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文明的空间运动

作者:发布日期:2009-01-20

「阮炜:文明的空间运动」正文

一 何谓“文明的空间运动”

文明总是处于运动状态。如果一个曾经是生机勃勃的文明如果停滞下来,不再发生任何有意义的变化或变更,那么即使不能说它已全然死去,也可以说它已丧失了生命活力。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生命在于运动,文明的生命又何尝不在于运动。

然而既存在时间意义上的文明运动,也存在空间意义上的文明运动。文明的时间运动是它在历史中的流动和变化,或者说,一种特定的生命形态在时间中的传承和演进。当我们谈论文明的时间运动时,我们的着重点显然不在它的空间维度。中国文明从原始社会进到夏和商、自商而周,自春秋、战国而秦、汉、魏晋南北朝,再至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直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各个时期的历史传承、嬗变和演进都是时间中的运动。同样的,所谓“西方文明”从埃及、迈锡尼、克里特、苏美尔形态到希腊、罗马和叙利亚形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这些文明形态都属于奴隶社会)的传承、递进,从中世纪形态(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封建社会)到现代形态的演化和推进也是时间中的运动。或许正是由于文明在时间中嬗变和演进,从斯宾勒格(Oswald Spengler)、汤因比(Arnold Toynbee)到奎格利(Carroll Quigley)和墨尔科(Matthew Melko)等一大批西方论者把文明比作一个有机的过程,比作一个会生老病死的生物体。但几乎不言而喻的是,时间意义上运动与空间意义上的运动很能截然区分开来,因为无论文明在时间中如何传承、转型和演化,这种运动也必须在特定的空间中进行,而一个处于特定时间中的文明所享有的空间通常并非是绝对静止不动的,而是变动不居的,可以收缩,可以扩张,还可以发生中心而边缘、边缘而中心的位移;这种空间性的收缩、扩张或移位也并非没有速度,而可以较快,也可以较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文明”一词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它既可以指作为一特定生命形态的文明,即一个特定的人类共同体在历史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定价值形态和生活方式;也指一个认同于这种特定生命形态,建基于特定的地缘自然环境,并且拥有历史主体性的人类共同体(参见本书第二章“‘文明’的两个含义”)。但本文更为关注的,还是人类共同体意义上的“文明”,或者说,具有特定的地缘自然背景、历史主体性和文化连续性的大型人类集团。由于这个意义上的人类群体可以是一个巨大的共同体,所以“文明”也是可能发生的历史中的人类互动或冲突-融合过程中的大型地缘单位。这个地缘单位不仅具有经济内涵,而且具有其文化内涵,甚至还可能是一个地缘政治行为体。总而言之,探讨文明的空间运动不仅应当从生命形态着手,更应该考虑到作为该生命形态的种族载体的历史文化共同体。

中国文明自新石器时代晚期萌生于黄河中下游地区之后,一直不断地向周边区域----渭河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此处不讨论近年来学术界流行的中国文明同步起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多个点或片区这么一种观点)、四川盆地及西南其他地区、西北地区、珠江流域、闽越地区、东北地区以及蒙古、新疆和西藏、甚至东南亚和海外其他地方----的扩展显然一种空间运动。这不仅是一种形态意义上的空间运动,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共同体意义上的空间运动。印度文明从印度河流域到恒河流域,再到次大陆其他区域的扩展,也是一种空间运动。“西方文明”从尼罗河谷、克里特岛、两河流域到小亚、“叙利亚”和地中海中西部的扩张,从西欧到加勒比地区、美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的扩张,从东欧到西伯利亚、东北亚和中亚的扩展,同样是空间运动,一种比所有其他文明扩张范围都更大的空间运动。同样的,这不仅是形态意义上的空间运动,更是共同体意义上的空间运动。

各主要“文明”独立演进到公元纪年前后,便各自开始了区域外的空间扩张。这种空间扩张可能采取文化传播的形式,如中国文化之播散到朝鲜、日本和越南,希腊文化之播散到意大利半岛、欧洲西部、西亚和北非。空间扩张也可能采取宗教扩张的形式,例如诞生在印度的佛教以“上座部”的形式传播到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老挝和柬埔寨等地,以“大乘”的形式传播到现中国黄河、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以密教、黄教之形式播散到现中国西藏、内蒙地区和蒙古国,而佛教扎根中国后以中国化了的形式又播散到朝鲜和日本。从“西方”来看,大约在同一时期,或者说在亚历山大东征之后的“希腊化”时期,叙利亚形态的宗教便开始从西亚往地中海世界渗透和播散,经过一千多年时间,最终成为整个欧洲(包括俄罗斯)的宗教信仰。无论采取文化传播还是宗教播散的形式,公元纪年前后开始的各主要文明的区域外扩张都无疑是一种意义深远的空间运动。其结果是,先前彼此之间较少联系或根本没有联系的人类共同体现在开始了密切的接触,先前自在自足的文化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转型,先前处于较低发展水平甚至仍处于原始社会的人类群体接受了扩张中的发展水平较高的文明,先前发展水平较高的人类群体同扩张中的发展水平同样高的新文明发生了融合或者“混血”。在这个意义上,长期以来独立演进的各大文明在公元纪年前后开始的扩张不仅是一种典型的空间运动,而且有理由被视为一种区域性的、规模较小的全球化,或一种准全球化,可以视为一种目前全世界人们热烈讨论的充分意义上的全球化的预演和准备。

二 空间运动的不同表现形式

一个文明如果仍然具有活力,仍然处在发展而非停滞状态中,它就必然会表现出某种形式的空间运动性。在历史上,这种空间运动性往往表现为地缘扩张性。这是文明在地理意义上的成长。这种地理意义上的成长不仅可以表现为认同于一个文明的历史文化共同体的人口的增长,也可以表现于它的地理扩张。文明的地理扩张看似简单,实则相当复杂。它有两种最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单纯文化要素的播布,而先前禀有这些文化要素的族群大体上并非随之扩散,如历史上印度文明之以佛教的形式传入中国,中国文明之整体性地移植到日本,东正教文明之整体性地移植到东斯拉夫人居住的欧洲东部。另一种是认同某特定文明的族群本身向周边扩散,在此过程中它们明显地获得了人口上(或生物意义上)的增长,它们先前禀有的文化要素也随之整体性地播衍到新的地缘区域。这里,最突出的例子是西方文明之扩展到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以及东正教文明之扩展到西伯利亚和东北亚。

伊斯兰文明的情况更为复杂。当它从阿拉伯半岛往西亚西部地区和北非扩展时,更多采取的是后一种形式,即族群携带文化的播散,而当它向伊朗、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扩张时,更多采取的是前一种形式,即主要是文化要素而非原有族群人口意义上的播散。可以说,伊斯兰文明的扩张模式是一兼有文明的两种扩张形式的混合模式。从华夏世界来看,自夏、商、周至20世纪,中国文明在三千多年的时间跨度中从黄河中下游地区逐渐扩展到周边广大地区(应注意,关内人口向东北地区的最大规模的移民发生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至今仍不能说已经结束),这与伊斯兰文明向伊朗及伊朗以东广大地区扩张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即,既非单纯的文化形态(而非族群)的扩散,亦非单纯的族群携带文化的扩散,而采取了一种由数量不多的汉人在新区域建立行政区,在政治、文化上逐渐同化当地人的方式。至于偏远的游牧经济区域,建立在黄河长江流域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中央政府通常只追求对它们的政治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汉文化对这些地区的影响显然要打折扣。

表现在东南亚华人和犹太人身上的文明的扩张运动,不同于上述三种文明扩张方式,而采取了所谓“离散”(Diaspora)或寄居的形式。这是一种文化形态的族群载体与其所寄居的疆域未能有效结合起来的文明扩张形式。在文明可以析分为文化形态及其种族载体(即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意义上,一个扩张中的文明能否在扩张中有效地保持其先前的同一性,不仅取决于该文明的种族载体能否成功地守持其本原性的精神品质,也取决于该种族载体与其所属文明所由产生的特定地缘区域的精神特征结合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它与所属文明的主体性语言[1]和相关历史记忆的结合程度的高低。从表面上看,寄居东南亚的华人和离散在西亚、北非和欧洲美洲的犹太人似乎都成功地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同一性,但也应承认这一情况,即离散或寄居本身就意味着为了生存发展,这些华人和犹太人必须讲当地语言,必须接受和实践当地文化,在许多情况下,甚至必须与当地人通婚。因而,他们的文化身份不可能不与当地文化发生这种或那种形式及程度或高或低的结合。其结果是,他们的文化身份演变为一种原有中华文化与当地文化的混合体,或一种原有犹太文化与当地文化的混合体。

就西方文明扩张到美洲而言,由于新大陆原有的文化和种族因素的作用,从旧大陆播迁过来的文明逐渐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异,出现了与亲体文明一定程度的形态差别。这种情形在拉丁美洲尤其突出。同样的重要的是,由于美洲与欧洲本来说是两个独立的地缘区域,它们之间被涛涛大海阻隔,也由于新大陆与旧大陆不仅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地缘区域,而且两者间的距离实在太大,移民美洲的欧洲人实际上是在一片新土地上创造新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美洲移民获得了植根于新大陆的独特的生活经验,获得了与这种生活经验融会在一起且为自己所格外珍惜的独特的历史记忆;由于地缘政治和历史经验意义上的重大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所造成的认同差异,从欧洲移民美洲的人们与母国的根本利益上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致,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能发生尖锐对立,如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与英国的关系所示,也如在最近伊拉克战争(2003 2005年)问题上美国与主要欧洲国家的关系所示。

在许多情况下,“新世界”移民群体与“旧世界”母国之间的利益冲突是通过战争来解决的,如美国的独立战争(从母国英国的统治中获得独立)和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波利维亚等国的独立战争(这些国家均从母国西班牙的统治中获得独立)所示。这意味着,作为其亲体文明的一个亚形态,新的文明已在新世界诞生了。尽管在文化样式上,北美文明和拉美文明与它们的亲体----欧洲文明----仍十分相似,但它们已然属于不同的地缘历史共同体。它们在人口构成上的差异更是不容否认。从美国方面看,其人口中不仅有大量黑人(约占总人口的13%)、拉美人(约占总人口的11.5%)和亚裔(约占总人口的4%),即便在白人人口中,也有非常大的一个比例为非英国裔或近几十年来自英国以外欧洲甚或非欧洲国家的移民。而在拉丁美洲方面,1996年该地区共有人口4.6亿,其中混血人种约占总人口的50%,白人约占35%,印地安人约占8%,黑人约占7%,还有华裔、日裔和其他人种。[2]

在经济全球化的凶猛势头下,世界各区域间跨文明的人员交往,尤其是跨文明的移民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频繁,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也超过了以往大多数时候。跨文明交往乃乃至移民活动中的个人不可能是一片文化真空,而是已经拥有特定的文化经验。在这种交往和移民活动中,属于某特定文明的人们不可能不影响所到之地的文明,反过来也不可能不受所到之地文明的影响。不妨把这种形式的人员交往和移民活动看作文明扩张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虽然迄于今日,文化意义上的“地球人”、“世界公民”尚不存在,但先前意义上的那种较为清晰可辨的“文化身份”已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很难保证移民到美洲、欧洲和东南亚的中国人和印度人,或移民到香港或新加坡的英国人在文化认同上一点不发生变化。澳门土生土长的葡萄牙裔族群已然拥有几百年的中国文化经验,要让他们在自己身是仍保持“原汁原味”的葡萄牙文化,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对于并非第一代的海外华人来说,情况也是这样。移民在时间长河中最终或多或少地同化于当地文化,是自然的,很难避免的。

在第一代移民(假定他们移居到所居国时已不是几岁大的孩子,而已是成年,或至少已是青少年),移民活动这种文明空间运动形式可能表现为形成一种混合型的文化认同,其中对母国文化的认同表现处在显性位置,但在第二、第三、第N代移民身上,对母国文化的认同将经历一种或弱或强的淡化过程,而恰成对照的是,他们将自然而然地对所居国文化表现出一种更加强烈的认同。如果所居国文化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如果所居国文化表现出一种热烈欢迎、完全接纳外来者的姿态,则第二、三、N代移民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彻底地同化于当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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