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破除阻碍进城农民工落户的思维认识」正文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6月2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所作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透漏,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的总人口为7亿1182万,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但是,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今年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称,约52.6%的城镇化率背后,约1/3的人没有城镇户口。“把他们刨掉,按公安部户籍的统计,我们真实的城镇化率是35.2%。”陈锡文指出,“也就是说,我们实际有城镇户籍的人口不到4亿8000万。”一纸户籍,削去了约三成城镇化率。有媒体报道,我国被纳入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有约2.6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仅以深圳一地为例,深圳市官方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00.18万人,而户籍人口仅为304.94万人,二者相差3倍。截至2012年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村人口总数约6.4亿。近三年来落户城镇的,仅为其中的3.9%。面对农民工进城落不了户,陈锡文说,“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目前看来思路还不是很清晰。”
我以为,造成国家解决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思路不清晰,首要的是一些有误的思维认识的阻碍。
一是城市政府缺钱的思维
城市城镇政府之所以迟迟不给进城农民工落户,第一个考量是他们拿不出相应的钱,来让进城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据前些年有人估算城市每新增一名落户者,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新增投资10万元,这还没有估计各地城市的差异,更没有计算教育、医疗、保险、养老等新增的投资数额。
城市城镇政府一下子拿不出大笔的钱来解决进城农民工的落户,这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你总可以根据每年的财政收入支出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来解决吧,而且至少制定一个逐步逐年解决的计划表吧,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所有的城市城镇都没有!
二是城市居民反对的思维
改革开放前实行计划经济体体制,城市城镇所提供的就业岗位还不够城市城镇居民享有,几乎不存在农民工进城问题。改革开放后实行市场经济,城市城镇就业岗位逐年增多,特别是开始时的“脏累重”岗位成立人不愿干,才有了吸收农民工进城。不过那时招农民工是不合法的,舆论上被歧视地称作“盲流”,行动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清退盲流战役”。后来各地政府看到“脏累重”岗位只有农民工肯干,这才予以默认,以至于后来中小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屡屡败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用工越来越“钟情于”农民工,地方政府顺势放开了用工市场,当时的农民工只要能够进城找到工作就满意了,并没有萌生与提出有关与城市城镇居民一样的福利诉求。这就是有的经济学家赞赏的“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但这种一牺牲农民工利益的模式显然是不可持续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的增强,农民工进城数量的增多,对外开放后国外信息的增多,社会公平正义概念的被引入,农民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城乡居民待遇差距受到全社会关注。但是要缩小这种差距,几乎所有的科目都需要增加投入,而在政府财政支出是一个固定数量的情况下,就必然要从原户籍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中切出一块重新分配,比如高考招生的名额分配,就是一项硬碰硬的再分配难点,因而必然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在农民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自己的利益代表的情况下,城市城镇政府理所当然站在既得利益集团一边,并且把记得利益集团的理由作为自己的理由。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2亿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矛盾,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也存在着社会风险隐患。
三是影响城市形象论
让进城农民工落户会影响城市形象,正如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所说,有些城市决策者将自己城市的位置定得很高,从基础设施、城市景观乃至人口素质都要和发达国家媲美。大量农民进城必然增加城市低收入、低端就业人群,这就与一些城市管理者的城市发展理念产生冲突,从而在政策上设置较高的落户门槛。
进城农民工没有在打工的城市城镇落户,也就不是斑城市城镇的居民,也就可以部队他们付任何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责任,这就是差不多所有的城市城镇政府的思维逻辑。君不见,一些地方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官员出现的问题推说是“临时工”,而试图逃避责任!更有甚者,不少地方政府机关在把问题归罪于进城农民工的同时,处理办法无一不是把“犯事者”清除出城市城镇、押解回原籍了事。
四是不能让进城农民工享受双份待遇论
这种论点认为,农村户籍附着着宅基地、承包地、林地和很多补贴,国家的政策是农民进城可以不放弃这些利益,如果再让进城农民工享受居民待遇,岂不是让他们享受双份待遇?!按照这种论点,在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全部完成、城市城镇政府还拿不出大量资金的情况下,让农民工继续保留农村里的待遇,一段时间里不享受城市城真居民的待遇,是合理的。这一论点的荒谬性在于,这是名目张胆地为违背社会公平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张目。
人们看到,有的学者昧着良心赞美农民工年轻时到城市城镇打工、不享受城市城镇居民待遇、不在城市城镇落户,年老时回到农村养老,是享受农村“田园乐趣”。在体面生存尚未解决的前提下,鼓吹享受农村“田园乐趣”,对农民来说如果不是“对牛弹琴”似的不着边际,那就只有麻痹农民之嫌。
五是农民工对经济贡献不大论
在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看来,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可以的,也是城市城镇需要的,但是他们落户后由于收入很低,买不起房子,对带动城市城镇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大。因此,几乎所有的城市城镇在制定人口规划时,无一例外地瞄准外商、企业家、技术人才等。
这些官员满脑子经济增长、唯GDP,他们不知道没有农民工,他们所在的城市城镇将变成一座座“臭城”。当然他们中有的也知道农民工从事着“脏、累、臭”工作,但是认为农民工有的是,这个不干了还将有另外的农民工会来干,在他们脑子里唯独没有了社会公平与正义,有的可以说是没有了人性。
六是进城农民工不愿落户论
在有的城市城镇官员看来,进城农民工之所以没有落户,在于他们自己不愿意落户,其中原因,即他们度量农民工的心里,一是农村有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生二胎三胎,而落了户就要和城里人一样不可以生二胎了;二是农民在农村有承包土地林地,而且使用权逐年稳定,又不用上交农业税,进城落了户这些权利就没有了,更不要说城镇郊区土地林地在逐年不断地增值。
七是农民顺民论
有的地方政府官员认为,中国的农民很听话,是世界上最温驯的臣民,一是他们对共产党、对国家、对政府一直是感恩戴德;二是改革开放前我们实行了几十年工农业产品交换“剪刀差”,农民都老老实实的接收,忍受了几十年;三是农民是一盘散沙,至今都没有农民组织;四是我们有强大的军队,手里有强大的舆论工具,一段时间内不给进城农民工落户,不让他们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他们也造不起反。这其实是前苏联东欧斯大林体制下的亡党亡国的理论观点,前苏联东欧早已亡党亡国,教训怎么不吸取呢?!
参考文献
1.文汇报驻京记者陆正明: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和核心-访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财经网博客2013-07-03 16:28:31。
2.徐霄桐、王梦婕:专家建言:农民“落户”可先保留土地权益,中国改革论坛:201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