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明:准官僚组织如何生出社会化品格?――评《准官僚组织的自主性:义乌工会研究》

作者:陈明明发布日期:201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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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组织一般被认为兼具多重功能,如党群关系的纽带、学习知识的学校、政府施政的支柱、调节劳动关系的机构、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等。这些功能定位,很大程度上来自计划经济时期制度的内在规范,以及工会和国家传统的政治关系:在国家与工人群众之间,工会作为非正式政府组织,负责把工人群众的利益和行动整合进国家的政治框架之中。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工会的组织角色与运作方式有何变化?这正是王向民的新著《准官僚组织的自主性:义乌工会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11月版)所关注的。通过对义乌工会的个案研究,王向民提炼出了“准官僚组织的自主性”这一中心概念,极具洞察力地勾勒出中国社会组织变迁的过渡形态:工会从一个主要承担政府职能的组织,演进为日益关注工人合法权益维护的组织。

“准官僚组织的自主性”缘何而生?有几个先决条件,一是“权力裂隙”。工会法和地方法规对工人利益的承诺和对工人维权的支持,使得工会可以借助法理情势介入社会治理过程,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间的“条块关系”和机会主义又成就了工会维权的权力网络。二是“领袖动员”。组织的领袖能够创建独特的行动,将政治需要与政策偏好完美地结合起来。作者通过对义乌工会主席个人经历的观察和分析,饶有兴味地揭示了组织领袖是如何利用人际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建构起共识性的社会政治联盟,从而把工会的维权做得风生水起。此外,“利益激励”也是工会组织存续的动力所在。义乌工会把民间团体维权协会等组织纳入其中共同行动,原因正在于,在中国社会持续分化的现实环境中,工会只有真正成为“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毛泽东语),才能成为一个具有代表性和民主性的“硬”组织。

作者用大量笔墨讨论义乌工会的维权实践,笔触所及,问题迭出,曲径通幽,既有关于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动、国家与工会的合法性变迁、不同政府类别及其行动逻辑的深度思考,也有关于小型企业与工会维权的理性行动方式、分散个体劳工(包括农民工)与工会维权独特路径的具体展示。其中,关于工会维权的策略一章,既体现了作者将社会史、文化史与政治分析融为一体的研究技巧,又显示了高度辩证的思维逻辑。时任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将工会维权概括为“借风、借力、借理”。“借风”意指借政治导向的变化,集中表现为民生福祉和劳动权利保障日益成为党和国家重视的中心问题。所谓“借力”,指借助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的实体力量,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公检法司人劳社保局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特邀顾问的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辟的“工会纵横”栏目,等等。“借理”则是借情理,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先动之以情,后晓之以理,实在不行再诉诸法律。诚如陈有德所言,工会组织有硬性的维权职责,但没有刚性的维权手段,故不和各方面联动,工会就无法履行自己在新时期的角色。

义乌工会的维权颇具成效,较好地实现了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共生共长,创造了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某种普遍性的示范作用。然而,它的角色演进更多是精英领袖推动、政策创新和利益激励的结果,作为工会维权对象从而构成工会之牢固基础的劳工尚未形成权利意识明确、具有自觉行动理性的自主性群体。在这个意义上,工会的成功掩盖不了“独舞者”的无奈。另外,工会角色的演进也有赖于国家体制让渡的制度空间,“权力裂隙”毕竟只是过渡时期的非常态,地方政府部门间的竞争和机会主义同样可以形成某种阻碍甚至压制其生长。因此,当工会不再依赖个体人际网络的借力式社会化维权,并在组织角色的原初意义上逐渐恢复自我的意识,在公共服务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实践意义上生长出社会化的品格之时,“准官僚组织的自主性”也就真正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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