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平:理解宗教」正文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存在处境和理解状况也相应地发生了重要改进。但宗教因其复杂的社会政治关联和意识形态敏感的延续而使之社会生存及理解尚未出现根本好转,不少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和认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澄清和说明。也就是说,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发展中,宗教仍是一个敏感话题,如果不能“脱敏”,则会直接影响到中国目前致力争取的和谐社会的构建。
中国宗教理解的难度
“中国无宗教”的心结
虽然20世纪初梁启超等人在宣称中国乃“非宗教的国家”、中华民族是“非宗教的民族”之后,仍转向了佛教等宗教,但其观点却流传下来,被人反复运用和论证。在这种观点之后,藏有对宗教的否定性、消极性理解,即认为中华民族乃是高于宗教的思想文化体系。梁启超关于宗教贵信、哲学贵疑的区分,以及中华文化的“哲学”性质之断言,形成了中国知识阶层中轻蔑宗教的习性,甚至一些肯定儒家的学者也不认为此乃宗教,而强调儒教作为社会人格的教化是“属世间法”的,与“出世间法”的宗教有明显而根本的区别。过去学界宣称儒教是宗教,其实质乃基于对儒教的贬低或否定。基于这种认知积淀,儒教作为传统中华文化的象征标志并没有得到“正名”,对孔子形象的褒贬、儒学作用的质疑,使今天的儒家复兴步履维艰、遥遥无期。其它宗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社会下层的精神需求,不被人看好或看重;不少人会把宗教视为社会上“有问题”人群的信仰。所以说,“中国无宗教”的断言实际上乃基于认为宗教“不好”的价值判断。其问题的解决,则会回到对宗教的本质、宗教的价值判断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当今中国社会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对宗教正面或中性的评判也越来越多,但整个社会对宗教的认知氛围并没有出现质的改变,仍缺少对宗教较为正常或平常的认识。所以说,这种对宗教积极认知的量之积累,还不足以使之产生质的突破。
宗教被视为“落后文化”
关于宗教是“文化”的讨论,曾经标志着中国大陆在宗教问题上拨乱反正的一个分水岭。从宗教是“鸦片”到宗教是“文化”的认知,代表着20世纪中国宗教认知上的一个突破或飞跃。“鸦片论”对宗教基本上是否定性的价值判断,而“文化论”则对宗教至少是一种相对中性、比较客观的判断和认可,因为文化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对之可以吸纳、继承和扬弃,而不再是简单的否定和抛弃。在此,不仅有着对宗教价值判断上的肯定,而且也自然引出了对宗教社会功能的相对肯定。不过,仍有人认为,宗教纵然可被归入人类文化的范畴,但宗教文化也只不过是落后文化、守旧文化,因其保守性而只能是对过去传统的回忆,不可与先进文化同日而语。在今天中国所倡导的文化建设、文化发展和文化繁荣中,宗教文化的定位故颇为模糊,其作用似乎亦语焉不详。
不少人仍不太主张突出宗教的文化性质及文化功能,而坚持其为一种虚幻、唯心的信仰。由于宗教文化的“唯心”性质,遂被认为很难跟上社会文化的朝前发展;特别是当社会文化从宗教文化转向世俗文化之后,宗教文化则被视为是被社会发展所淘汰、难以与时俱进的落后文化。按照这种认知模式,似乎宗教文化不能归入先进文化,更与社会发展、变革的革命文化无缘。
宗教被“政治化”
毋庸置疑,宗教与政治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关联;但宗教毕竟不是政治,也不应该被归入政治范畴。不过,当今中国社会看待宗教的眼光仍旧以政治眼光为主,强调对待宗教必须具有政治警惕性。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宗教的这种被政治化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积极意义的,对其政治防范的意识要强于“积极引导”的观念。过去推翻剥削阶级统治时对宗教的那种理解仍然保留,即认为宗教是为剥削阶级、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的,其所起的政治作用也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权及其利益、对其臣民加以安抚、消解其反抗意识的。这在当时革命党推翻旧政治体制时对宗教的政治评价却在革命党夺得政权后仍然延续下来,今天的执政党中仍有不少人认为,宗教与政治的必然关联使宗教主要是作为与当今中国政治主流相对立、相抗衡和相抵触的力量存在,是当今执政者必须警惕、防范而不是可以信赖、利用的力量。按照这种认知,宗教也好像与今天的政治不相适应、水土不服,故而只能被动地“被引导”,且需要引导者下大气力来“积极引导”。
由于对宗教在政治层面相对负面的定位,以及宗教信仰与政治信仰被位于同一层面而形成非此即彼的对立,不少人在政治观上遂坚持今天我们社会的主流政治不能“利用”宗教,甚至也不能动用其行政力量或政策举措而帮助宗教顺利发展。这种政教关系的理解因而很难理顺对宗教管理上的强化和观念上的疏远之矛盾关系。
对宗教“有神”论的贬低
当代中国社会对宗教的一个基本认识即宗教乃“有神论”,相信鬼、神、超然存在和彼岸世界。尽管人类社会自近代、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已经进入了不同宗教对话,以及宗教与其它意识形态、政治思想的对话时代,人们强调的是认识论层面有神与无神观念的对比和对话,却仍有人坚持有神与无神的争论不可能停止,双方根本无法对话。甚至在这种探讨中对宗教知识的描述、介绍和学术研究也被视为是“学术宣教”而遭到指责。于是,对宗教有神论的态度似乎只剩下战斗无神论式的否定和批判,其余则属多余或会被质疑。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客观、中立、学术性地研究宗教的“宗教学”实质上也被斥为宗教范围内的“宣教学”,而对宗教文化的强调也会惹上“文化传教”的嫌疑。一旦涉及宗教的观念、信仰和价值体系,就有可能遭到“媚教”、“宣教”的指责和对宗教充满敌意或怀疑的批评。
尽管经典马克思主义强调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尽管今天的中国宗教徒绝大多数乃“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生成的一代,但其宗教信仰却仍会被视为“旧社会的残留”、是一种反映“旧制度”的存在,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由此而论同样也没能使宗教徒在世界观、认识论上脱离唯心主义。
把宗教与敌对势力相关联
在中国仍有不少人认为,以“敌情”观念来看宗教有其一定道理,因为宗教与敌对势力、境外反华势力的直接关联乃不争的事实。中西“冷战”关系的延续,境外一直不停地以宗教形式的渗透的看法仍在加深。从宗教层面上,当今中国谈论较多的是基督教代表西方精神对中国社会及其文化精神的挑战。大卫・艾克曼在《耶稣在北京》中关于“基督的羔羊”终将战胜“中国龙”之说,就像警钟长鸣那样在当代中国人的脑际回荡。很显然,在民众心境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下,宗教不可能得到可靠的信任,故而对宗教多为提防心态,涉及宗教的种种考虑也易于与维稳、防渗透、反分裂等国家安全之需联系起来。
中国宗教理解的希望
认识宗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存在
改革开放使人们可以对中国传统中的宗教加以重新认识,承认儒、释、道就是以宗教形式及其宗教精神而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其“三教”并立之“教”既有“教化”意义、更有“宗教”意蕴,它们的宗教性甚至在今天中国社会中仍得以保留和延续。除了佛教最初是从印度文化范围传入之外,儒、道及许多相关的中国民间宗教或信仰都是在中国土生土长,典型的“中国制造”。而佛教也在中国形成其与印度本土根本不同的中国特色,“化”为中国宗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并非与宗教无缘,而是密不可分。宗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比重,甚至起着核心作用,是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关键意义的精神支撑;而且,中国传统文化及精神生活若离开了儒、释、道三教,则会空洞无物,几乎无所依靠。儒、释、道与中国众多民间信仰共构起中国宗教的存在形态和涉世特征,已经成为中国本土文化的核心构成。而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也很早就传入了中国,在上千年的历史中也一定程度上有了中国特色,形成其中国化的发展。所以说,中国社会及文化并非与宗教无缘,我们也决不能以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来对待中国古今的宗教存在。
对中国传统文化宗教性的理解
中华文化之“道”有无宗教精神、是否包括宗教内容?这在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中已被质疑或遭到否定,由此方有对宗教与中华文化关系的另类解读,从而出现与整个世界文化之宗教理解的巨大差异。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此在两个方面出现了突破。一是肯定宗教是文化,指出“在人类的文化知识活动领域中,宗教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罗竹风、黄心川:“宗教”,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尤其在中国当代改革开放的初期,当社会舆论仍以“宗教是鸦片”的观点为主时,“宗教是文化”的提出在宗教认知上具有拨乱反正的巨大“解放作用”。二是承认文化中包含着宗教这一重要内容,并以“一个民族的宗教是构成其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认识来看待中国文化与宗教的关系,主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中,应当包括宗教”(钱学森语)。尽管人们仍在争论宗教文化的性质和宗教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但从文化本身来看待宗教就已经颇具肯定宗教文化的希望。
政治上对宗教的团结合作
在当代中国,不少人已经注意到宗教在古今中外实际上可与多种政治相关联、相适应,不同的政治也曾出于不同目的及需求而“利用”或“结合”过宗教。正确的政治应是积极扩大同盟者、减少敌对者的“统战”政治。这就是中国统战工作中常说的,“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从某种意义而言,宗教的存在及发展是否正常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的晴雨表之一,让宗教在其社会是成为“动荡”或“动乱”的因素,还是起“稳定”、“凝聚”的作用,这正考验着中国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智慧。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宗教应该起到的是“向心”作用而不是“离心”作用,宗教在历史上曾发挥过的“辅政”功能,在当代社会仍然颇为有用。中国今天的执政党也在起相似的“统治”或“统领”作用,同样也会需要宗教的“帮助”和“维护”。
宗教的社会意识
宗教并不纯为有神、信神的信仰观念,不只是关涉彼岸、来世,而更是人们今生此世鲜活的生活;这种生活既有传统的积淀,也有当今的体验。中国已是共产党执政六十多年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社会、政治上的变化实际上告诉我们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批判在根本上立足于社会批判、政治批判,而不是宗教批判本身,因为是当时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其作为社会意识的宗教,宗教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宗教这种社会意识的基本立足点。而今天的中国宗教是现今中国社会的反映,其作为意识形态也是反映我们自己社会存在的,是我们自己社会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而不是六十多年前中国剥削阶级社会、更不是一百多年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映。我们今天的宗教评价,包括其政治评价和意识形态评价,都是为了呵护、建设我们自己的和谐社会,是使我们的执政党有尽可能多的朋友和同盟军,而不是制造分歧、挑起矛盾,让社会陷入内乱。我们的立足点应是尽可能让我们自己的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并消解意识形态上的张力。
继续改革开放
今后中国仍会保持对国际社会的开放,仍会与世界各界人士密切合作,这就需要我们认清世界宗教的现状,与各国宗教信仰者打交道、交朋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社会不应该只是消极地抵制外来影响,而必须融入国际大社会,在世界扩大中国的影响;因此不能把宗教当作堵塞外来影响的挡板,而应使之成为走向世界、沟通国际社会的桥梁。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宗教与其文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都是相协调、相吻合、相统一的,中国要想实现其社会的和谐及与整个世界的和谐,也理应朝这种状况发展,使宗教在中国社会真正“脱敏”,成为社会正常发展的现象。
当然,在目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中国也的确应该提高警惕。当前国际形势并不很乐观,虽然中国致力于推动世界和谐,但现实的世界并不是一团和气,利益集团之间的争夺、冲突在加剧。不同区域、国家、民族、集团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现状出现了此消彼长、我强你弱的变动局面。国际关系中的“冷战”现实依存,不可抱有“一团和气”的幻想。不过,中国应对国际上复杂、严峻的形势,首先必须自我强身,巩固我们自己的内部,拧成一股绳,形成凝聚力。因此,我们如果不希望内斗、自乱,其中对宗教的态度就非常关键。如果以和谐为立意来看待宗教,则应主要用对话、沟通的方法。诚然,宗教中也有不和谐的因素,宗教之间的冲突、纷争乃不争的事实,而且宗教也与境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否认其中也包含着外界渗透的意向和实践,但我们处理这些问题却不是为了扩大矛盾,增加纷争,激化冲突,把宗教推向对立面,而应尽量化解矛盾、消除纷争,平息冲突,理顺关系,使宗教界保持为我们的基本群众,以及对我们的向心力量。
作者为中国宗教学会会长
来源: 《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