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舞:一桩车祸里的乡村法治困境」正文
先从2013年1月某天中午,发生在湖南岳阳湘村的一桩车祸说起。这一天,天气寒冷。
34岁的男人宝源将自己的中巴车停在叔叔家门口的空地上等客人。这里是湘村上片6个村民小组的集散地。宝源的中巴车是湘村唯一一辆通往镇上的农村客车。将车停好后,宝源拿了把椅子坐在门口晒太阳。
约一个小时后,宝源同村的邻居,也是一个大家族里的成员的33岁男人 良,拿着2米长的柴火棍气势汹汹地向宝源头部扑来。宝源还没反应过来,但下意识地抬手挡了一下,疼痛之余,看到 良身后紧随着他的两位哥哥,两人手里拿着砍刀,口里不断叫喊着要宝源抵命。
旁人见状,将宝源拉开。宝源大概意识到可能与自己的中巴车有关,便急速往对面邻居家跑去,想躲起来以避锋芒,但还是被 良三兄弟追上了,结果又是拳头棍棒相加,一顿毒打。
在打斗的过程中, 良的妻子抱着奄奄一息的两岁的儿子呼天抢地跟上来,其后则跟随着 良所在房头的一众人等,叫骂声、喊打声、嚷杀声,呼啸而至。这时,一些等车的人才开始陆续提醒 良等人,应让宝源迅速开车将孩子送医院抢救。
这是对一桩车祸的最“本能”的处理,而后续的处理,离主流的“法治”规则,甚至人情规则都相去甚远。背后,是一个复杂,却不得面对的中国。
意 外
车祸是这样发生的。
一小时前,宝源将车开回自己家拿点东西,在返回叔叔家的途中, 良妻子将车子拦住,她请求宝源帮忙从镇上买点菜回来。宝源表示,年关将近,客流较大,容易忘记,最好还是她自己亲自去买。 良妻子上了车,停了一会又说还有点事,只能第二天再去买菜了,于是便又下了车。宝源见她径自一人回去了,便发动车子离开,其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约40分钟后,有村民骑着摩托车路过 良家,看到 良的儿子面朝地背朝天地扑在门口路上,便在外面喊 良妻子出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