开与非公开的意见表达;民意指向的对象往往是具有一定公共性的社会事件和问题;在意见的表达上具有多种形式,韩念西指出字词、口语、手势等都足以表达一定的态度与看法。
网络具有的便捷性、交互性和隐匿性等特质,使其克服了成本、信息、地理等方面的限制,提供了新的民意环境和表达渠道。人们经常在BBS、论坛、博客等场所就具有一定重要性的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同的观点相互交流、碰撞乃至外溢。在此,人们以虚拟的方式乐此不疲地表达自身的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需要指出的是,网络民意不是网民的个人意见,而是网民个人意见的汇集;同时它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存在内部差异的有一定影响力的网民群体意见的表达。
二、从发生逻辑看网络民意
一个现象的产生、发展总有其背景因素,网络民意也不例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尤其是非公经济增长快速。与之相伴随的是我国民间力量的增长,并表现出一定的与国家相区别和互动的倾向,这种民间力量的增长必然要求立基于自身的权利表达。但在现实层面,人们的权利表达并没有宪政平台和司法制度的有力支持,传统媒体除了大多带给人们一些经过过滤的信息外,也并没有提供一个具有交互特征的言论空间。网络的出现,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言论的最后一道话语空间。人们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样,将自己在前两个空间无法实现的夙愿在这里酣畅淋漓的表达出来。
我们还应该从更广的范围、更深层的理论层面来理解网络民意的发生与热闹。
在后现代背景和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政治领域萌发出诸多传统政治无法解释的新状况。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通过对“解放政治”和“生活政治”的研究、阐释回应这一变迁。吉登斯认为,解放政治是“一种力图将个人和群体从对其生活机遇有不良影响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一种观点”。???在这里,解放政治大概意指一种以权力谋取生活机会的政治,它主要与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等冰冷词汇相关,力图将人从压迫状态中拯救出来。从历史的角度看,吉登斯意义上的解放政治正好验证了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变迁。那什么是生活政治呢?吉登斯接着指出,“相对于解放政治关注的是生活机会而言,生活政治关注的是生活决定,这是一种如何选择身份及相互关系的政治。”???在吉登斯的理论阐释中,生活政治是在对现代性的反思性认识中生发出来的。现代性走向成熟的过程也是其问题凸现的过程,针对现代性的理性禁锢,“回归生活世界”成为一种哲学潮流和人类内心的真正渴望。在生活政治时代,传统政治的影响力日渐式微,人们更关注如何促进自我实现,更在意个体的具体感受与生活质量,人们更多地从人类事务层面去理解政治,环境、科技、堕胎和人与人的关系等问题都成了人们政治关注的对象,从而衍生出生态政治、身体政治和认同政治等不同领域。
需要指出的是,吉登斯对解放政治和生活政治的区分,并不意味着解放政治已被生活政治所取代,其目的在于将当代种种政治现象纳入到学术考量的范围之内。事实上,解放政治和生活政治往往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尤为明显。可以说,今天的中国相当多面,有时甚至给人无法辨识的困惑感。一方面,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问题复杂、矛盾重重,消除贫困、保障劳动权利、争取自由民主这样的解放政治目标将长期存在且十分紧迫。另一方面,生活政治的层面也在悄悄生长,部分已解决具体生活需要的人们转而关注那些关涉自我实现的政治话题,体味政治的生活意义和价值。从解放政治和生活政治的进路出发,我们大概可以把我国当前的网络民意作如下表述。
从2003年以来,孙志刚案、李思怡案、刘涌案、宝马案等一个个网络维权事件接踵而来,有学者形容民意在网络的现身“不是嘘的一声,而是轰的一声”。???不难发现,在这些事件中,人们关心的主要是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消除相对差距、实现机会均等等具有解放性意味的事件。民意在这些事件的聚集、散发是与当前社会的矛盾和问题息息相关的。
网络民意生成、扩大和提升之后,自然就具有了某种舆论影响,并以它自己的方式参与当前的政治互动。我们看到,网络民意在对公共事务发生影响的过程中,与传统媒体存在一个逐步关联的倾向,这一倾向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种是一个事件在经传统媒体的报道而无法深入下去的时候,网络接过这个接力棒并促使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如《南方都市报》对孙志刚事件的报道在因政府的舆论引导无法深入的情况下,在网上找到了其讨论的场所,并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而获得了一个相对不错的结局。一种是网络舆论向传统媒体的流向,一些事件经过网民的广泛讨论,引起当局的关注和重视,从而为传统媒体的报道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言说空间,使得传统媒体对这一问题的报道成为可能。
当前,网络民意在公共事务的介入方面已经向我们展现了相当的成果。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孙志刚案、李思怡案,就是因为网络民意的影响,使得相关责任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前者还直接导致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网络民意渐响的声势,甚至引发了关于“网络民意是否干预司法独立”的热烈讨论。
但是,人们的网络政治参与并不仅限于此。在事关维权的解放政治之外,人们在更为宽广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人们的讨论围绕着诸如环境、人与动物的关系、人的生活方式、性别歧视、人与网络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与网络维权所带有的英雄色彩不同的是,网民在生活政治层面的讨论显得相对温和,范围更广,更为常态。近些年来,比较著名的有保护虎跳峡行动、木子美事件、芙蓉姐姐、代孕妈妈现象、博客的勃兴、高跟鞋踩猫事件……这样的名单可以列得很长。以最近发生在网上的高跟鞋踩猫事件来说,无论是其发生的原因、传播的途径还是对人造成的影响,都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网络生活政治事件,并进而溢出网络,在更广的范围内传播。网上图片显示,一位打扮入时的女子,堂而皇之地将自己曝光于公众面前。而且她选择了风景秀丽的地方,身着性感的裙装,用特写镜头记录了小猫惨死的过程,最后还留下一张若有所思的面孔。???在网友的追查下,发现这是一个叫做“碾踩世界”的虐待小动物组织,专门制作残忍虐待小动物的图片和视频在网上传播。对很多人来说,图中女子的行为给人的冲击是离奇震惊的,面对这样的问题,不能不令人深思。人为什么变得如此残忍?人和动物的关系应是怎样的?我们是否应立法面对这样的事情?人对待动物如此残忍,那人对人呢?人们由此转而讨论它对人的心灵以及人与人的关系造成的伤害。在这个意义上,高跟鞋踩猫事件直接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以至侵入个体自我认同的核心。无论人们以怎样的态度看待这些问题,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这样的生活政治讨论在网络早已热闹展开。
三、网络民意的喜与忧
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开放的场所,使得一定程度的政治讨论和参与成为可能,在这里,大众以平民精神反叛原本严肃、呆板、无法触及的政治生活。但是在这样热闹景象和良好现状的背后,也隐藏着重重危机。
“网络是一个巨型的化装舞会,在这里人们隐去了真实的身份特征,而其行为也可能变得无所顾及。”网络隐匿性的独特诱惑色彩同时带来网络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网络隐匿性带来的积极后果是有助于网民消除各种顾虑,带来真诚和坦白的交流,利于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而其消极后果则意味着网民在网络中无须承担责任,人的言说往往带有游戏心态,甚至充满随意与欺骗。
网络的开放性使它在原初意义上向所有的人和所有问题开放。正是基于网络的开放性特点,任何人都可以针对任何问题在网络世界表达自己的政治倾向和生活态度。言论表达上的无禁区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参与热情,形成一种难以描绘的虚拟政治参与。围绕重要公共事件的民意参与往往在网络意见领袖的带动下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实现一定规模的网络聚集和政治动员。而网络信息的越界流动,使得混杂的信息迅速即可传播到地球任何角落,进而干预到现实世界的治理和决策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互联网时代,混沌学所言的“蝴蝶效应”不再是一个神话。网络的开放性以及言论的自由传播自然加剧政府潜在的安全焦虑。
美国法律与宪法学者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在《网络共和国》一书中讨论了网络民意的另一隐忧。桑斯坦指出,网络给人们提供了强大的信息过滤和筛选功能,其负面的结果是降低了自由民主社会成员之间的共同经验,甚至导致小团体内部的封闭和极端化倾向。“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
网络的自由气质在令网民眉飞色舞的同时,也至少从以下方面使政府担忧:一个方面是其影响范围无视国界,趋于无所不在;另一方面是网络的隐秘性使得信息很容易传到罪犯和反政府人士的手中,而其追查寻踪却相当困难;还有就是网络民意的极端化倾向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民众的国家认同。
四、政府的网络管制
网络民意的上述问题自然带来政府对安全问题的深深隐忧,并萌发出网络管制的本能冲动。但对政府介入网络管制的原因却不能如此简单理解,而应放在更大的政治学背景中加以认识。
一般来说,赶超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大都面对政权的合法性困局。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在其关于政治发展的经典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的著名命题。在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以及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加上大众媒介的发展和国外价值观念的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