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岱:论社会凝聚与文化逻辑――当下中国问题的文化进路论略之六」正文
[摘要]在国家意识形态和政策话语中,在诸多专家学者的著述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已然定格,而这一“四分说”却存在概念的混淆和言语逻辑的误区。社会只能与国家、市场并列而分立,属实体(Substance)名词,政治、经济、文化则属功能性的附属名词。而社会,包含着亲友社群和公民社会的双层结构,其凝聚的根本力量是文化逻辑。概念的混淆与言语逻辑的误区,对社会成为时代关键词的意义发生了严重遮蔽。事实上,当下中国改革的瓶颈正是文化逻辑混乱。因此,本文提出:社会成为时代关键词的本质意蕴是“再启蒙”――继30余年来先行的经济改革和市场发育之后的当是文化建构和社会培育,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培育,以使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真正步入理性推进的轨道。
[关键词]社会凝聚 文化逻辑 文化建构 社会培育 再启蒙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已然成为我们时代的关键词之一。国内外不少研究者都认为当下中国改革的焦点当是社会。例如新加坡东亚研究所郑永年教授在他的《中国改革三步走》一书中就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点,他认为中国改革当循“经济――社会――政治”的路线图。[1]也有从历史解释的角度来提出社会概念的重要性的,如认为“五四”运动前期的文化的或观念的启蒙并没有根本性的意义,倒是“五四”后期的社会运动更为关键。[2]而关于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的研究若干年来亦是中国问题研究的热点之一。
事实上,近十余年来,在我国国家政策话语乃至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中,社会这一概念的地位已是得到了显著和持续地提升。而在我国国家政策乃至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文献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的序列也已然定格。
这首先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标志着无论国家层面还是思想或学术研究层面,在我国向现代文明转型和改革事业中,当市场的发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后,开始将注意力转向社会的培育战略。
我们也当然能够一般性地,粗放地理解,在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和国家政策话语的语用中,政治、经济、文化是具有某种实体化的倾向的,所指谓的是某一方面的工作。例如“文化”这一概念,所指谓的就只是符号文化――作为符号生产和产品的文化,而不是在更深层和更丰富的含义上使用它。
但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四分的定格序列,却显然存在着概念混淆和言语逻辑的误区,而这一混淆和逻辑误区所引发的语义的含糊更会造成对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政策,以及诸多学者专家的研究本来可能具有的重大积极意义的严重遮蔽。
因此,我们不能不来仔细地辨析一下由这一“四分”说引发的问题。
(一)社会概念含义的广狭之分
我们首先来看广义的社会概念。
关于社会概念,《现代汉语辞典》云:“1.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2.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3]
邓伟志主编的《社会学辞典》中社会概念的定义为:“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4]
这里,《现代汉语辞典》的定义2.与邓伟志《社会学辞典》定义是一致的。《现代汉语辞典》的定义1.虽指谓的是“社会形态”之社会,但其与定义2.的区别只是使用上的不同,含义的实质并无差别,仍是指的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的人类生活共同体,也可以说是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的形态。
在一般性的语用中,当我们说“人类社会”、“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乃至宽泛意义上的“社会和谐”等时,这里的“社会”便是指谓的广义社会概念。
狭义的社会概念的分析会有些复杂。在目前较为通常的语用中,“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意义上的社会概念似乎有成为狭义社会概念的倾向。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当然也是指的某种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但这里已被限定为非政府、非盈利的,某种通常是非总体性而自治的,同时又区别于传统人类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或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概念有一个发展的历史。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城帮时代;近代则主要由黑格尔和马克思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所谓市民社会(那时主要使用市民社会概念),是与国家(政治国家,国家机器)相对应的人类生活部分,包括了被认为是私人领域的市场,亦包括了被认为是自然形态的家庭。只是到了当代,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才被强调为不仅与国家分立,也与市场分立,同时不包含家庭在内,而常被简化地称为“第三部门”的一个概念。[5]
例如,美国公民社会研究者麦克尔?爱德华兹就认为:“公民社会常常被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部门’,它囊括所有界于家庭和政府之间、会员身份和活动都是‘自愿的’团体、协会和网络……”[6]可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是人类生活的最为原始也最为初级的社会形态,实质上是任何一种社会概念的地基,而它,属于(政治)国家吗?当然不,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当然不可能属于国家机器的任何一个成份;它属于市场吗,当然不,它当然与任何企业及企业关系都不可能相提并论(尽管存在着家族企业,但那绝对是两码事)。那么,以家庭为核心的亲友社群可以独立于社会概念之外吗?无疑更没有任何这种可能。
因此,我认为,狭义的社会概念,准确地说,应当是既分立于(政治)国家,又分立于市场,然而有机地包含了亲友社群和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这样一个双层结构在内的概念。
今天,当我们较粗放地称说“小政府,大社会”时,或当我们较精细地称说“国家、市场、社会分立”时,这里的“社会”概念,其实就是,也必当是狭义的社会概念。而我们也应当明确,分立于国家概念和市场概念的并非只是公民社会概念,而是包含了亲友社群与公民社会在内的狭义的社会概念。
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在使用时必须加以“公民”或“市民”的限定词,不能离开此限定词而使用,所以“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概念不可以相等于广义或狭义的任何一种“社会”概念。
总之,狭义的社会概念是一种特指的,不同于国家,也不同于市场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或群体性的人类生活、活动形态。
(二) “四分”序列的言语逻辑误区
如果我们能够同意当代语言学研究的一项成果,即认为名词可分为实体(Substance,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又译为“本体”,但我以为译为“实体”更为妥贴)名词和附属名词,二者具有很不相同的性质和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以此来分析以上我们提出的有关“四分说”的言语逻辑问题。
这项研究成果认为:“本体名词与附属名词的根本区别在于,本体名词在语义上是独立的自足的,它不依赖任何其他东西而存在。而附属名词则是依存于本体名词的,非独立的,离开了所依存的本体名词,它自身便无任何意义。例如,当有人告诉我们‘这是房子’,‘那是桌子’时,我们是满足的,明白的。但是如果有人说‘这是观点’,我们便摸不着头脑了,因为世界上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叫做‘观点’的东西。我们要知道是谁(本体)的观点才算满足。”而“任何一段意义完整的话,都至少有一个本体名词作为语义中心,这个本体名词或者直接出现在句子里,或者虽未出现,但可以明确推知。”[7]
根据这种实体(本体)名词与附属名词的理论,我们可以认为,国家、市场、社会是实体(本体)名词,而政治、经济、文化是附属名词。二者是不能够错置的。
正如我们不能将“苹果、牛奶、绿色、黄豆”放在一个序列里言说,而只能将“苹果、牛奶、青菜、黄豆”,与“红色、白色、绿色、黄色”分为两个不同而又相关的序列来予以言说,因为前者是实体名词,而后者是附属名词。后一序列诸色彩是前一序列之实体的属性。同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也不能放在一个序列里言说,而只能将实体名词的“国家、市场、社会”与作为附属名词的“政治、经济、文化”两个不同而相关的序列来予以言说。
尽管前面我们说到,在我们的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和国家政策话语中,有将“政治、经济、文化概念实体化的倾向,但毕竟,“政治、经济、文化”的概念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实体名词,而只能是附属名词。事实上,政治、经济、文化都是功能性的名词,它们必须依附于实体名词才能获得完整意义,即我们必须知道谁的政治,谁的经济,谁的文化,才能满足我们对意义的了解。语用上,在现代,就词的基本义而言,政治首先涉及的是与国家相关的活动;经济首先涉及的是与市场相关的活动;而文化首先涉及的是与社会相关的活动。
(三) 社会概念错置的遮蔽性
之所以要仔细厘清以上的概念和言语逻辑问题,目的当然不仅在概念和言语逻辑本身,而在于概念的如许含混和言语逻辑的如许误区,会导致对当下中国改革进程,对中国现代性建构的严重遮蔽。
社会是分立于(政治)国家和市场的一个实体性存在,国家、市场、社会分立,是现代文明发展至今的一个突出特征。社会乃是人的本源性的生活世界,相对于社会,国家、市场都是工具性的,国家和市场都是为着人的生活世界的繁茂、充裕和丰富而被人类文明的进程创造出来的。当然,相对于个人(每一个个人,而绝非某一个个人,某一类个人,某一阶层或阶级的个人),社会又是工具性的,社会同样是为着每一个个人的幸福而被人类文明进程创造出来的,个人――个体主体,才具有终极性的目的性。但同样,人类的个体主体,又必须在社会中,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有必要注意的是,没有国家和市场,只有个人与社会,是可能存在的,如原始的以血缘性的亲友社群为主要形态的氏族社会正是这样的存在)。
我国当代的改革开放进程,从致力于市场的发育,到逐渐致力于社会的培育,这首先是历史逻辑的必然――没有以人和社会作为目的的市场,将绝对是一个恶性异化的市场;同时,又是极有意义的改革战略――社会,尤其是公民社会的公共空间的公开性和自由度,非官方、非盈利、非暴力、非总体性的建设性的公民社会运动,是完善市场经济,推进政治文明的来自全体公民的真正力量。[8](政治)国家将在社会的成长、成熟中,越来越明确自己作为人和社会的工具的工具性和服务性的位置。
而如果将社会概念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概念混为一谈,社会的这种分立于国家和市场的历史逻辑和改革战略,无疑就会被混淆,以至于被遮蔽。人们甚至有可能认为,社会的被重视,无非是要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工作之外,通过强调性地推进社会保障的建设,而拉动内需,根本上还是GDP战略。社会保障的建设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社会保障建设的基础上,社会培育战略意义却绝非仅此而已。
二、凝聚社会的是文化逻辑
说到底,社会概念错置所带来的遮蔽性,遮蔽的是作为实体概念之社会的观念本质,亦即社会的极有意义的功能――文化,作为生活方式、价值理想和符号生产之统一的文化。而作为功能性概念之文化的被遮蔽,意味着社会得以凝聚的根本力量的文化逻辑的被漠视。事实上,文化逻辑的混乱乃是当下中国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社会矛盾冲突都与文化逻辑的混乱关系极大。
(一) 凝聚国家、市场、社会的不同逻辑
我们可以这样来说:凝聚(政治)国家(相对于地理国家和文化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是政治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