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霞: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能完全杜绝腐败?

作者:孙红霞发布日期:2013-01-18

「孙红霞: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能完全杜绝腐败?」正文

很多人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彻底整治腐败。其实不然,国外实行官员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是符合他们国情的,所以有明显的效果和明显的防腐约束力。但这些制度如果用在中国,恐怕就没有那么神奇的效果了。中国的官员可不是大傻,他们鬼精鬼精的,他们会声东击西,掩面失实的搞贪腐游击战。

1 中国官员会把黑钱洗成白的

中国官员会黑白颠倒,会把黑的洗成白的。反腐专家、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总结了目前腐败公职人员洗钱犯罪的五大“招数”。

存进银行

存进银行或者由其亲属出面,或者用假身份证去异地银行存黑钱,银行工作人员难以辨别真伪。

案例:辽宁第一巨贪――鞍钢废钢处原处长赵忠升贪污、受贿案中,赵忠升所得赃款共计894万元人民币、4.8万美元、6.2万港币,这些钱大多数都是赵忠升以其亲属的名字存入银行的。

先捞后洗

一些贪官在位时拼命捞钱,捞够了就转移阵地办企业、开公司。这种洗钱方式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下海后,与有些惟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一般都会宣传自己“大发特发”,惟恐别人不知道。

案例:甘肃省清远矿务局兰州办事处原主任王某在职期间大肆侵吞、挪用公款、受贿,聚敛资金250万元,然后辞职下海以个人名义开办了一家私营公司。

边捞边洗

这种洗钱方式比较普遍,贪官自己利用权力拼命捞钱,亲属则下海开娱乐场所、餐厅,办企业,用这些方式来掩盖黑钱来源。

案例:王某是某市一名政府官员,他将他的非法所得都转移到其妹夫围棋茶馆的账上,由于此茶馆是定额征税,经营的实际收入是多少也无法查证,这样他就成功地使其非法收入合法化了。

连捞带洗

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但由别人代理。这样既可以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案例:1998年,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一手创办了一个企业,从表面上看,企业董事长是殷凤珍、殷凤军,但幕后老板却是丛福奎。丛福奎将巨额贿赂款全部打入企业账上,从而使其腐败所得变成干干净净的经营所得。

转到境外

一些领导干部把子女送到国外,用支付教育费、保险费、佣金等方式套购外汇,再汇到境外。此外,一些腐败分子勾结国外公司,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再从其手中拿回扣,然后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还有一些腐败分子先在国外设空壳公司,然后利用手中职权将非法收入以对外投资的形式汇至境外。

案例:首钢船务公司原总经理邵军为掩饰其100万美元的受贿所得,通过在英国设立空壳公司进行洗钱活动。

以上五种洗黑钱方法就能让官员表面上洗的很清廉,用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能奈他们何?

2 中国官员会用离婚逃脱罪责

结婚是男女双方的结合,离婚是夫妻双方的分离。男女有感情就结婚,没有感情就离婚,这本无异议。但在中国,离婚则成了很多人逃脱罪责的手段。

一个市的市委书记,在某市任职期间,与私人老板合谋,搞非法融资开了一个上亿元的高级绿色餐馆。很多人以为政府组办的,肯定能赚大钱,所以都大把的投钱进去想获丰收。

后来东窗事发,事情败露。很多人的钱都赔了进去,血本无回。那市长很聪明,立刻与结发妻离婚,把所有罪责都推到了他妻子的身上,说自己不知道有此事,都是他妻子暗地里背着他干的。然后,大把的用钱买通调查人员,结果,不但没有追究任何责任还高升到省里当上了副省长。很多人私下里议论纷纷,但苦于没有抓到凭证,也不敢多言。

中国官员有“金蝉脱壳”的假离婚计策,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能奈他们何?

3 中国官员会与朋友官商勾结

在改革初期,很多人都靠银行贷款发了大财。那时候,贷款不需要个人诚信度,只要有银行亲戚、朋友或熟人就能贷款。贷了款的人有的开公司做生意,有的搞房产,有的再次高贷给别人收取高息利息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人有的发了财也还了贷款,但一大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按期还贷,有的用一辆破车抵押给银行,有的用一套破房抵押给银行,有的把盖了一半的楼房扔给了银行……总之,贷款人用这些烂方法算是还了银行贷款,当然还有很多死帐,找不到人的。这当中,很多人发了财但坑死了银行,银行成了“冤大头”。

吃尽了苦头的银行,现在学精了,开始讲个人诚信度了,开始用房产或企业资产等做抵押,还需要担保人或个人诚信等才能贷款,而且贷款数额要比抵押物的价值少的多。这是银行的明智之举,也是国家财产得以保护的有益措施。

很多人都想通过银行贷款发大财,借公家的鸡下自己的蛋。一些银行行长们年薪十几万、上百万不等,但他们还嫌钱少,他们也想到用贷款的方式捞大钱。他们与开发商合谋,放贷给开发商,开发商赚了钱再与之分钱。一些官员也看到其中的“红利”,在审批建房用地,或是旧房改造等事情中,也是大收开发商的几百万或几千万的礼金,收了钱才盖章批条。有的官员还嫌收的少,再找一些理由让开发商重新办理各种手续,再从中受贿。这样以来,官员、行长、开发商都发了财,但苦了国家,坑了国家。即使需要财产申报,他们也会把赃款暂存在开发商的朋友那里,让朋友替自己遮掩罪责。

在这里,中国官员会官官相互、官商勾结、天衣无缝的捞大钱,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又能奈他们何?

……

这样的坑国家,发个人财的勾当太多了。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中国官员都懂游击战术,他们有着很强的反打击腐败能力。如此财产申报的小伎俩对中国官员来说太小儿科了。难道他们不会把自己手里的钱转移到开公司的朋友的名下,不会把房产和豪车的户名写成做生意的亲戚的名字,他们难道不知道表面上应该怎样清廉,还等着你用什么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方法来追查他们,他们是谁?他们可是鬼精鬼精的反打击腐败高手!当腐败的源头和老巢还在的时候,任何方法都不能彻底清腐,只有稳准狠的捣毁老巢,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就像赶走马蜂需要彻底捣毁马蜂窝一样。

当然,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对整治腐败也不是说就没有作用,最起码现在97%的官员都不同意。让官员公开自己的财产,对他们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压力、很大的困难的。因为毕竟很多钱需要找个可靠的朋友来替存,房产和豪车需要找个生意做的大的但又靠得住的远亲或朋友来办理手续,总之,表面总得打扫的清廉一些,但又不至于把财产丢失了。所以说,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对整治表面官员的贪腐现象还是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的,但对彻底杜绝官员腐败就不那么灵验了。

因为,腐败的根源是官社民资的政治制度。就是因为存在着公和私两种制度、两种人,所以,官员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阵营里贪污国家的钱财后才能把赃款转移到资本主义私有制阵营里开公司的亲戚、朋友那里,以变成合法的私有财产。如果,中国的社会制度全是私有制或全是公有制,官员想做手脚就没有那么容易。制度清一色,事情就清一色,官员想浑水摸鱼也摸不到,也很容易暴露行踪。所以,要想官员清廉,就必须制度清澈。

但在当今的中国,想要制度清澈难于上清天。因为,如果社会制度改成清一色全社,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大旗就不能继续扛下去。如果社会制度改成清一色全资,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就会变质,所以,领导说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也就是说只能走民资官社的中国特色之路。既然民资官社的社会制度不能改,那么官员腐败问题就不能从根上彻底杜绝。既然不能彻底从根上杜绝官员腐败,那么就只能让官员承包穷户,实行“包户到官”的官包穷户责任制。让先富裕起来的那部分官员和富人带帮穷人,使之共同富裕。这样既可以给官员找点事做,找点活干,使之忙碌,达到分散贪腐者的注意力和精力,又能让穷人牵制官员和监督官员的工作和行为,以慢慢瓦解贪腐者的意志力,最终有效地整治腐败。

说到改革,有人说了,政府现在已经做了很多改善民生的工作,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力求打破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在这里,我想问几个问题,1、工农的收入没有保障,而官员的收入旱涝保收。2、工农的养老金、医保金需要自己买,官员不需要买养老金、医保金。3、工农生病了住不起大医院,官员生病了有干部特护病房。4、工农办事需要找官员办理,官员办事只需行使手中的权力。5、工农出差要自掏腰包挤火车,官员出差单位报销坐小车。……这些不公平的社会制度政府能解决吗?只要这样的不公平制度存在,官民差别和贫富差距就不会消除,腐败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整治。所以说,要整治腐败,消除贫富差距,防止权贵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壮大,防止贫民暴乱,就必须打破官民实质上的不平等制度,这才是改革的根本要务和突破口。

20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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