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永祥:韦伯:“大国崛起”的思想家

作者:钱永祥发布日期:2016-11-10

「钱永祥:韦伯:“大国崛起”的思想家」正文

一、  政治人韦伯

马克斯・韦伯的学术著作经过翻译进入中国已经超过三十年,多数人对他的学术与思想并不陌生: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亲近、统治合法性(正当性)的三种类型、学术的价值中立、现代性所包含的(工具)理性化与(各种领域)官僚化的趋势,乃至于目的理性(即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分、责任伦理与心志伦理之分,在在都是人文与社会科学学者受惠于韦伯的基本议题。确实,韦伯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与政治的论述,以及对西方社会科学与社会思想的贡献,只有亚当?斯密与马克思可以相提并论。他所开展的问题意识与概念工具为大家耳熟能详,是很自然的事。

不过韦伯并不是一位固守书斋的学者。相反,他的学术工作内外均洋溢着强烈的现实关怀,他不仅以“西方文明之子”[甚至是“不肖子”(epigone)]的沉重心情探讨西方文明的命运,同时他也焦急地参与当时德国的内政与外交争论,忧虑德国在当代世界“权力政治”中的前途。韦伯本人主张学术与政治分离,认为学术无法为实践层面的问题提供客观的答案,他也厌恶学者凭借知识权威指点他人如何抉择价值立场。但是我们不可因此就低估了现实关怀在他生命中的庞大能量。他的现实关怀,既构成了他的学术思想背后的动力,指引他学术工作的独特走向,也驱使他去正视政治的魔性支配力量,寄望在政治的考验中提炼出人性的英雄质量。身为“资产阶级的马克思”,韦伯介入现实斗争的程度并不逊于无产阶级的革命前辈。

韦伯本人的主要政治评论作品,早在2009年即以“韦伯政治著作选”为书名出过中译选本。该书挑选了韦伯最重要的八篇政论文章,由阎克文先生译成中文,让中文读者可以亲炙韦伯时而激昂时而冷峻、时而刻薄时而悲愤的政治论辩风格。如今,阎克文先生又将沃尔夫冈・蒙森这本《马克斯・韦伯与德国政治》翻译成中文,为读者提供了一册全盘认识韦伯政治思考的权威著作。在浩瀚的韦伯二手文献中,认真研究“政治人”韦伯并因而具有里程碑意义者,首推蒙森这本经典。如作者所言,以往的类似研究多是参照韦伯的理论著作去解读韦伯的政治思想,本书则反其道而行,沿着韦伯对于现实日常政治问题的立场,去追踪他作为“政治人”的发展轨迹,分析各阶段具有核心意义的政治主张与政治活动。换言之,这本书把韦伯当成一个政治介入者来看,阐释他的政治思想,而不是从他的理论去解释他的政治观点。

在本书中,蒙森巨细靡遗地大量引述、分析韦伯公开发表的著作,以及无数散布在档案中的草稿、书信、演讲、会议发言、报纸报道等,描绘出了韦伯从青年时代开始近三十年的政治思考轨迹。仅就引述材料的丰富而言,本书已经难有伦比。但全书在整理与陈述韦伯的观点之余自有一条追问的主轴,那就是系统地说明韦伯为什么持有那些特定的观点。本书提醒我们,韦伯的观点预设了一套关于“普遍历史”――也就是人类历史出于偶然却非人力所能左右的走向――的假定,聚焦于自由主义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的困境。韦伯认识到,随着理性化、官僚化的历史趋势,随着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变化,以及在国际上造成的经济竞争与实力对抗,欧洲自由主义传统所信奉的基本价值――自然法传统所预设的独立、自主的个人与自由的市场――已经陷入危机。他的政治思考用心所在,就是为个人的基本价值寻找新的精神资源,也寻找制度上的存身机会。正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由主义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发生了大转移,他所提出来的因应之道,往往与传统自由主义大相径庭。蒙森这本书,系统而全面地呈现了韦伯政治思想的这个核心议题。从这个议题出发,韦伯政治思想的整体面貌会变得更清晰、完整。

二、 韦伯政治思想的德国脉络

不过政治思想必定呼应着现实政治的困局。韦伯的“普遍历史”观点迫使他放弃了早期自由主义的自然法形而上基础,但他身处的特定历史情境――后进德国在帝国主义时代的崛起――则对他的自由主义信念构成了新的挑战。身在德国自由主义传统中,如何回应德国的崛起大势?德国的崛起有没有可能与自由主义的价值并存?这个现实的课题,对韦伯的政治立场造成了决定性的影响。

韦伯的政治观点纠结繁杂,从其成年到去世的三十年间也有变化发展,但从蒙森的叙述中可以见到,他在两个关键议题上的立场相当一贯,在今天也特别令人不安。一方面,韦伯自许为自由主义者,但他同时也是激进的德国民族主义者,坚定支持德国的强权政策与帝国主义扩张。另一方面,韦伯虽然支持议会民主体制,但他并不相信人民当家做主的可能,也不认为议会本身具有主动、正面的政治功能;相反,民主制度对他而言是一种工具:民主有利于发展民族国家的实力与声望,更能够培养卡里斯玛型的领袖,让他们利用民主过程取得民意支持,实现“民意认可的领袖民主制”。前一个主张,似乎与德国在先后两次大战中的行径若合符节,验证了世人关于德国军国主义、扩张主义的印象;后一个主张则将民主制度工具化、民粹化,“人民认可的领袖民主”一词更让人联想到纳粹的“领袖原则”。身为自由主义者的韦伯,为什么会发展出如此非自由主义的政治观点?难道韦伯竟然是帝国主义的辩护者兼纳粹独裁者的理论先驱?

这个问题当然高度敏感。本书的第一版1959年在德国出版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其间的争论,蒙森在本书1974年的第二版前言中颇有感叹,并附加了一篇《后记:马克斯?韦伯新解》,做了大略的回顾。我们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新一代的德国学者为了纳粹浩劫痛定思痛,急切需要回到战前寻找遭纳粹中断的德国民主传统,自然会把世纪初最重要的自由主义者韦伯视为先行者。但是蒙森这本书“把韦伯一以贯之的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立场称之为他的基本政治立场,必定会产生令人恼怒的影响,而证明马克斯?韦伯支持议会民主秩序是为了服务于德意志民族国家的权力,这尤其会令人激愤”。一如雷蒙?阿隆(Raymond Aron)所言,这类说法使“新生的德国民主失去一位‘创始人’、一位显赫的鼻祖和一位天才的代言人”。

韦伯究竟是德意志民族主义者还是自由主义者,对纳粹废墟中幸存的德国知识人而言,涉及如何叙述德国的民主系谱,关系自然重大。不过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两类政治价值之间的紧张,以及求取调和的必要,本来即是十分棘手的议题,到今天依然如此。纳粹之后几个世代的德国人如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扬-维尔纳?米勒(Jan?Werner Müller)等人发展“宪政爱国主义”,仍在试图回应这个问题,即可知问题并未消失。在这个方面,由于韦伯认为国族的发达与个人的自由这两项价值不可偏废,他在两者之间追求整合的努力也就特别具有启发性,促使读者深思。蒙森批评韦伯终究没有维系住自由主义价值的独立与优先,偏向了民族主义,称他为“灰心的自由主义者”,固然是爱深责切;但近年的诠释者如边沁(David Beetham)与贝拉米(Richard Bellamy)则认为自由主义仍是韦伯思想的核心价值,只是由于他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悲观论断切断了退路,迫使他必须从强权国家与精英主义的“现实”角度思考个人与制度的自由可能性,笔者相信这应是比较持平也比较积极的诠释。无论如何,对本书的读者来说,这个棘手的议题将是极大的挑战。

话说回来,韦伯并不是在真空中衡量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轻重短长。无论民族主义或者自由主义,都只是他回应德国崛起问题时的参考坐标。当前中国也正处在“大国崛起”的历史时刻,韦伯当年如何看待德国的“大国崛起”,对中文读者应该更能带出切身的问题意识。毕竟,英、法、美几个“先进国”相对成功的崛起,以及德国、日本等“后进国”的毁灭性的崛起,都是鲜活的历史教训,借鉴这些先例的成败经验当然是必要的。也因此,了解并检讨韦伯的政治观点,无疑有其切合时局的价值。韦伯时代的德国,国力快速成长,经济向外扩张,国际冲突频仍,构成了典型的“崛起”态势。他所关注的问题,一方面是思考“崛起”所需要的社会与政治条件,在保守力量(“容克”地主阶级)与革命力量(新兴的工人阶级)之外,寻找一种真正能够领导、能够推动德国崛起――并且能够带来进步意义――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则是思考“崛起”的伦理─价值内涵,要求德国的崛起能够实现某种高于军力与财富的“伦理”理想。这两方面的问题,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同样必须面对。蒙森强调,韦伯之所以鼓吹德国成为“权力国家”,积极参与欧洲强国之间的角逐,而又鼓吹国内的议会化与民主化,最终都是为了让德国担负起身为“大国”的责任。我们在读蒙森这本书的时候,也应该特别关注韦伯如何理解“大国”的历史角色,以及这种角色所提出的伦理要求。

三、 大国崛起的“文化”意义

在民族国家的时代,“大国”竞逐军事与经济的优势,几乎是历史的必然,因此一个大国追求崛起,挑战既有的国际秩序,并不意外。这种发展,几乎像是物种之间的竞争,用达尔文主义的语言来描述、解释与评价并不为过。毕竟“国际”一向被视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到今天依然如此,韦伯所处的19世纪末叶自然更适用丛林法则。读韦伯的时候,我们不要忽视了韦伯所处时代的这种高度推崇竞争与冲突的特色。

但是如蒙森在书中所示,韦伯的大国崛起论述包含着好几个面向。他追求德国的强国地位,当然是基于政治现实,出于他的民族主义立场,也是因为他深知富强实力在国际竞争中的决定性功能。不过蒙森再三说明,韦伯的民族主义并不单纯以民族的壮大这件事为终极目标。韦伯除了抨击“绝对空洞无物的动物学民族主义”(他指的是种族主义式的民族主义)之外,也鄙视权力崇拜症,尤其警惕“没有目标的权力政治”。换言之,他并不认同纯粹的权力,更讨厌只知炫耀权力、耀武扬威的强人领袖或强权国家。他严词抨击德皇威廉“政治半吊子”的“个人统治”,抨击当时德国的政治人物与学者,都是因为他们虽然向往德国的强大,却没有认清德国的强大要如何为德国的国家利益服务。显然,富国强兵对于国家是不是有利,取决于富国强兵之后所要达成的目标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这就涉及韦伯如此强烈地关注民族、追求民族的发达所设定的“目标”是什么。

在韦伯眼中,民族的重大意义在于它的“文化任务”,而权力乃是从事此项任务的必要工具。民族是一套特定文化――也就是面对世界的特定价值态度――的寄身之所;不同的文化更蕴含了不同的“人格类型”或者说人性理想。这种从文化角度设想国家/民族的观点,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觉得格。不过这种文化国家观正是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的基本思路之一,韦伯出身于历史学派,赓续这种观点不足为异。其实,这种用文化与国史意识界定国家与民族的思考方式(“文化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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