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小明:谨防实体经济“空心化”的战略思考」正文
[摘 要]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我国实体经济有“空心化”的潜在风险。其“空心化”现象有很深刻的原因:成本走高、税费过重、需求低迷、产能过剩、投资受限、融资艰难、创新不足、比较利益偏低等。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需要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包括财税扶持、金融支持、遏制投机、破除垄断、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战略举措。
[关键词]实体经济;空心化;原因;对策
[作者简介]匡小明(1972-),男,江西泰和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基本国情研究。
实体经济一般是指物质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知识、教育、文化、体育、信息、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毋庸置疑,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是一个国家社会财富和综合国力的物质基础。
然而,近些年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不少实体经济经营者弃主业、弃实体转而投向虚拟经济的情况愈演愈烈。从沪深上市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一季报中可以发现,一些上市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滑,甚至亏损,与之伴随的是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现象渐趋严重,从炒房、炒股到买理财产品、放高利贷,投资可谓花样百出。其实,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中小企业在高利润的驱动下,早就开始投资股市、期市、楼市、煤炭、古玩、农副产品等投机炒作市场,并如火如荼地参与高利贷市场。实体经济和主业“空心化”正在加剧,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潜在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我国实体经济“空心化”的主要原因
做实业艰难,有着很现实的原因,其中成本走高、税费过重、产能过剩、投资受限、融资艰难、创新不足、比较利益偏低等是导致实体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多种成本上升压力,实体企业利润太薄。当前,实体经济面临高成本和高税费两头挤压,“两价”(原材料进价和资源环境代价)、“三金”(薪金、租金、土地出让金)、“四率”(利率、汇率、税率、费率),九种因素叠加推动企业成本直线上升。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透露,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行政部门有20多个,收费项目达60多项,近1000多个子项目。[1]粗略计算,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加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许多企业的实际税费普遍超利润的30%。加上各地私设名目乱收费等因素,每年缴纳的税费都要超过利润的一半。[2]在此背景下,我国大量实体企业的盈利能力陷入逐渐下滑乃至丧失的趋势之中,面临着利润“比刀片还薄”、“不干还能保本,干了可能亏本”、“干得越多,亏得越多” 等困境。
(二)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实体中小企业产能严重过剩。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的复苏困难重重,欧美主权债务危机远未结束,将长期面临去杠杆化、财政赤字高起、需求疲软等问题。随着外需萎缩,大量外向度较高的企业订单大幅减少。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显示,4225户企业中,订货“低于正常”的占33.7%,订货相比2010年“减少”的占32.8%;企业销售困难,小型、中型企业库存“高于正常”的分别占19.1%、20.0%。[3]不但如此,我国的实体经济面临两头受压,一头来自高收入国家通过创新和技术变革带来的竞争,如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经历了上一轮的金融危机之后,深刻反思此前过度依赖虚拟经济的教训,提出诸如“再工业化”、制造业回归的发展模式;另一头来自越南等一些比我国成本更低的国家的出口竞争。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受阻。加上国内消费需求增长乏力,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从而造成国内实体企业产能严重过剩。
(三)过度垄断导致不公平竞争,实体中小企业投资渠道严重受限。近几年特别是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后,我国的行政性垄断经营日益挤压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尽管政府在2005年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2009年出台“中小企业29条”,2010年再次出台新“非公经济36条”等,进一步放宽了民营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参与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兴办金融机构等,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遭遇三重门:“铁门”(垄断企业把持,门槛太高进不去)、“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没实力也不敢进)、“弹簧门”(进去以后逼你退出来)等,民间资本投资无门或被“挤出”,只能在低端制造业的“红海”领域残酷竞争。而且处在上游地位的垄断国有企业,如电力、交通、原材料、能源(煤炭、石油、有色、化工)等,一方面经营效率低下,不断将成本费用转嫁给下游民营制造业,另一方面凭借政策、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垂直整合产业链,沿中下游发展,在竞争激烈的制造业领域挤压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使民企生存与发展环境处于“灰霾”状态。据《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显示,关于“十二五”期间应重点突破的十一个选项里面,选择“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的企业经营者占56.5%,排第一位,比2010年提高了8%。[3]
(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投资回报反差大,人力财力要素流失严重。实体经济产业“空心化”问题,往往与虚拟经济的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密切相关。目前,虚拟经济利润率太高、实体经济利润率太低:资本利润率为22%,房地产为28%,而工业为6.4%,纺织业仅为4.7%(庄聪生,2012)。投资虚拟经济的巨额回报率,吸引着各项要素流向非实体经济。炒作投机之风从房地产、股市、期市、煤炭资源、古玩、艺术品向其他领域蔓延:大蒜生姜大葱玉米等农副产品、理财产品、放高利贷等竟然被炒得热火朝天,泡沫泛起。一些实体企业在“副业”投入收益高、资金回流快的诱导下,逐步放弃了对主营业务的坚守,出现了“一流企业做金融、二流企业做房产、三流企业做市场、四流企业做实业”的局面。一些企业甚至通过“实业钓鱼”,以实业为担保获得贷款用于虚拟经济的套利中。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精神似乎愈加弱化,企业中踏踏实实做实业的越来越少,投机投资的越来越多;想靠脚踏实地富裕起来的人越来越少,追求一夜暴富的人越来越多。
(五)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融资贵成头号难题。信贷供给倾向于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大量小微型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领域获得资金,面临前所未有的“融资难”。据银监会测算,我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几乎没有投放给微型企业。[4]关于融资贵,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有的高达60%,少数银行抬高门槛,贷款约50%是现金,50%是承兑汇票,有的强行收取财务顾问费等中间服务费用。由于正规渠道很难得到满足,不少小微型民营企业不得不转向“地下”民间借贷,致使其贷款实际利率高出法定基准利率的5―8倍,企业融资成本巨大。[5]
(六)产业层次较低,创新能力弱。目前以出口为导向的“中国制造”,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产品加工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序都在国外,或者被外商直接掌控,处于价值链高端的高附加值的品牌、设计、管理、营销等环节被外商占有。中国从事出口加工贸易的制造业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只能分享微薄的利润。以富士康为例,苹果公司每部iPad的利润达150美元,为销售价格的30%。以工资形式返还给中国工人的薪水仅为每部8美元,占售价1.6%,这比iPad主要零部件供应产地韩国所得到的收益(34美元,6.8%)低得多。它们自身的产业结构和所处的产业链低端导致其产品差别化小,形成同质化生产的恶性竞争。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融资太难,不能创新;能力有限,不会创新;风险太大,不敢创新。最终难以实现转型升级,不得不逃离实业。
二、对实体经济强本固基的思考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是今年乃至今后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才能使实体经济强本固基,减少经济下滑带来的风险。
(一)厘清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关系。理论上,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润滑剂,其产生的基础、发展的源泉和服务的对象都是实体经济,如同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一样,虚拟经济发展偏离实体经济发展是一种常态,但必须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必须与实体经济相协调适应。否则,虚拟经济严重偏离实体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就可能演变成泡沫经济。当前要认真总结吸取“脱实向虚”的国际经验教训: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因为“食利”而丧失强国地位;20世纪80年代日本因股市崩盘、房地产泡沫化、人口老龄化而失去20年,至今仍在拖累其实体经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主要源于股市、汇市和地产市场过度膨胀;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主要源于房地产和次贷衍生品市场过度膨胀;希腊因产业空心化和高福利造成主权债务危机。相反,德国经济在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打击下依然一枝独秀,首要原因是德国坚实的工业基础,德国的机械制造、汽车、化学、电子业坚如磐石,以中型规模的家庭企业为主构成了德国经济“脊梁”,如今“德国制造”已成为世界市场上“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二)打击投机炒作,营造实业致富的环境。只要房地产、股市、金融等虚拟领域的投机、暴利空间还存在,资本就难以回归到实体经济。因此,打击投机、遏制暴利,是资本回归实业的前提。应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决不动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挤出多余的泡沫,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理性。同时开征土地房产交易增值税和房产税,替换目前的土地出让金和有关房地产的各种税费,理顺地方财政收入渠道,鼓励地方政府关注重心从土地财政转移到实体经济上来。应加快证券市场改革步伐,抓紧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等;加强股市监管,打击黑幕、投机行为,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应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彻底整顿理财产品市场,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对于民间高利贷所得征收高额资本利得税。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投机性行业的过高回报采取税收等手段进行调节;切实加强对投资品市场交易的监测和监管,坚决打击过度炒作行为。
(三)以小微型企业为重点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打开实体经济盈利空间。首先,通过“化税为薪”或“减税提薪”,减少企业经营转型成本。一方面,对近几年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各地应尽快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有计划地制订一个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时间表,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另一方面,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原则,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拓宽减税范围。比如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实施,调整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鼓励低碳技术、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以及稀缺资源性产品进口的税收优惠措施,降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准予中小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等。其次,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会同监察、审计、财政、法制等部门联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坚决清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等不合规收费行为。建立多种涉企收费维权机制,如建立企业维权举报电话、投诉网络,强化新闻等社会监督。再次,积极运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贡献奖励、税收优惠等手段,重点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国内外市场开拓,支持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改善环境条件等。
(四)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要强化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措施。在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机构,设置中小企业贷款专项业务指标,完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奖励激励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策引领股份制银行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深化“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通过必要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