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华: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渐”而不“进”」正文
内容提要: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进行,停顿与倒退没有出路,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改革中有量变也有质变,既要有渐进的过程,也要有关节点上的突破(激进的过程),既要自下而上,也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人权、民主、法治和宪政等。
关键词: 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必要性/渐进式改革/激进式改革/改革的目标
经过30几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经济发生了飞跃,GDP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群众的生活平均水平大幅度提高,各方面的事业都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但是,中国也积累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复杂。温家宝总理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1]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长期以来,除了极左人士以外,很少有人明确反对政治体制改革,但是在改革的路径上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争议集中在两点,一是改革的速度:渐进还是激进?而是改革的动力: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有很多人赞成中国改革采取渐进的改革模式,因为渐进式改革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不会引起社会动荡。但是,渐进式的改革容易导致矛盾长期积累,渐进式改革还会产生新旧两种体制并存的双轨制,容易互相抵消互相冲突。渐进式改革还会为不改革甚至倒退提供借口和机会,出现“渐”而不“进”的现象。激进式改革的优点是一步到位,“长痛不如短痛”,但是,其结果可能引起剧烈的社会阵疼和激烈的社会震荡,超过一般人的心理接受限度。其实单纯就“渐进式”和“激进式”两种改革模式进行“二选一”选择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尽管很多中国人已经习惯了渐进式的改革,甚至可能大多数人选择渐进式,但是,两种模式的优劣真是难以一言以蔽之。其实按照辩证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量变到了一定的程度,进入关节点,质变便不可避免。在量变的过程中,渐进式是自然而然的选择,而当量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激进式的改革便应运而生。值此之时,我们应当抓住时机促成飞跃,而不应当踌躇不前,人为地拖后腿。当今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脱贫,沿海发达地区已经超过小康水平,正在朝着现代化迈进。改革应当有新突破。
摸着石头过河是中国改革开放伊始,大家都没有经验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方式,时至今日,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我们的改革事业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包括反面经验即教训。我们已经打开了国门,对外面的世界了解得更多,别国的经验教训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丰富的借鉴。因此,我们可以理性地有计划地进行改革,可以目标明确地进行改革。改革完全可以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即使是渐进式的政改,也应当有所行动。目前应当从基层民主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开始。乡民可以直选乡镇长,党员可以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这些选举必须具有竞争性。此前少数地方已经进行过此类试验,说明基层选民和党员的素质完全可以实施此类改革。有人担心此类改革会影响上层非直选领导层的合法性问题,如果总有这种担心,改革要么裹足不前,要么走激进式改革的道路。至于人大代表选举,越南已经实现竞争性直选,中国的经济文化水平决不比越南差,相信完全可以实施。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以至于人们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前景缺乏信心,笔者在网络上进行一项调查,题干是“中国何时能够实现民主法治?”结果选“A.需要10年”的占 16.6% (3票) ;选“B.需要15年”的占“0% ”;选“C.需要20年”的占“5.5% (1票)”;选“D.需要到本世纪中叶”占11.1% (2票) ;选“E.我们这辈子都看不见”占44.4% (8票) ;选“F.五年之内”占22.2% (4票)。尽管参与人数有限,不能充分说明问题,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体现当前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前景的心态。人数占第一位的选项是E,而选F的人占据第二位,表面上看似乎很矛盾、很费解,但是以笔者的主观理解,这种矛盾的怪现象说明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没有信心的人很多,同时也有较多的人盼望中国及时尽快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2]
至于改革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中国改革幅度最大的莫过于经济体制改革,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是群众自发进行的,这种自发的行动为最后的普遍推行还是靠政治家的力量。群众自发的活动是改革的动力,每一项改革如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遭到群众的抵制,改革难以成功,即使强制推行一时,最终也会流产。然而群众自发的活动如果得不到上面的支持甚至遭到禁止,也同样难以成功。如果群众自发的运动与国家领导者的意志发生激烈的冲突,国家有可能走到危险的境地。所以改革一方面要有群众的觉醒和诉求,另一方面需要政治家的推动,上下结合。
中国改革不是没有动力,而是目前的体制阻碍了改革力量的集成。目前社会组织不发达,言论自由不充分,力量过于分散。另一方面,中国进入常人政治阶段,难以产生有崇高威望的政治强人。改革就要冒风险,四平八稳搞不了改革。改革不会一帆风顺,必然会经历各种考验,只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与政治强人结合起来改革才能最终成功。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主要是人权、民主、法治、宪政。
保障人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我国已经签署了两个人权公约即《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且批准了前一公约。宪法应当实施,国际条约应当履行。保障人权是政府产生的原因,政府的价值和目标即在于人权。违反此一目标,政府即丧失存在的合法性。国家对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具有完备的惩处机制和救济机制,尤其是要有有效的防范国家机器侵犯人权的完备制度。在侵犯人权的主体中,国家机关是最危险的一类,是“利维坦”。只有权力受到控制,人权才能得到保障。
民主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可以并且必须走向民主。中国古代的禅让制中前任决定继任者是需要征求统治者上层的意见,并且对继任者进行考验,考查他们是否得到百姓的拥戴。古人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荀子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里就有民主的因素,尽管这种“民意论”或者民本主义与民主制有很大的区别。[3]关于民主的争论由来已久,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对民主的弊端也是承认的,但是,民主虽然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是最不坏的制度。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东西。有人说,中国不适合搞民主,但是,中国基层民主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完全可以实行民主。有人说中国人的素质低,不适合民主,但是,文化素质最低的农村却最早实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民主与利益紧密相关,却与文化水平没有直接的联系。民主是一种实践,如果不践行民主,人民永远学不会民主。如果中国实行直接民主,一人一票的制度将迫使领导人眼睛向下,关心选民的利益,有利于消除贫富两极分化。民主制也可以强化执政者的合法性,使执政者获得更大程度的承认和服从,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当然,民主具有情绪化的弊端和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但是这些弊端可以通过法治和宪政来加以防控。
改革开放至今,法治已经得到正名,法治已经写进党章与进宪法,问题的关键是将法治由纸面转入现实。
宪政其实就是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要想保障人权必须实现宪政。有人以谐音法称宪政为“限政”,其实很有道理。“限政”其实就是控权,除了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也就是要权力分立和相互监督,权力机构之间除了相互合作以外,还要有相互制约。高度集权和权力之间的一团和气是人权最大的敌人。因此权力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唱对台戏”,而且必须“唱对台戏”。正如《人权宣言》所讲:“凡分权为确立人权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因为宪法需要绝对多数同意才能通过或修改,所以宪政更能够保障少数人的权利,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因为只要有一定数量(如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少数人的反对或不赞成,宪法就无法通过或修正。严格的立宪程序为多数人的暴政设置了程序壁垒。
注释:
[1] 温家宝.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 文革或会重演[EB/OL].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3/14/content_24894170.htm, 2012-4-4.
[2] 曾祥华.投票调查: 中国何时能够实现民主法治?[EB/OL]. http://www.yadian.cc/survey/171/, 2012-4-5.
[3] 曾祥华.从“三国”看中国古代统治的合法性[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4):37-40.
出处:《山东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