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周旺:革命有多光荣?――评查尔斯・蒂利的《欧洲的抗争与民主(1650―2000)》

作者:陈周旺发布日期: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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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恰恰是那些对民主抱有戒心的统治当局,为了避免民众抗争导致革命的危机,不得不采取一定程度的政治改良,从而推动了所谓的民主化进程。可以说,西欧的民主化进程绝非“渐进”,也不可能是“自觉”的,毋宁说它源于广泛的民众抗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统治当局的让步。

标准教科书对西欧早期现代化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解释是,西欧国家的政治民主化是一种“早发内生型”政治发展,随着工业化、商品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市民阶层崛起,遂提出“不出代议则不纳税”之政治诉求,在英国,经过王权、贵族与市民之间的妥协,和平、稳妥地达致宪政的结果,即所谓“渐进革命”也,又有所谓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学说为之鼓噪,仿佛英国的民主化进程是一幅合乎自然的、充满田园诗色彩的图景;在法国,由于王权和市民等级决裂,酝酿出一场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虽然大革命充满血雨腥风而绝无 “渐进”味道,但也被认为是启蒙理性的结果,即所谓“理性自觉”也,黑格尔博士的名言至今仍然振聋发聩:

“这是一个光辉灿烂的黎明。一切有思想的存在,都分享到了这个新纪元的欢欣。”①这给我们构建了一个过于理想化、标准化的西欧民主进程范型,诸如C・E・布莱克、巴林顿・摩尔这样的比较研究大师,似乎也不脱此理论窠臼。前者对现代化道路的七种类型划分,就坚定地将英、法划分为“工业革命+政治革命”这第一种“渐进”型式②;后者则将英、法的政治发展归为“第一条道路”,特征是农业商品化成功而顺利导致政治民主化,以对照农业商品化不成功的“德日模式”和“苏俄模式”。③ “渐进+自觉”的解释模式不仅失之抽象和机械,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了一种“西欧中心论”或曰“西欧例外论”偏见,在过度美化英法的民主化进程的同时,把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新兴独立国家的政治发展中出现的战争、混乱、腐败、无秩序等乱象归咎于这些国家既有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而贬抑或者丑化 “他者 ”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藉此保

持英法等先进国家心理上的优越感。通过各种学术转译机制,这种解释模式业已成为一种话语霸权。

从这一意义上说,查尔斯・蒂利的代表作《欧洲的抗争与民主,1650―2000》(以下简称《抗争》)一开始就具有了强烈的理论批判色彩。正如林恩・亨特所言:“20世纪 70年代早期,几乎他(蒂利)发表的所有东西都是对过度现代化理论的批判。”④在这部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中,这位横跨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学三大领域的理论大师,对他长期以来所思考的巨型社会变迁的动力和过程及其政治后果等问题,做了集大成的研究,并且努力澄清了传统政治发展理论所造成的长期理论迷误。蒂利认为,政治发展理论最大的问题不在于照搬西方的经验,而在于它对西方经验的解读本身就是错误的,美化了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历史道路。⑤后来蒂利的研究重点虽然从国家转向了社会(事实上是一脉相承的),力图从社会结构和民众抗争的角度去解释现代社会变迁,但是其著作固有的批判和建构风格始终未变。《抗争》一书,可以说出色地达成了蒂利从民众抗争视野去解释欧洲政治与社会变迁,将微观的社会生活史与宏大的民主化进程两者结合的学术宏愿。⑥

在《抗争》中,蒂利首先给民主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义: “高水平的受保护协商即民主。”而民主化就是指“受保护协商”水平的提高,更具体地说,就是“增强政府代理人和政府所管辖人口同呼吸共命运的平等关系,增强政府所管辖人口对政府人员、资源和政策有约束力的协商,增强对人口(特别是少数人口)的保护使之免遭政府代表人独裁行动的侵害。” ⑦这个定义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它是站在下面往上看的,是围绕“权利”而不是“权力”所展开的。相较而言,熊彼特“程序民主”的定义则始终停留在政体层面。蒂利强调自己的民主定义突出的是“政治过程”,民主就是民众力量与政府权力互动和角力的过程。以此为出发点,蒂利提出公共政治(public politics)、类属不平等(categorical inequality)和信任网络(trust network)三个范畴来作为衡量民主化水平的标准。显然,在民主化的进程中,民众对公共政治的参与将增加,而基于肤色、性别、宗教、文化等种群差异所造成的类属不平等将有所减少。去民主化(de-democratize)即民主化进程的倒退,则意味着这两个方面的逆转。蒂利认为民主化的关键在于将信任网络整合进公共政治。当信任网络有效整合进公共政治,政治参与水平将提高,而这也将减少类属不平等对政治过程造成的影响。当信任网络脱离公共政治而独立发展,社会将呈现碎片化,导致政治参与致命地减少;相应的过程就是民众自行其是,逃避公共责任和义务,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消耗掉政府能力,政府对公民的保护严重弱化,此时富有阶层的机会就会提高。可见,这三个范畴是交叉影响的,我们万万不可以将某一个范畴的片面发展视为民主化的标志。蒂利指出:

“只有在信任网络整合、不平等绝缘于公共政治,以及相关的公共政治内部转型这些积极变迁交织在一起的地方,有效而持久的民主才能兴起。反其道而行之的大多数公共政治变迁,都结出非民主之果。”⑧

蒂利指出:民主源于抗争。他指出:

“1650年之后的欧洲,一切通向民主政治体的主要历史道路,都包含了旷日持久的抗争。民主源于民众抗争,并且动员和重塑民众抗争。”⑨忽视了西欧民主化过程中的抗争因素,是当今政治发展理论的致命缺陷。造成这样一个错觉的原因也不简单,因为民主与抗争之间的关系本身就很复杂:尽管民主源于抗争,但是民主化本身确实又多多少少地在遏制了抗争,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个错觉,以为民主化与抗争是格格不入的,从而掩盖了抗争在民主化过程中的重要性。蒂利通过将1650年到 2000年三百多年的欧洲历史中那些被人忽略的、孤立零散的民众抗争资料加以整理和爬梳,使民众动员和抗争在欧洲民主化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浮出水面,还原了西欧民主化进程的历史真相。蒂利把民主比喻为一座湖泊,而不是一座油田或者是一座花园。油田只能存在于某些特定的地方,蒂利在这里大概是暗讽那些西方例外论者;花园是按照计划人为栽培出来的,这大概是在批评那些醉心于将西方式民主到处照搬移植之辈。民主之湖的形成,取决于抗争性事件的集腋成裘。也正因为如此,历史地形成的文化和制度语境,对于民主化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民主化也在塑造抗争,因为民主化使抗争的剧目(repertoires)发生了变化。非民主条件下的抗争,是自发的、地方性的事件,往往带有暴力的倾向,也没有任何建构的内容,通常表现为纵火、大声喧哗、袭击收税人、洗劫房屋、游街示众等;在民主化条件下,则更多采取体制化的抗争,包括群众集会、游行示威和组织罢工等,斗争的组织性大大增强,并且更多诉诸于普遍的意识形态和身份认同。换言之,民主化提升了抗争的品质,抗争品质的提高则进一步加快了民主化的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西欧民主化进程的最重要因素,在于工业化进程塑造了民主化的支撑性力量――工人阶级。

蒂利分别探讨了英国、法国和瑞士的民主化进程。之所以选择这三个国家,也许是因为它们在政治发展理论中,是臭名昭著的“西方式道路”的代表。

法国历经漫长的革命与反革命的对抗,它的民主化进程十分恰当地印证了民主化与抗争之间的关系。蒂利提醒我们,法国革命过程中最应记取的一点是,民主化只是民众抗争与反对国家权力的广泛斗争的“偶然结果”,而不是什么国家精英有意识的努力所达致的。⑩

相形之下,久负贵族式渐进之名的英国“革命有多光荣”呢?英国走上宪政道路之前深陷内战泥潭,光荣革命之后英国建立的是排斥天主教徒的政治体系,尔后的议会改革与天主教解放运动遥相呼应,爱尔兰这个“外部人”在英国民主化过程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众所周知,1832年改革法案为英国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被人们所忽略的是,这次变革是在 1830年工人抗争的背景之下产生的,之后被排斥者又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宪章运动,加上 1865年改革联盟的大规模社会动员,所有这些构成了英国民主化的真正动力。如果“光荣”是指贵族的荣誉,那么看来革命不光荣,光荣不革命,才是英国民主化进程的真实写照。

最后一个例子是瑞士。地处中欧的瑞士的民主制度之精致,足以成为样板。但是蒂利提醒我们,从1830年到1848年瑞士民主化的关键时期,这个国家经历了反复的武装冲突、多次的小规模革命和一场几乎让国家永久分裂的内战,成千上百的人死于内乱。蒂利指出:“瑞士精致的民主制度,绝非拜古老习俗和文化所赐,而是为了应对革命危机而做出的富有争议的权宜之计。” 可以说,瑞士所构成的“民主化样板 ”毋宁是这样的:经过长期的动荡和民众抗争,统治当局由于害怕分裂所带来的政治后果而不得不妥协,通过制度上的改良而实现公民身份和民主。

在轰轰烈烈的民主第三波讨论中,蒂利将视线转回到一般被认为民主化已经完成的欧洲,去追溯民主化经验的历史源头。这固然有蒂利在欧洲政治史方面驾轻就熟的因素,但也不免带有一丝众人皆醉唯我独醒的意味。当我们审视这些要素的变化时,我们就清楚地发现,西欧民主化的进程同样充满了曲折和斗争。正是形形色色的、散布于各个层面的斗争,构成了西欧民主化进程波澜壮阔的画卷。纵观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恰恰是那些对民主抱有戒心的统治当局,为了避免民众抗争导致革命的危机,不得不采取一定程度的政治改良,从而推动了所谓的民主化进程。可以说,西欧的民主化进程绝非“渐进 ”,也不可能是 “自觉”的,毋宁说它源于广泛的民众抗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统治当局的让步。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暴露了西欧民主化的局限性。套用蒂利概括瑞士民主化进程的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西欧的“公民身份和民主,及其所有的局限,都是作为民众抗争的偶然产品而出现的”。

注释:

①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

1999年版,第459页。

②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段小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 148~153页。

③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社会的起源》,拓夫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④林恩・亨特:《查尔斯・蒂利的集体行动理论》,载西达・斯考切波(主编):《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封积文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 259页。

⑤Tilly,Charles,(ed.),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p. 4.

⑥蒂利指出,欧洲社会史研究的中心是重构大规模结构变迁中普通人的历史,而资本主义和国家形成又构成了社会史研究的最基本框架。参见蒂利:《重建欧洲的生活》,载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马得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第 277~278页。

⑦查尔斯・蒂利:《欧洲的抗争与民主(1650――2000)》,陈周旺、李辉、熊易寒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⑧同上书,第16页。

⑨同上书,第27页。

⑩同上书,第123页。

11、同上书,第159页。

12、同上书,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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