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近现代中国政治中的民族主义

作者:杨光发布日期:2003-09-23

「杨光:近现代中国政治中的民族主义」正文

“民族主义”是传统、更是舶来品。近代以前的中国只有国家主义和皇权专制主义,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的“族类”,并非以血统划分,而主要是以皇权覆盖范围为界,哪里的人民奉我华夏天子为至尊,哪里的人民就是我华夏一族;其次也以文化习俗为界,虽尊王纳贡,但如果不服礼教、不谙经史、不从道统,就有夷夏之防,也就有可能被视为“化外之民”。

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说我们曾经具有的“民族立场”是怎么回事。第一个例子是,十七世纪在西方白人殖民者到达东南亚之时,华人早已在菲律宾印尼一带站稳了脚跟,并控制了当地的经济活动,华人的人数比白人至少多20倍,但是,华人遭受当地人有组织的定期的集体屠杀和强奸(至今如此),而中国的政府和一般大众则将海外华人视为背祖灭宗的“逆子”,不仅不加保护,而且大加斥责,当了难民还不准回国,这与西方殖民政府武装保护侨民的政策是多么大的反差啊!此例说明中国的“民族”划分是以皇权覆盖范围为界的,越出皇权边界就有汉奸国贼和民族叛徒之嫌;第二个例子是,曾经从中国至中东至俄罗斯直达欧洲腹地的大蒙古帝国,堪称古往今来人类最大的帝国,他们统治中国一个多世纪,这个历史上的第一超级大国本来大可以满足我们的民族自尊心,但蒙古大汗却并未如满族皇帝般受到中国人发自内心的崇敬,只因为他未奉孔孟之道为正统。此例说明所谓“民族”还得看是否皈依礼教传统。(www.yypl.net)

今天我们所谓“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正是以皇权覆盖范围为分界的“族类”概念的现代翻版,今日之民族主义也就或多或少脱不了皇权至上国家至上的干系。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意味着把汉民族作为一个基本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单元来对待,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虽然所谓“汉族”其实也不是一个恰当的民族分类,但既然革命先驱非要借“民族大义”以建立政纲,也就顾不得许多了。唯有从汉族立场出发,反满革命才具有民族解放的号召力。民族主义意在排满复汉,民权主义意在立宪共和,辛亥革命后孙先生即宣布,民族、民权二主义俱已达到。

其实,在中国国界之内,倒历来以政治态度的划分来代替民族种族之分,需要排斥和镇压的大多是政治上的相异者,而不是血统上的相异者。各分裂时代大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最终也都溶入了我们的血统和文明之中。孔子“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的情怀和大唐天子“一视同仁,抚育四海”的姿态是多么的包容啊!“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箴言实乃黄土高坡上的一个小小部落成长为泱泱大国的主要秘诀。大西洋对岸的美利坚之成为一个人才荟萃政通人和之国,主要亦在于其伟大的平等包容性格,有这种国家性格,种族歧视问题才可能通过宪政渠道而不是暴力恐怖去解决;而中东之祸,也实祸起于某些狭隘民族的极端排异性。笔者并非否认民族这一概念的政治社会学上的意义,只是不同意将“民族大义”之类的东西作为政治的原则,更不同意将民族区分作为分配政治权利、经济利益的基本分类来看待。(www.yypl.net)

民族主义在极权的国家主义与自由的个人主义之间摇摆。1840年以后,中国的民族主义复兴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它一方面有利于古老中国变革为一个前现代的国家,另一方面,我们却不能不遗憾地指出,中国式的民族主义主要还是皇权专制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变种,积极因素少而消极因素多。除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是明确地将民族最大利益寄托于“五族共和”,其它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尤其是若干政客所宣扬的民族主义,则或多或少将他们的追求定位在“大一统中央集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唐汉旧梦之上。

义和团式的民族主义是要“扶清灭洋”的,只要能灭掉洋鬼子和信仰耶稣的“二鬼子”,汉人就可以认满人或其他什么人为祖宗,结果是,洋人没被消灭,把八国联军引了进来,中国倒差点被消灭掉了,它的流毒至今尚存。今天的一部分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者总是将矛头对准美国,其实美国倒是1840年以后在中国的民族危机时期(尤其是抗日战争期间)对中国最友善的西方大国。反美的原因似乎很直观,今天的美国在“干涉别国内政”方面是既有愿望又有能力的唯一国家,在“台湾问题”和“人权问题”上与中国大唱反调,而且据说一个“不落后就不挨打”的中国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潜在对手”,当然“可以说不”了。简单的逻辑就是:检验中国之强大与否,判定国家利益之维护与否,全在于是否反对美国。(www.yypl.net)

比义和团更恶毒的民族主义是要“荡平台湾”,哪怕“一片焦土”、哪怕核子攻击,据说所谓“民族大义”比两岸同胞的性命要重要得多!这一种的民族主义果真是在追求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吗?非也!说白了,他们不过是要“天无二日国无二君”,不过还是“天子代天巡狩”和“皇权无边界”的老套路!

比“解放台湾”的那一派民族主义更狡猾的,则是反对民主自由的民族主义。他们说,如果没有高度集中的权力,没有“天下咸尊”的“共主”,中国将民族分裂、地方割据、疆藏不保、台湾独立,所以从民族立场出发,中国最好永远独裁专制,永远对台湾西藏保持高压,永远对自由主义保持打压。他们的口号是“宁要大一统专制的大中国,绝不要民主而分裂的今苏联”,那意思是早就将自由民主与国家分裂划上了等号,于是乎民主自由也就迹近于分裂运动了。

在中国的近现代,民族主义、爱国主义被极权主义的国家主义所利用,乃是一件平常之事。大清朝廷的圣母皇太后做过此事,民国之后最显赫的几个政党也做过此事。终究也就没有什么民族利益,只有党国利益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举凡国家有难,他们就借机要求独揽大权,威胁一群一帮的爱国青年说:没有我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将成一盘散沙,某某帝国主义某某霸权主义将瓜分中国,中华民族将万劫不复!国家统一,舍我其谁,你不服吗?善良的民族主义者于是也便常常抹着眼泪,心甘情愿地去与专制独裁同流合污。(www.yypl.net)

民国之后,民族主义在中国的政治思潮中一向不是主流,而是附庸,它起到了一个向其它主流思想过渡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清末民初的主流是立宪民主思潮,就连袁世凯也绕不过去这一关。五四运动风起云涌之时,中国人民愤恨于日本的强权、失望于美国的公理,正彷徨无助之际,新生的俄国苏维埃政权单方面发布了“加拉罕宣言”,宣布放弃沙皇政府在中国的全部特权。这纸并不打算兑现的宣言比起巴黎和会的条约来,对中国的民族主义者是多么大的安慰啊!我们不能不说,中国的革命先驱爱屋及乌,将对加拉罕宣言之爱扩张为对以党治国、阶级专政之爱,由师欧法美改为以俄为师,民族主义是其主要的助力。

而真正的共产主义是拒绝民族主义的。马列主义的立场是将阶级分类凌驾于民族分类,“亲不亲,阶级分”,主张“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国际主义、全球共产并最终消灭民族和国家,中国自然也在被消灭之列,于是才有了“苏联是中国无产阶级的祖国”、“武装保卫苏联”和“一边倒”这样无视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的政策。但是,当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并且谦虚地将共产党革命指为1840年以来民族复兴运动的一个分支,中国的民族主义也就得到了象征性的满足。中国终于又统一在一个中央政府的坚强权威之下,虽然这个政府还不是一个民选政府,不是实行宪政统治,但中国毕竟又回复到秦始皇时代以来就保持着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形象。中国的民族主义仿佛又一次“胜利”了。(www.yypl.net)

应该承认,任何意义上的民族主义都是有先天缺陷的思想。好的政治应该首先满足平等和公正的要求,此即意味着,在权利与义务面前,在法律面前,某民族与他民族之分是无谓的,个人对国家所拥有的权利和所负担的义务,与民族区分无涉。一个人,一个党,一个阶级,一个种族,一个民族,并不能因为他的血缘或文化传承的不同,更不能因为他的政治立场的不同,而在一国之内或在国际之间要求凌驾于其他人群的特殊的权利和利益,更不得构成排斥其他血缘和文化的政治理由。

如果没有每一个中国人,包括每一个大陆人香港人台湾人和每一个海外侨胞的具体的人权和利益,那么,所谓“民族大义”和“国家利益”,实乃虚饰和别有用心。民族之作为一个整体,其整体的利益必然要体现在每个人身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句口号,最终不可能以中国出现一个超级强权的政府来实现,不可能体现在他的国家领导人对内对外的专横霸道之上,而是要体现在每一个民族成员、每一个中国公民、每一个持中国身份证和中国护照的人的自由权利的多寡之上。

以巨大的国权装饰虚置的族权,以虚置的族权掩盖缺损的人权,这是民族主义最应阻击的对象。民族主义由极权主义的国家主义转向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乃是民族主义正确的前进方向。 (www.yypl.net)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