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岱:文化现代化:作为普世性的生活方式现代化

作者:发布日期:2012-07-16

「金岱:文化现代化:作为普世性的生活方式现代化」正文

1990年以来的二十余年,中国发展呈现出经济现代化与文化保守化的宏观轮廓(不是说文化现代化全无进展,而是说其处于某种程度上被文化保守化遮蔽的状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出现了一边轮子向前,一边轮子往后的畸型病相。当今天我们面临经济成就巨大,而社会与精神问题日益严峻的境况时,我们越来越不能不问:在经济现代化高速行进了二、三十年后,中国发展显然正在出现一新的拐点,文化现代化(亦可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再一轮新启蒙)是否需要突出地摆上前台?

一、 现代文明的普世性结构形态与指标系统

如果说,面对当下中国问题,文化现代化必须紧迫地走向前台,那么,何谓文化现代化呢?这并非一个自明的问题。

要问何谓文化现代化,必须要重问何谓现代化。

在今天,现代化已几乎等义于经济现代化,经济现代化甚至已成为国家发展的路径依赖。以至于当有朋友看到了经济现代化是远远不够的,便主张把“现代化”这个词索性一并送给“经济”,说现代化就等于说经济现代化,要说经济现代化以外的内容,则另找一词,如“现代性”[1]。但我总觉得“现代化”一词是不能只送给“经济”的。

现代化当是达至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运动和运动过程。换言之,从传统文明,传统社会向现代文明,现代社会转型,是一运动过程,这个运动过程,即谓现代化。所以,现代文明,现代社会和现代化,其词义是基本同一的。

显然,我们不能说,现代文明就只是经济文明,现代社会就单是财富社会。现代化当然也并不等义于经济现代化。在概念的使用上,我们不能把“现代化”只送给“经济”;在事实上,中国的发展也不能只有经济现代化,尤其是经济现代化先行突进了二十余年的今天。

然而,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现代化)究竟还有哪些内容?究竟何谓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现代化)?

我不想对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现代化)作一本质主义的概念界定,也不想对这一概念的内涵――现代性,进行详细描述,我认为直截了当地对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现代化)这一概念进行一种外延性的结构形态与指标系统的简略勾勒,也许较易取得共识。

(一) 中国传统文明的基本结构形态

传统文明之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元垂直的同构二分形态,即家与国(家国)。

传统文明之中国社会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家庭、家族,以及由家族聚落而形成的血缘与地缘性的乡村,即家乡;其二为主宰千万家的一家――皇家、主宰皇家的君主、君主所表征的家国,及其君主所统领的官府(官方政府)。

这两个层面是同构的,国“家”乃是一“家”的类比性结构复制,衍生,扩展,放大,国“家”乃是万家之总“家”;其间是一个统一的逻辑,即自然的血缘与类比的泛血缘的逻辑,大大小小各层各级的“家长”专制的逻辑,一切隶属于“家长”统治(政治)的逻辑,经济和文化不管在一“家”还是在国“家”都没有自身的独立逻辑。所以,两个层面是垂直关连而一元的。

但确实也有二分。秦朝所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县以下不设官府。所以有庙堂与江湖的二分,即国家与民间(社群)的二分。由于自然的血缘与地缘逻辑,民间(社群)的层面仍具有一定的自然自发自律自治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有机体性质。

1949年之后,一方面中国摆脱了自1840年以来逐渐沦为半殖民地的厄运,取得了完全的民族独立,国家空前统一完整凝聚,生产力(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等)方面认同普世的现代化准则,且认真地摆上了议事日程,尤其是国防现代化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另一方面,国家经济社会形态却搬用了斯大林模式,成为绝对一元垂直至底的科层结构,其全国上下顶底,各条各块,各地方各单位,城市中各街各巷,农村中县以下乡镇、公社乃至于大队小队、生产小组,都成为了政府架构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计划,行政统辖,思想划一,成为一种完全人工的钢性结构,有如人工建筑物。

可是社会应该仿生于生命有机体,还是仿照于人工建筑物呢?

我们知道,作为生命有机体,如人体,头脑(思维和意志),是不能够直接掌控自身中的各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有机系统的,如植物神经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人不仅不能直接掌控自己的心跳、血压,甚至不能直接掌控自己的排泄,不能直接指挥自己身体的许多器官,更不用说自身的细胞生灭长停等等。

然而,在1978年前三十年中国社会的钢性的完全一元垂直至底的结构中,连传统中国社会还能够葆有的同构二分也不见了,民间消失了,自然的血缘逻辑也失效了。整个中国社会成为了一个只有头脑,没有任何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的唯意志之国。

从理想方面看,这是一个乌托邦实验,是数千年“天下为公”的中华之梦的实现。其中抽去了自然的血缘逻辑,而变成了一个以单纯类比逻辑构造的泛血缘的巨“家”。在理想状态下,人们确实能在国家的细胞“单位”中感受到“单位”如小“家”,国家如大“家”的可依赖感和安全感;可是在不理想状态下,则很容易形成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封建专制严重回潮,甚至整个社会发生陡然崩溃的景象。因为支撑这个钢性结构的是三个因素:最高领导者的意志、所有人的高位类“家”道德、全封闭结构内部的残酷政治斗争。而当最高领导者意志一时失控,高位“家”道德失灵,于是剩下的就只是全封闭结构内部的残酷政治斗争了。而一个没有了丝毫自然自发自律自治之社会有机体系统的钢性结构,这样的全封闭内部残酷政治斗争,导致的当然就只能是增熵,整体因无序自残迅速瓦解。

应该说,1978年前三十年的中国社会,就基本结构形态这一方面而言,是传统文明,传统社会结构形态的某种极致性变异发展,或者说是变异的极致化演生,而少有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因素。1978年以来关于以文化大革命为原点的反思,有两条路径,一是认为文化大革命乃至1978年前三十年的问题,在于没有能够真正实现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二是认为,文化大革命乃至1978年前三十年的问题,在于与传统文明发生了断裂,这一断裂之罪的始作俑者当归于中国的现代启蒙――新文化运动。我认为,后者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二) 现代文明的结构转型与指标构成

1978年以后,随着我们对斯大林模式之计划经济的抛弃,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破冰,尤其是随着19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一个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恢复了它的蓬勃生机,一个新的,更多具有现代文明因素的社会结构形态逐渐出现了。

近年来许多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论,主要是以1978年前三十年的“平等”和“道德”来诟病1978年后三十年发生的贫富悬殊问题。我们当然不是说贫富悬殊等不是负面问题。但是我认为,非常严重的问题是,我们对1978年后三十年中国发生的变化的本质是根本性地缺乏认知的。中国1978年后三十年发生的变化,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的恢复。

现代文明之社会的结构形态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市场经济这一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相类于社会整体的血液系统,这一系统被阻抑了,社会整体就枯竭了;这一系统畅达了,血气旺盛了,社会整体就自然强壮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只三年,中国的吃饭问题就解决了,正是因为这个道理)。事实上,生命的本质就是自然自动,当每一个细胞――个人,以及每一个细胞群――自治经济实体,都回归生命本质,自然自动起来,社会整体的血液系统当然就自行畅达起来了。

当然,这一态势还在发展当中,还远未成熟,中国社会有机体系统的恢复或发育还只约莫一半,还存在着许多困惑,混乱,矛盾,以及探索的巨大空间。

事实上,现代文明,现代社会是有其普世性的基本结构形态和指标系统的。

可以说,与传统文明,传统社会的一元垂直型结构形态不同,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结构形态是多元平行型的。与传统中国社会的一元垂直同构二分不同,与1978年前三十年的一元垂直无分亦不同,现代文明,现代社会之中国,应当呈现一种多元平行异构三分的基本结构形态。

这种多元平行异构三分的结构形态,即经济、文化、政治三元素之分,其中政治当类于社会整体之首脑,而经济与文化则当是社会整体之两个根本性的自然自发自律自治的社会有机体系统。

此三者之间虽也有贯穿逻辑,并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协同,相互制衡,但并不同构,并不互相隶属,尤其是经济、文化并不直接受控于政治意志,而是各有其运行轨迹,各有其自身的独立逻辑。

现代文明,现代社会之政治的逻辑,是权利逻辑,意志逻辑――公民个人权利和公民公共意志的逻辑;现代文明,现代社会之经济的逻辑,则是建立在市场各主体契约交换基础之上的资本逻辑;现代文明,现代社会之文化的逻辑,则是自洽于“现代”之历史条件的精神价值理想和文化认同等的逻辑。

这样的多元平行异构三分,其普世性指标系统摆出来,我想,当代中国也应当是能有大致共识的。这一指标系统的主要项目为:

其一,经济:科学技术、工业生产、市场经济;

其二,政治(制度):法治国家、民主政治、理性治理;

其三,文化:自由个体、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族国家。

二、 文化、文化现代化与生活方式现代化

现代文明的普世性指标系统中,经济现代化的诸项指标,在当代中国无疑是已有了绝对充分的共识;政治现代化或曰制度现代化的诸项指标则还会有种种的阐释,不过这不在本文的论域中;而文化现代化的诸项指标,则显然要引起许多的疑问,需要详加讨论。

我们将文化现代化普世性的基础指标系统诸项厘定为自由个体、公民社会、民族国家,是就“文化是生活方式”这一原则而言的。“文化是生活方式”是英国文化批评家雷蒙德・威廉斯的创造性开展,亦是伯明翰学派乃至整个国际性当代文化研究思潮的理论奠基之一。

(一) “文化”概念认知的重新编码

通常我们将文化这一概念理解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器物文化三个层面,而对所谓精神文化则主要理解为文学、艺术、学术、教育、宗教以及大众传播等,总之可以说人们通常将所谓文化或曰精神文化直接等义于人类的符号生产。当然,较严肃一点的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则将这些符号生产之产品的思想与精神内容也包括在内。尽管对文化概念的理论上的解释多的数不胜数,然最习见的还是这种文化即符号生产及其内容的理解。

但是,雷蒙德・威廉斯在《漫长的革命》一书中却这样界定了文化的三种含义:“首先是‘理想的’文化定义,根据这个定义,就某些绝对或普遍价值而言,文化是人类完善的一种状态或过程。……其次是‘文献式’文化定义,根据这个定义,文化是知性和想像作品的整体,这些作品以不同的方式详细地记录了人类的思想和经验.……最后,是文化的‘社会’定义,根据这个定义,文化是对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表现艺术和学问中的某些价值和意义,而且也表现制度和日常行为中的某些意义和价值。”[2](126)

我试着对雷蒙德・威廉斯的这个意思进行了基于汉语语境的延伸性的重新编码。我认为,所谓文化,首先是作为一种价值理想,精神理想,可以称之为作为价值理想、精神理想的文化,亦即价值文化或曰理想文化。例如关于“大同”的价值理想、关于“自由”的价值理想,就是人类在不同文明史阶段所拥有的不同的价值文化,理想文化。其次是作为符号生产,可以称之为作为符号生产的文化,亦即符号文化。也就是各种想象和知识的符号生产之制度、产品及其思想与精神内容。再次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可以称之为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亦即生活文化。例如生老病死皆主要完成于家庭、家族之中、主要完成于单位之中与主要完成与社会之中的各种生活形态,就是很不相同的生活方式,生活文化;大家族与核心家庭、一夫多妻与一夫一妻亦是很不相同的生活文化。

所以,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之上的那个文化),不仅止于精神文化;但也不只是生活方式。文化乃是价值文化(理想文化)、符号文化与生活文化的统一。

文化根本上就是人化,即马克思所谓“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人类从自身的角度,自身的元结构出发,按自己的价值理想感受、理解、把握和改造世界。所以,价值文化(理想文化),是从文化角度看待和理解世界的最本质的层面。但价值文化(理想文化)存于人的心灵世界(波普尔意义上的“世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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