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国族主义的话语建构与边疆整合(1928-1949)」正文
内容摘要:较之于清末民初的"五族共和",南京国民政府在民族治理制度建构方面更多奉行的是一种淡化族裔观念、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国族主义话语。这种淡化族裔色彩、强调国族整合的思路,也体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边疆治理政治、法律实践之中,如强调"边政"属性、以及察哈尔等地的政区改革等。但从整体上来讲,南京国民政府缺乏动员群众改造边疆多民族地区旧有社会、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动员能力和交往媒介,由于中央政府的羸弱而不得不在边疆治理中与地方军阀保持着一致委托与渗透的关系,其秉持的优礼边疆上层人士的做法虽然有利于中央与边疆地方的沟通,但过于实用主义、也缺乏长远规划与通盘考虑,进而收效有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临的形势较之北洋政府时期更为严峻:在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仅仅三年后,就爆发了"九一八事变",中华民族的生存面临空前挑战,边疆局势也愈加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南京国民政府实际上更多地奉行的是一种淡化族裔观念、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国族主义话语。
这种国族主义的政治话语,虽然仍是对清末北洋以来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继续 ,但在具体实施策略上,则力图淡化族裔观念,甚至有中华民族之下没有具体民族、只有宗族的极端观点,但其目的,无疑在于强化边疆民族对于中华民国、中华民族的认同;这种强化也影响到当时的立宪事务,如在抗战期间的立宪建国活动中,"国内各民族均为中华国族之构成分子"即被写进了当时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之中。
所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族治理方面的相关宪法实践,虽然继续设立诸如蒙藏委员会之类民族治理事务机构;对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也极尽优礼,在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参与方面还有所扩大,但更多的是则淡化内部族裔色彩而强调"中华国族"整体的政治整合。 同时,也必须承认,从整体上来讲,南京国民政府缺乏动员群众改造边疆多民族地区旧有社会、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动员能力和交往媒介,在边疆、民族事务的具体施政方面也过于实用主义而缺乏长远的规划与通盘考虑。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国族主义背景下的民族治理和国家建构,虽然在乱世危局中保存了中国的国家领土,也有效的增强了全国各民族人民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自身政治、经济等能力方面的缺陷和当时国内外局势的限制,实际上并未实现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从清末立宪开始的民族治理转型与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质的飞跃。
一、前奏:孙中山的"国族主义"观
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将五族共和确定为官方的民族治理意识形态,并通过南北和议的达成,解决了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统一问题,堪为五族共和宪政思想的最生动彰显。其后的北洋政府,继续奉行五族共和的宪政方略,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宪政实践,客观上对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整体而言,辛亥以后北洋政府所奉行的以五族共和为圭臬的民族治理方略和相关宪政实践,在清末以来的"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大中华民族的国族整合步伐中的进展并不明显,一方面边疆局势仍然非常严峻,如外蒙沦为沙俄的附庸,仅保留名义上的宗主国地位;另一方面限于国力所限和当时地方上四分五裂的格局状态而使得"五族共和"某种意义上停留在在对上层少数民族人士的优礼待遇层面上。
同时,在国际地位方面,尽管中国作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虽然经历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两次回潮,北洋政府的内阁更迭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几令人目不暇接;但毕竟从形式上已属于共和政体,而非像清末那样被视为落后与世界潮流的专制政体。而且,段祺瑞内阁积极推动的中国参加一战决策也使得中国在一战之后居然成为了战胜国,这似乎使当时的国人看到了老大帝国成功融入世界列强主流的曙光。 但一战战胜国并未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当巴黎和会中英美法等列强欲将原德国在中国胶州湾的一系列特权转交日本时;整个中国愤怒了,而北洋政府也陷入了严重的信誉危机。
巴黎和会的结果,也使得孙中山开始重新思考其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问题。孙中山将民国四分五裂的政治格局,归咎于五族共和在国族整合方面的不足:
更有无知妄者,于革命成功之初,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而官僚从而附和之;且以清朝之一品武官之五色旗,为我中华民国之国旗,以为五色者,代表汉、满、蒙、回、藏也;而革命党人亦多不察,而舍去吾共和第一烈士陆皓东先生所定之中华民国之青天自日国旗,而采用此四分五裂之官僚旗……此民国之不幸,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夫清朝之黄龙帝旗,我已不用,而乃反用其武员之五色旗,此无怪清帝之专制可以推覆,而清朝武人之专制难以灭绝也。天意乎?人事乎?
因此,孙中山认为,当务之急在于"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 即效仿美国融合黑人白人而成美利坚民族的先例,整合国内诸民族,使之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进而"以成一中华民族"。
在1920年11月4日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上,孙中山在就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等事项进行说明的演说时,再次强调:中国之所以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格局,如租界和治外法权的存在,完全在于国内统治者和国外列强的勾结,以至于遏罗在国际上的地位都比中国要搞,因此一定要"积极的将我四万万民族地位抬高起来,发扬光大……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如美国,本是欧洲许多民族合起来的,现在却只成了美国一个民族,为世界上最有光荣的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现在实还没有做到,所以我们还是三民主义缺一不可"。 即之所以在国民党章程中继续保留民族主义的提法,是因为中国尚处于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格局,在国际上缺乏应有的地位,而要想提升国际地位,就必须合四万万民众之力,融合国内所有民族为一大中华民族。
在1921年3月6日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孙中山除了继续批驳五族共和的含混之处、和强调融合汉、满、蒙、回、藏"成以大民族主义的国家"之必要性;并将其国族整合的观点与当时国际政治秩序中的"民族自决"风潮联系在一起,"自欧战告终,世界局面一边,潮流所趋,都注重到民族自决。我中国尤为世界民族中底最大问题",因为当时中国虽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但半殖民地的地位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民族独立,所以中国整合国内各民族而成一大民族本身也是符合欧战之后美国总统威尔逊鉴于世界潮流所提倡的民族自决的一种体现。 另外,《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中,孙中山还提出"民族主义即世界人类各族平等,一种族绝不能为他种族所压制" ,即一个正当的世界政治秩序应当是各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秩序。
1923年1月1日,国民党公布了《中国国民党宣言》(下简称《宣言》),对三民主义理论正式做了新的系统诠释。《宣言》指出:
"盖以言民族,有史以来,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国家,其继乃与他民族糅合搏聚以成一大民族。民族之种类愈多,国家之版图亦随以愈广……至今清廷虽覆,而我竟陷于列强殖民地之地位矣。故吾党所持之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欧战以还,民族自决之义,日愈昌明,吾人当仍本此精神,内以促全国民族之进化,外以谋世界民族之平等。其大要如左:甲、励行教育普及,增进全国民族之文化。 乙、力图改正条约,恢复我国国际上自由平等之地位。"
由上可见,孙中山与国民党此时所主张的民族主义,旨在对内寻求国族之整合、对外寻求国际交往的自由平等地位,其所谓"自决",是一种中华民族意义上的"独立"和"自决"。 其后公布的《国民党党纲》中对于三民主义这一国民政府立宪之本中的"民族主义"的解释也是"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国家"。
孙中山晚年的国族主义和民族观,最集中的体现当属其1924年1月到3月之间关于"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部分的连续演讲中 ,在这些演讲中,孙中山开宗明义,指出 "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并认为"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不能及于国族……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组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主义来救国"。 孙中山还用国外民族建国的事例、中国半殖民地的历史、高丽安南等殖民地的惨痛教训、当时中国所处的恶劣国际环境、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中国民族的历史等方面论证了"国族整合"的必要性; 而孙中山所认为的整合国内诸族为中华民族之国族的力量,则是"固有的高尚道德,并强调这个道德必须从恢复能让宗族的团结一致的儒家伦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所谓八德开始" 。
总体来看,和清末北洋时期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派、乃至北洋当权派主要是从帝国主义列国竞争、适者生存角度论述国族建构的必要性不同,孙中山此时已经能从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反抗列强殖民、寻求民族解放的角度进行来论证中华民族建构的正当性。另外孙中山将国内民族关系中"有机陧不安之象的原因归于"中国之政府乃为专制余孽之军阀所盘据, 中国旧日之帝国主义死灰不免复燃"的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勾结所致,"自当随国内革命势力之伸张, 而渐与诸民族为有组织的联络, 及讲求种种具体的解决民族问题之方法矣", 即把国内民族问题的解决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大背景联系在一起;这种转变,一方面是受国共合作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见一战后反帝反封建之民族革命风潮的影响。 而孙中山在《民族主义》演说中对于宗族、传统儒家道德在国族整合中的作用,也被其后国民党的领导者-蒋介石所继承。
二、国民党相关决议中的"国族"整合方案
在1924年1月24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提案上,国民党明确了"以党建国"的建国方略,"国民党当依此最小限度政纲为原则,组织国民政府",并制定了具体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指出"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并对民生、民权、民族之三大主义做了新的诠释;关于建设之程序,则"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 这种"以党建国"的建国方略,是孙中山"以俄为师"的结果,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现代动员型政党和在党领导、控制下的新型军队,进而以此为核心力量实现国家的实质性统一,"国民党从此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政治亦将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党治时代"。 因此,审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宪政纲领、主张,无疑绕不开国民党政纲、宣言、决议中的相关论述;以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以及中央全会的决议为例,就包含了相当一部分"国族"整合和边疆、民族事务治理方面的内容。
1924年1月20日至23日,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关于第一方面,"国民党之民族主义其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辛亥以后,"列强之帝国主义则包围如故,瓜分之说变为共管。易言之,武力之掠夺变为经济的压迫而已,其结果足使中国民族失其独立与自由则一也。国内之军阀既与帝国主义相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