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辽宁: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亟须澄清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者:李辽宁发布日期:2016-06-12

「李辽宁: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亟须澄清的几个理论问题」正文

摘要:党中央一贯非常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思想观念、个体经历和价值立场的不同,人们对于一些社会思潮的内涵了解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民众对社会思潮相关概念的认知存在诸多不足,对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观念存在模糊乃至错误的认识。本文主要针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内涵进行分析,并重点讨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过程”“一切为了发展,不问姓资姓社”“历史研究要完全价值中立”“军队不属于党派,应该国家化”等几种观点。

关 键 词:意识形态;非意识形态化;社会思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影响研究”(12BKS094)的阶段性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众多社会思潮在神州大地上相互激荡、交流和交锋,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们对国家主导意识形态的认知和认同。为此,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但是,由于思想观念、个体经历和价值立场的不同,人们对于社会思潮的相关理论问题及其社会影响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不能甄别这些差异,在理论宣传、思想交锋和思潮引领中很可能导致无的放矢、事倍功半。因此,仔细厘清社会思潮的内涵,是意识形态建设落到实处的前提。由于该论题的宏阔性和复杂性,不可能在一篇论文中论述透彻,本文仅就其中影响甚广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非意识形态化思潮”是一种怎样的社会思潮

当前,在我国流行的社会思潮很多: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左派、新儒家等,可谓名目繁多,不一而足。这些思潮或相对独立,或相互交融,大多难以给一个确定的定义。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也是如此。这一思潮与其他思潮相互交织,影响很大。为了厘定这一思潮的内涵,以便为后文的讨论提供一个共同的平台,首先需要就几个相关概念进行分析。

1.去政治化、非政治化、淡化政治

这几个概念具有相似的内涵,即都是要把“政治”因素从事物或观念中清除出去,使其看上去尽量缺少“政治”的意味。这么做的动机,笔者以为主要有两个:“一种是从善意的主观愿望出发,为避免出现‘泛政治化’而对学科发展自身带来伤害,或者为了避免政治上的争论而错失发展的良机,故而刻意弱化或者回避政治,企图通过‘回避政治’或采取非政治性手段来解决现实问题;另一种则是在主观意愿上要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通过全盘西化走西方式发展道路。”①显然,对于第一种主观动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第二种主观动机,我们要认识其在本质上并不是真的“去政治化”,而是要“去马克思主义”。对于后一种动机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2.价值中立

“价值中立”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且极有争议性的概念。这一概念最早源于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他将“是”与“应该”进行了区分。在休谟看来,科学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科学只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不能回答“应该怎样”的问题。正因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差异,在面对事实问题时,不能轻易地进行价值评价。如果仅仅靠行为现象(事实)就作出对道德行为善恶(价值)的评价,很可能带来误判。为了避免价值判断带来的误判,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价值中立。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应当把价值中立性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不能轻易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一名科学工作者,在他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之时,也就是对事实充分理解的终结之时。”②韦伯关于学术和政治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课堂上没有政治的位置。”③在海德格尔那里,“价值悬置”成为理解美和艺术的关键概念,“悬置”的本质,是要求研究者在分析问题过程中,采取一种“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的态度,以防止出现“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误区。

可以看出,关于“价值中立”命题的提出时间很早,所涉及的领域也十分广泛。因此,有些人对这一概念十分追捧,似乎处处都应该“价值中立”。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研究态度,在研究中尽量避免“先入为主”式的主观偏见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将其推广到所有学科领域,可能会陷入困境。实际上,每一位研究者都有主观能动性,无论是对于问题本身的认识,还是对于解决问题方法的选择,研究者都有自己的价值立场,不可能真正做到“价值中立”。正如葛兰西所指出的:“每个新阶级随自身一道创造出来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加以完善的‘有机的’知识分子,大多数都是新的阶级所彰显的新型社会中部分基本活动的‘专业人员’。”④他甚至认为,“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但并非所有的人在社会中都具有知识分子的职能。”⑤在当代中国,特别是涉及国家主导意识形态方面,如果打着“价值中立”的旗号,藐视国家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性,不仅在理论上是幼稚的,在实践上也是相当危险的。

3.去意识形态化、非意识形态化、淡化意识形态

这一组概念与前面“去政治化”“非政治化”和“淡化政治”相似,都是企图消解事物的“意识形态性”。所谓意识形态性,是指一事物具有意识形态的特性,它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形态的特质,体现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与此相对应,“去意识形态化”“非意识形态化”和“淡化意识形态”的做法,就是要让某事物不再呈现原有意识形态的特性。这种做法通常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对于“泛意识形态化”或“过度意识形态化”的纠偏。这是出于善良的动机,目的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第二种是对于本来是意识形态性很强的事物的主动回避,目的是求同存异,避免因一味强调意识形态性而影响大局,比如在外交领域“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做法。第三种是刻意回避意识形态问题,特别是故意淡化主导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下,这种观点的目的就是要取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果说前面两种情况都会产生积极作用的话,最后一种则会带来消极作用,是我们必须防范和批判的。

在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组概念中都包含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内涵。为了避免概念上的混乱和误用,笔者以为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来界定“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从广义上讲,所谓非意识形态化思潮,是指以“淡化意识形态”和“价值中立”为核心价值,主张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单纯面对问题本身而回避意识形态取向的社会思潮。从狭义上讲,是指打着“非意识形态化”“去政治化”“淡化政治”“价值中立”等名义,取消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各种社会思潮的总称。显然,这两种内涵的区分有重大意义,也需要我们区分对待:对于其广义的内涵,我们不能轻易作出褒义或者贬义的价值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其狭义的内涵,则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并予以坚决批判。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过程?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性质的判定,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它既关乎对我国近30多年来社会发展性质的判断,也关乎对未来道路的选择。笔者认为,判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是否是一个“去政治化”的进程,需要确定好视角,在不同的视角和领域中,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是有差异的。

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来看,改革开放之前确实存在着把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混同的现象,比如,在“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类的话语中,“草”和“苗”都被政治化了。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一个逐步“去政治化”的过程。可见,如果与改革开放以前的“政治挂帅”现象、政治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情况确实有很大的改善,不再事事都“上纲上线”,其目的在于让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回归其应有的状态。比如在对待“市场经济”的态度上,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再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也是一个越来越尊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治性话语明显地弱了很多,由此给人的印象是逐步地“去政治化”。

在对外交往中,从改革开放以前的“以意识形态划线”,到改革开放以后“不以意识形态划线”,这种政策基调的变化可以理解为逐步“去政治化”的过程。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在谈到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时指出:“不管苏联怎么变化,我们都要同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从容地发展关系,包括政治关系,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⑥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办法。”⑦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中国与周边国家乃至世界的联系和交往日益密切。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分别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发表演讲,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些战略合作构想和重大举措都大大超越了国家之间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

但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进程绝不是一个“去政治化”的过程。如果说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形式和方法,更加强调艺术性、隐蔽性和科学性,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去政治化”,更不能因此而忽略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指导作用。邓小平在强调改革开放的同时也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习近平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⑧“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们不能数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也绝不会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⑨所以,绝不能说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去政治化”的过程,片面强调这种观点很容易误导人。

三、“一切为了发展,不问姓资姓社”?

这种观点极具迷惑性,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大的市场。问题在于,“发展”是否真的与“姓资姓社”无关?

从内涵上看,“发展”本身有两个向度:发展水平(或质量)和发展道路(或方向)。显然,“姓资姓社”属于“发展道路”或“发展方向”问题。这个问题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众多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强调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既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又要符合中国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这条道路并不是任意选择的,而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指出:“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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