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蕉风:“红歌”中的中国基督教

作者:黄蕉风发布日期:2012-11-27

「黄蕉风:“红歌”中的中国基督教」正文

引言 红歌运动与中国基督教

“红歌”一般是指赞扬和歌颂中共光辉历程的革命歌曲,主要在中共的重要庆典和节日上演唱。红歌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方式,除了唤醒革命记忆外也用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如建国后的“东方红”、文革中的“忠字舞”。2011年4月下旬,重庆市委宣传部为庆祝建党90周年,号召全市响应《唱响中国》栏目,掀起传唱红歌高潮,要求人人学会36首红歌。早在2008年7月,重庆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的意见》的文件,并开设红色频道,完全用于播放爱国主义电影和革命歌曲。随着70周年党庆临近,红歌风潮席卷全国。

“红歌”运动是近年中国大陆社会中的一个热点现象,其牵涉面积之广,政治意味之浓,引起了海内外的严重关注。自六四事件之后,中共致力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凡是带有“左”倾的政治议题一直被刻意淡化。虽然近年来政府内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调不绝于耳,“政改”以及“转向”的讨论在民间也甚嚣尘上,以至于出现所谓的以汪洋为代表的“广东模式”和以薄熙来为代表的“重庆模式”的政治博弈,不过在以“稳定压倒一切”为纲的施政方针下,这类凡是可能触及到中共政权执政地位合法性的问题,都不可能被中央作为一个运动推广于全国进行辩论和探讨。

历数中共建国之后的全国性政治运动,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由毛泽东首先于政权内部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由民主人士自发组织的意在开放党禁报禁的八九民运。两场运动留下的后遗症曾一度使得中共的执政合法性受到强烈质疑,因此中共在这之后的“维稳”策略当中,对于群众运动的考量就十分审慎:一方面要警惕如文革般诉诸个人权威的“内斗”,一方面又要提防如六四民运一般诉诸民主的“外争”。

需要注意的是,笔者这里提出的“运动”所指向的是有政权力量推动或者有政治诉求的民间运动(前者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反法轮功反邪教,后者中具有代表性的是“2.20”茉莉花革命)。当然,也有介于二者之间的由政府和民间“合流”的群众运动,政府推动利用民粹主义以达到政治目的,民众借此宣泄表达对社会不满:如抗议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中美南海撞击事件、抵制日货抵制家乐福等。其他有关生态环保(如厦门大连反PX游行)、伦理道德(反计划生育民间议案)、人权问题(杨佳邵俊峰司法讨论)的群众运动则不在本文论述范围内。

“红歌”运动符合笔者上文提到的第一类性质的运动,其肇始于薄熙来主政重庆之后,高峰集中在中共建党70周年前后。“唱红打黑”既是“重庆模式”的城市名片,又是薄熙来的政治资本,在整个“红歌”运动中,政府行为和民间行为比翼齐飞双管齐下。不过随着薄熙来于中共十八大之前倒台,以王立军、薄谷开来为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水,重庆模式彻底宣告破产,红歌运动也随之转入低潮。

然而过去不意味着遗忘。在整个红歌运动中,大陆宗教界积极响应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号召大力开展“唱红”,基督教界也不能例外。在各级统战部门、基督教两会、宗教局的组织下,各地的堂会、神学院也加入了轰轰烈烈的“唱红”之中,“颂歌献给党”的红歌声不绝于耳,原来献给上帝的圣乐灵歌被置换成“我把党来比母亲”,从而引发海外教会人士以及知识分子的侧目和鄙夷。事实上类似的政治表态在中国教会历史上并不鲜见(如控诉运动),所以红歌运动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翻版,堪称体现当下中国政教关系的新鲜案例。所谓“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大抵如此。

本文意图借大陆红歌运动中的中国基督教会表现种种,来回溯新时期的政教关系和宗教政策的变化。主要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入手,透析新时期中国政教关系的表述形式。

第一章 红歌运动中的中国基督教

以下是基督教界唱“红”一览,资料多搜集于网络及报章,尤其是各级统战部门、宗教局、基督教两会、神学院的门户网站和通讯报道。笔者目力所限,肯定不能涵盖为红歌运动所影响的整个中国基督教会的情况,收集了部分,谨录如下,作抛砖引玉之用:

2011年6月6日,西昌市政协统战系统组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的联合大合唱,庆祝中共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

2011年5月26日,三门峡市基督教两会举办“同心同行,共创和谐”红歌大赛。

2011年6月30日,许昌市基督教圣乐团参加“卓建杯”红歌比赛获金奖。

2011年6月30日,泉州市基督教两会假东湖公园举行音乐晚会,庆党节,颂党恩。

2011年5月31日,安徽神学院在学院小礼堂举行“红歌嘹亮唱响校园―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红歌会”。

2011年6月30日,周口郸城县基督教两会参加全县唱红歌大赛荣获三等奖

2011年6月11日,北京市基督教“两会”主办的“同心同行”感恩合唱会,北京市人大、市政协、国家宗教局、北京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宗教局有关领导出席。

2011年6月28日,沈阳市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市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主办,市基督教两会承办的“和谐颂----沈阳市基督教界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会”在北陵军人俱乐部举行。

2011年6月19日,泸州市泸县基督教在福集镇基督教聚会点演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2011年6月20日,江苏淮安举行宗教界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佛教、道教、基督教三教同唱红歌。

2011年6月26日,茌平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冯屯镇前赵村董庄基督教堂举行唱红歌比赛。

除此之外,还有常德市基督教两会、临泉县基督教会、广州基督教会、江西圣经学校、临汾市基督教两会、渑池县基督教两会、陕县基督教两会、灵宝市基督教两会、义马市基督教两会、卢氏县基督教两会、山西太原市天主教会、北京西城区天主教爱国会等参与了红歌运动。从时间上看,集中于中共建党70周年前后,尤以五六月份最为密集,可视为中国基督教会因应时势所做的明显的政治表态;从影响面看,不独基督教和天主教,连佛道回等各个宗教皆卷入其中,五教大合唱的吊诡图景时有发生,可见其影响是波及整个中国宗教界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凡能够例举的无一不是建制内的教会或者宗教管理机构。像家庭教会本身就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响应“唱红”,其“建制外”“地下”的身份反而规避了政治表态的压力。

第二章 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一种另类的“宗教鸦片论”

要想理解“红歌”中的基督教,我们就必须了解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教观及其宗教政策背景。列宁认为宗教对于国家而言,是纯粹的个人私事;但是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就不属于个人私事。苏共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曾经对国内的教会势力给予坚决的打压,强迫有神论者改宗无神论,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以俄为师”的中共,虽然吸取了苏共在操作上的经验教训,不过由于两党在宗教观上并无二致,所以“中共今天对宗教组织和活动的各种监控与打压,明显是从共产党的观点和利益出发,并且没有视宗教为私事”。

由于马克思主义政党之宗教观体现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故将宗教目为抵触无神论意识形态而须给予限制或铲除的观念长期成为中共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文革中中共对基督教会的严厉打击以及对统战工作的大批判集中体现这一点。然而改革开放使得中共领导的中国政府逐渐由“全能主义”过渡到“威权主义”,从“毛泽东时代的革命救世主义(Messianism)及泛政治化的社会(politicized society)中释放出来,重新回到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的普通常识中”。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界大辩论中,邓小平式的实用主义最终取代了毛式的革命浪漫主义。鉴于统战和维稳的需要,政教关系得到缓和,宗教活动得以恢复,教徒人数几何倍增加。

然而由于历史遗留下的问题以及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因素,导致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之下,政教关系的表述既不是政教合一的,也不是政教分离的,而是政府“控制”宗教,宗教“适应”政府。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为中共在今后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定调,即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之力量搞经济建设的同时,严防死守资产阶级自由化,本质上就是坚持中共的政权和领导。对此香港的邢福增教授在其著作《当代中国政教关系》中有一段极其深刻的洞见,即“在实用主义的原则下,举凡可以有助于巩固其统治,并维持社会稳定的思想(例如儒家伦理),均可以被吸纳在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口号之下,产生相适应的积极果效”。

在1993年11月份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对中共的宗教政策提出了三点要求: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表明了中共不再强调无神论和有神论的分野,不再以消灭宗教为目的。江泽民“适应论”的提出可谓承继邓小平的实用主义精神,在论述“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时,他说:

“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产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2007年12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对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信教群众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还提出两个“努力”,即: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由此可见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宗教政策有一定的连贯性,在强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前提下保障宪法规定的信徒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尽管如此,中国的宗教自由仍然是有限度的自由,“这种自由是绿灯下的自由,而不是红灯下的自由”,即该自由建立在不威胁中共政权、杜绝西方和平演变、宣誓爱党爱国的基础之上。这并非因为宗教本身于当前中国获得了宪法上所规定的法理地位,或者宗教已经达成与官方无神论意识形态的相和谐,而仅是“在相适应的理论下,宗教因为是一种社会存在而受到重视”而已。需要指出的是,中共所提出的“相适应”是单向性的适应,而不是互动性的适应。即只有宗教适应社会主义,而没有社会主义适应宗教。将广大信徒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之下,共同致力于经济建设,尽量淡化宗教意识,是当前中共统战工作的方法论及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之后,中共对待宗教的态度是既反“左”又防右,一面要处理好政权与宗教的关系,防止激化与信徒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又要防范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和平演变和反政府的行为。所以这个时期的中国政教关系体现为一种极其微妙的张力。鉴于当前中国的政治生态,可以预见短期内中共一党专政的威权统治模式不会出现太大变化。党国体制下的中国内陆,一切的公务事物包括宗教活动仍然受到严格的监察和限制,凡事“讲政治”的风气并未消退,一旦政局出现变动,宗教也必须做出相应变动以适应政策法规或者政治气候的变化。即使一些党内的理论家宣称“适应论”并非利用宗教,但是诚如邢福增所言的,这种单向性的宗教政策和方法论已经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吊诡境地,即“这种实用主义挂帅的手段,在功能上,与马克思所言的统治者利用宗教来合理化其剥削和统治的说法没有区别”。基于这个认识,对于中国内地基督教会于红歌运动中争相做出谄媚的政治表态举动,我们就不难解释了。出于中共一贯的防卫性的宗教政策以及宗教在当今中国的正面工具作用的矛盾,“相适应”的理论就集中体现为一种淡化有神论和无神论分歧、但以拥护中国共产党为前提的、团结在爱国主义思想旗帜之下的“求同存异”的所谓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政策操作层面的权宜之计,在本质上却是一个变种的“宗教鸦片论”。

第三章 一个案例:政教合谋的可能性与限度

其实,红歌运动一开始便饱受争议。直到2011年3月4日,时任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代表团驻地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采访的20多家中外媒体仍然坚称:“唱红歌不会制约多元文化”。然而在堪称“红歌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的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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