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杨方:从历史到传说――略说何炳棣先生的人口研究」正文
2012年6月,何炳棣先生以95岁高龄仙逝,引起了学术界强烈的反响与缅怀,他一生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得到了高度的评价。据报道:“一向以最高标准要求学术著作的余英时教授,亦肯定何炳棣的学术成就,尤其是《明清人口论》一书,但对《明清社会流动史论》则有所保留。”这里的《明清人口论》,即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1368 1953,有葛剑雄先生译本,再版时何先生定名为《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该书共两卷,上卷“官方人口记录”,对明代、清代、民国时期的人口、人丁以及1953年人口普查进行了制度史的研究,是最为学界推崇的部分,但存在大量问题,以下即按时间顺序一一指出。
明代人口研究的问题
何先生认为明初的人口统计在大部分地区“无论就其条令规则还是实际效果而言都接近于近现代人口调查”,虽然有遗漏,但总体可靠,而以后的人口数字逐渐脱离了实际,胡编乱造。他得出这一结论的主要依据,是明初的户口登记制度,并认为某些地区方志中记录的平均每户的人数(户的规模)比较“合理”,但如按同一标准,被他全盘否定的宣统至民国的人口统计要比明初可靠得多。
近年来,随着原始人口登记资料――黄册底籍的发现与利用,进一步提高了明代人口的研究深度,明中后期的黄册中有大量超过100岁的人口,他们并非自然人,而是纳税单位(户)的名称,这是破解明中后期人口统计数字真相的一把钥匙,何先生并未发现这一关键。
清朝人丁研究的问题
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清时期)中高度赞扬何先生的研究:“笔者尤其推崇何炳棣对于‘丁’的出色研究,他使我们从制度上把握了明代中期至清代中期册载‘人口’数据的实质,也使我们有可能在一个科学的基础上,讨论明代乃至清代的人口”。何先生认为“丁”并非是官方规定的“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因此不能以丁数来复原中国人口数。
研究清朝人丁问题的最原始资料是各地赋役全书、人丁编审黄册与题本,虽然何先生知道黄册的存在,但并未利用,而仅根据一些文集、官方的政书、某些地方志及其记录的有小数点、有粮食计量单位的人丁,便做出了人丁是赋税单位的论断。实际上,只要翻阅这些资料就会明白,人丁不仅有粮食的计量单位,还有白银的计量单位,它们是“照田地计丁”、“照粮计丁”的产物,确属赋税单位,但同样也存在着更多的“照人计丁”,依然是纳税成年男子的人丁;何况康熙五十一年之后,永不加赋的“滋生人丁”,与赋税完全脱离了关系。因此说“丁”就是赋税单位的观点并不正确,“丁”的含义不能脱离文本语境以及具体情况简单、笼统地一概而论。
清朝民数研究的问题
乾隆五年开始实施民数汇报,实质是人口登记,即利用原有的户籍管理――保甲制对户籍人口进行统计汇报。何先生对此制度进行了研究,利用的基本资料是《清实录》、《清朝文献通考》以及地方志、文集等,而研究民数的最原始资料是各地上报的民数奏折与黄册。何先生未发现福建的台湾府与贵州存在着制度中没有的流寓人口,台湾、贵州、广西存在着制度中没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而这些在奏折中都有明确的记录。规章制度与实际执行往往不一致,民数奏折与黄册反映的民数汇报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的差异,在官修的史书、政书中很多都没有反映出来。
乾隆皇帝宣称民数汇报只“用以验盛世闾阎繁富之征”,精确的民数并不是其首要目的。官方因行政成本及担心可能导致的社会骚乱,一直避免“按户清查”,因此民数汇报的结果有明显的随意性和官方操作性,其准确性远不能与民国时期的人口登记、普查相比。自乾隆六年至四十年,广东上报的民数一直有小数点,而民数与赋税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何先生发现了这一事实,不知又将如何解释。但他却认为清朝乾隆到道光时期的民数统计“比较有用”或“有些用处”,并据之估计出这一时期的人口数,而民国时期却被他认为是“人口统计学的真空时期”,完全不能利用。
清朝宣统普查的问题
宣统人口普查是中国第一次的现代人口普查,是首次宪政运动的产物,普查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国会与地方各级的自治选举。何先生对宣统人口普查完全否定,他最有力的根据:“警察应是1908―1911年普查的惟一承担者,但实际上不少省份由于缺乏经费,还没有建立警察部门。”如果真的如此,那么他的论据是很有力的。但实际情况却是,无论普查的制度规定,还是实际的执行,具体承担普查任务的是地方自治董事会或乡长,以总董或乡长为“调查长”,董事或乡董为“调查员”,在地方自治尚未建立的地方,则由各监督率所属巡警并选派本地绅董办理;地方行政长官任监督。何先生并不熟悉此次普查制度,难免出错。他否定宣统普查的另一重要理由将在讨论民国人口时再涉及。
民国人口的问题
何先生认为清末到民国所有的官方人口数字都不可信,因此尽管书名表明其研究期间是从1368―1953年,但他实际上放弃了对1902―1949年间中国人口总数的研究。他把1936年发布的内政部修正数419,640,279人,误认为是1916―1917年公布的民国元年普查结果,他引用的宣统普查人口数是威尔考克斯的估计――341,913,497人,因此他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比1911年的数字(宣统普查数)猛增78,000,000的原因”。这是何先生彻底否定宣统与民国元年普查的另一个重要证据。威氏误将宣统普查阶段性的结果当成了最终结果,因此估计完全错误。总之,何炳棣引用的两个数字都是错误的,它们既不是他认为的宣统普查数,也不是他认为的民国元年普查数,因此他以这两个错误的数字来否定两次普查完全错误。所有大规模的人口统计都有误差,因此就全面否定,并非正确的研究态度。明朝初年、清朝乾隆至道光年间的人口统计比宣统普查、民国时期的误差要大得多,何炳棣却认为前者较可靠并且彻底否定后者,这不仅是误读史料,而且是持双重标准,并完全回避了对后者的研究――这些大量的、详细的、系统的数字需要人口统计才能解读。
何先生的“前言”与费正清为本书所写的“序”,均阐明本书仅是制度史与经济史方面的著作,不是历史人口学著作,并未运用人口统计分析。研究人口不能回避制度研究,统计分析再精妙,根据的如果是错误的资料和数字,得出的结论只能是毫无意义的、错误的。
但即使局限于制度领域,何先生的研究也存在大量的、系统性的错误。
清朝留下了数以千万件计的、完整的、系统的中央政府档案,再加上各地方的档案,浩如烟海。研究清朝的问题不利用这些原始档案,而只利用官修的政书、志书、实录一类史料,是远远不够的,这是研究清朝与之前各朝代根本性的不同。研究民国的情况则与清朝类似。何炳棣上述所有的错误,几乎都与其引用的二三手资料有关。
被忽视却更有价值的下半卷
本书更有价值的并非其上卷,而是一向被相对忽视的下卷(题为“影响人口的诸因素”):农业技术的提高、美洲新作物的引进以及清朝的“仁政”,导致人口达到了空前的高峰,而到了18世纪“最后25年时,深思熟虑的一代中国人已开始为从该世纪最初数十年来已习以为常的生活水准明显的下降所震惊”。早在1959年,何先生通过定性分析,指出了清朝中期马尔萨斯式的人口危机,这才是本书最重要的学术贡献。但学界关注与肯定更多的,却是价值远被高估的上卷。
现代学者通过历史人口的微观定量研究,证明了18世纪后半期确实是中国人口的一个重大转折,婚龄上升,生育间隔变长,生育数减少,死亡率上升……这些指标是经济恶化、生活水平下降的有力证明。这些研究证明了18世纪后半期是中国人口的重要转折点,中国已经面临着全面性的人口压力,社会、自然环境全面恶化。在这个大背景下,传统农业经济已经无法维持数亿民众的生活水平,如果没有经济的全面转型,没有产业革命,生产力没有质的飞跃,则必然会发生全社会的经济危机以及伴随的政治危机,以后的历史将充分证明这一点。
随着时间推移,现实变成历史,历史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这几乎是一个规律,近来在学术史界尤其如此,但学术首先还是要尊重事实,更不能参与学术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