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来:大国崛起的制度框架和思想传统――以美国为例的讨论

作者:任东来发布日期:2004-05-02

「任东来:大国崛起的制度框架和思想传统――以美国为例的讨论」正文

去年秋天,当“神舟五号”遨游太空,全国舆论一片沸腾时,一位评论家写到:“一个国家的光荣与梦想,不仅仅是'两弹一星',也不仅仅是飞船上天,也不仅仅是随后展开的更复杂的太空探索。国家主权的强大、民族的强盛也不仅仅依赖于此,还在于给每个社群、每个公民实现自己的光荣与梦想的充裕空间,并让社群与公民的追求与国家的追求保持和谐与统一”。1题记

我们会议的名称和主题是“从历史角度看大国崛起:比较与借鉴”。在讨论“大国崛起”这一主题,或者说在讨论更有现实意义的“中国的崛起”主题时,我们不能不首先梳理大国、崛起这些核心概念的内涵,从而确立我们讨论的基础和前提,让我们的讨论“名正言顺”。接着,再回顾一下制度与观念在现代世界历史中的巨大影响,最后,以美国的崛起为例,来具体讨论一个国家的立国理念和基本制度作为崛起的基本条件以及对崛起的推动作用。

一、强国、大国和大国崛起辨析

现在,已经很难溯源是谁在中文研究文献中首先提出并科学地利用“崛起”这一概念。不过,阎学通博士无疑是最早和最著名的一位。早在1995年代中期,他就开始注意中国崛起的安全环境。21998年,在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下,他和他的同事出版了《中国崛起国际环境评估》的专著。3从学术训练和著述背景来看,阎学通对中国崛起的注意和研究,既是出于对中国发展的国际意义的关注,同样也是为了参与国际上有关中国崛起这一议题的讨论,或者可能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反驳当时出现的“中国威胁论”的陈词滥调。由此看来,崛起的概念实际上可能最先来自国外,其英文对应词是rise。

阎学通对“崛起”曾经有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崛起是指新兴大国实力与其他强国的差距迅速缩小,或超过其他强国”。4由此看来,它的含义与过去我们通常用的“赶超”差不多,如果我们去除“赶超”概念中不切实际的目标和政治化的意义。不论是崛起还是赶超,显然就是要以一定的“加速度”,缩小与一些强国在某些方面的差距,超过与自己处于同一、或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

崛起又常常与大国或强国的概念相联系,西方学术界谈及中国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时常常用“rising power”,我们通常把它理解为“崛起的大国”。一般来说,power是强国的意思,强国不一定就是大国。比如,中东的以色列,不论从人口还是从版图上讲,它都是一个小国(small country),但如果从其军事力量以及在中东甚至全球安全结构中的地位来看,它毫无疑问是个强国。因此,这意味着小国也可以是强国。

同样,大国却未必是强国。比如,印度尼西亚和非洲的尼日利亚都是人口过亿的大国,但从经济实力和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而言,似乎又很难说它们也是强国。由此看来,大国(big country)更多的是指一个国家的物质构成,如人口、版图;而强国更多地是从它的影响力着眼,如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实力。大国是先天给定的,强国更多是后天争取的;构成大国的要素变化缓慢,相对来说是一种静态,构成强国的要素变化较快,相对来说是一种动态。但不论是大国还是强国,都是相对而言的,都是在一定的参照系中进行定位的,固有区域性大国(强国)和世界性大国(强国)之分。

不过,这里的大国界定只是中文语境中一个含义,而且是狭义上的;在中文语境中,大国这一概念更多地是在广义上使用,指的是大且强的国家,或者说是“强大国家”,也就是英文中的great power,如果没有限定词的话,通常又是指世界性大国。除非有限定词,本文中的大国一词是广义上,一律是指用世界性强大国家。

强大国家不一定要包括构成大国或强国的所有要素,但却要包括其中的一些基本要素。强大国家至少要拥有构成大国的人口和版图这两个要素中的一个,至少要拥有构成强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三种实力中的一中。以此来衡量,地理上的小国日本可以因为其众多的人口、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和第二大国防预算而成为强大国家。根据这样的指标,我们可以把世界上主要的大国和强国列表考察。

(表略)

从以上非常粗造的表格来看,对照世界其他强大国家的基本指标,中国应该说大体具备了一个大国的硬指标。实际上,早在1980年代,国际上一般都认为中国是个有世界影响的地区强国。因此,今天谈中国的崛起,实际上是指中国崛起为世界性强大国家(rise as world power or rise to world power)。

不过,从近代大国的崛起的历史来看,要成为一个大国,特别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大国”,制度和观念的要素,也就是所谓“软力量”,不能不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制度和观念的力量

在国际关系研究的现实主义传统中,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者、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迈克尔・曼德尔鲍姆(Michael Mandelbaum)曾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当一个强国(power)打败了一个强大国家(great power),它也就成为了一个强大国家。显然,这一简练总结,至少反映了近代以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国际关系的实质。

从欧洲的历史来看,英国先是在1588年灭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接着又打败了“海上马车夫”荷兰,最终在18世纪后期的“七年战争”中打败法国之后,而成为世界霸主的。德国则是在1870年代的“普法战争”中打败欧陆强国法国而成为世界强国。在亚洲,日本先是在“甲午战争”中打垮清帝国,继之在1905年战胜俄国后成为强大国家。在美洲,美国也是在战胜没落的西班牙帝国后,才获得世界强国地位的。20世纪后半期,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地位的获得,显然是与它们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身份分不开的。因为这些战争都属于给国际关系带来巨大变化的“霸权战争”,因此,人们难免对世界大国崛起的国际环境尤为注意。而国内研究大国崛起问题的学者大都是国际政治学者,因此,对国际环境的关注和研究远远超过了对崛起大国的制度和思想背景的关注。5

但是,仔细分析的话,曼德尔鲍姆的评论虽然精辟,但却不全面。首先,它没有挑明使一个国家一举成名的战争,不过是这个国家长期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制度创新的自然结果,战争不过是给予了它展示自己成就的机会。虽然某次战役的成败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那些决定大国命运的“霸权战争”绝对是一个综合国力的较量,反映出构成这一国力基础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的有效性和先进性。在评论近代早期西班牙帝国由盛而衰的原因时,经济史大家道格拉斯・诺斯的看法一语中的,极具启发性:“不发展出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究竟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在这方面西班牙倒是提供了一个出色的范例”。6

在诺斯看来,近代欧洲强国的崛起有着不同的根源,西班牙基于它的财政资源,法国依靠其版图规模,尼德兰有赖于其经济效率。但是,历史往往和人生一样,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近代欧洲这一笑到最后的国家,无疑是英国。相对于荷兰,英国是一个后发国家。后发国家虽然处于一些各种不利的条件之中,比如失去了独占的先机,必须接受某些现有的国际制度安排,甚至要作一阵子主导国家的随从(follower);但其有利条件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它不需要去摸索、创造一套新的制度,而是可以借鉴和仿效先进者已有的制度,然后根据本土的环境加以必要的创新。显然,制度创新(institutional renovation)要比制度创造(institutional creation)容易些,成本也更为低廉。英国在17世纪成功地仿效了尼德兰的所有权和制度规定,这样,“到1700年,英国的制度框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工业管制的衰败和行会权力的下降使劳动力得以流动和经济活动得以创新,稍后又进一步得到了专利法的鼓励。资本的流动受到了合股公司、金首饰商、咖啡馆和英格兰银行的鼓励,它们都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许更重要的是,议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力置于急于利用新经济机会的那些人的手里,并且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框架”。7作为经济学家,诺斯对政治制度的安排和观念只能是点到为止。但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则发现,1688年“光荣革命”所确立的英国“立宪君主制”及其背后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基础,无疑是英国在随后三个世纪内称雄世界,独步全球的根本原因。

其次,曼德尔鲍姆的评论忽略了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世界舞台出现的一些新趋势,包括里查德・罗斯克兰(Richard Rosecrane)所概括的“贸易国”的理论,8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的“软权力”的概念。9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19世纪的铁血原则依然有效的背景下,一个有目共睹的新趋势是,观念的力量越来越重要。为此,曼德尔鲍姆最近也出版了倍受关注的《征服世界的观念》的新作。10 虽然本书的副标题是“21世纪的民主、和平和自由市场” ,但支撑其论点的却是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的历史经验。他认为,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以“为民主使世界更安全”为名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在结束时提出“没有胜利的和平”口号,他为此所制定的《14点计划》极有先见之明。在威尔逊眼里,限制军备、民治政府和自由贸易必然有助于一个更加和平的世界。在曼德尔鲍姆看来,这三点构成了威尔逊的金字塔(Wilsonian triad),它是自由主义的精髓,并在最近的半个多世纪里被证明为是人类社会最可行的选择。首先,自由市场是世界经济的发动机,为财富产生所必需,而且能够支撑起代议制政府;其次,民主,或者更确切地说,权力受宪法体制约束的政府是组织政治生活的最有利的制度;第三,和平是国家间最受欢迎的一种关系状态,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都有助于和平的维护和巩固。11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的胜利、冷战中西方的成功以及冷战后全球性的经济繁荣,似乎证明了这三种观念互相影响、相互加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能量,迫使人们重新思考一度为“现实主义”学派所耻笑的威尔逊自由主义国家和国际观。

正像我们不能接受曼德尔鲍姆精彩的“现实主义”旧论断一样,我们同样不能照单全收他的“自由主义”新断语。但是,他的新著的确提醒我们注意,思想观念的力量在今天的世界中日益不容忽视,其在近代人类历史的作用决不亚于科学技术的力量。试看今日之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也都接受了市场的观念,某些最独裁的国家(如萨达姆的伊拉克和我们的那个友邦)也要追求民主的形式,哪怕是令人耻笑的百分之百的赞成票,最可怕的恐怖主义集团也要说明自己追求的是一个和平的目标!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早已成为历史的回忆,但它提出的理想:自由、平等和博爱至今仍影响着世界;20世纪社会主义的理想一度改变了全球四分之一以上人口的命运,而且,至今还可以听到它顽强的呐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观念的力量来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美国和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胜利,自然是盟国物质力量远远超过法西斯轴心国的结果,但是,盟国领导人、特别是美国总统罗斯福所倡导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民族自决”这类进步观念,以及渗透着这些观念的《大西洋宪章》、《已解放的欧洲国家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等法律性文件,在巩固反法西斯同盟、争取民众的广泛支持方面,实在是功不可没。

二战后所出现的美苏冷战,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与人类历史上其他大国争霸的话,那就是,意识形态与观念的形同水火、势不两立成为了这一对抗的根本特征。冷战结束的过程以及冷战的最后结果都有力证明了,观念一旦通过现代的电子媒体就会产生出核聚变般的能量。20世纪人类社会所饱受的天灾人祸中,来自左和右的两种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纳粹德国和斯大林体制是其中的典型)无疑是最触目惊心的罪恶,这样的极权主义可能会盛极一时,但最终却因为其违反人性、泯灭良知而彻底失败,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观念的重要。自文艺复兴以来,在法治的基础上赋予每个个人以平等的权利,尊重每个个人的权利与选择,日益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12当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个人的权利,以强制而非自愿、以武力而非法律,以独裁而非民主的方式,迫使个人承担政府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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