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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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是中国古代治军的楷模,“岳家军”成为一时的典范。他虽然没有军事论著传世,但从其散见于史书篇牍中的论述和军事实践,可看出岳飞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前人在总结岳飞的治军思想时指出有六个方面:贵精不贵多;谨训习;赏罚公正;号令严明;严肃纪律;同甘苦。这六方面的核心便是以严治军。
由于岳飞严于治军、善于治军,故“岳家军”战斗力强,“皆可以一当百”,金人也赞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家军”为当时一些将帅所叹服,而且也为后世一些名将所效法。如明代名将戚继光亦以岳飞为榜样,练就了抗倭劲旅“戚家军”。
岳飞在作战中不仅强调要有勇敢的精神,而且更为重视谋略的作用。早在岳飞为张所部下时,张所素闻岳飞“勇冠三军”,便问他:“汝能敌几何?”岳飞回答说:“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他列举春秋晋国“栾枝曳柴以败荆(楚),莫敖采樵以致绞”为例,认为此“皆谋定也”。所以,岳飞进一步肯定了谋略在作战中的作用。他说:“谋者胜负之机也。故为将之道,不患其无勇,而患其无谋。”这就明确指出了谋略是决定作战胜负的关键。
岳飞注意灵活用兵。宋王朝实行“将从中御”,将帅作战必须依事先准备的阵图行事,不得擅自改变。岳飞认为,阵图有一定的局限,而作战是千变万化的,“古今异宜,夷险异地”,不能照搬阵图。他说:“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测识,始能取胜,若平原旷野,猝与敌遇,何暇整阵?”因此,他提出“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思想。另外,岳飞还提出“善观敌者逆知其所始,善制敌者当先去其所恃”的思想。
- 岳飞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川汤阴(今属河南)人,出身农家。北宋末年,以敢战士应募入伍,任秉义郎。建炎中,为东京留守宗泽部下统制。泽死,从杜元南下。建炎四年(1130),率军收复建康,迁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绍兴间,与伪齐、金兵战,屡立战功。以镇压江西地区农民起义,得高余所奖「精忠岳飞」的锦旗。四年(1134),授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节度使。七年,拜太尉,湖北、京西路宣抚使。九年,进开府仪同三司。十年,授少保、河南北诸路招讨使。挥师北伐,连克蔡州、郑州、洛阳,取得郾城大捷,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命退兵。次年,授枢密副使,被罢兵权,寻为秦桧陷,被害于大理寺狱,年仅三十九。淳熙五年(1179),追谥武穆。宁宗朝追封鄂王。宝庆元年(1225),改谥忠武。《宋史》有传《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岳武穆集》十卷,不传。明徐阶编《岳武穆遗文》一卷,有词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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