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从国际政治比较看“治理民主”的优势

作者:杨光斌发布日期:2015-06-15

「杨光斌:从国际政治比较看“治理民主”的优势」正文

■发人深思的问题:作为“善”的民主为什么给很多国家带来的是灾难而不是福祉

现代性政治就是政治的人民性或者说民主性,“人民主权”理论的诞生是现代性政治的分水岭。相对于历史上的君主制和贵族制,民主制必然是“公共之善”。但是作为“善”的民主为什么给很多国家带来的是灾难而不是福祉?为什么“阿拉伯之春”最终演变为“阿拉伯之冬”?为什么乌克兰“民主派”催生了国家分裂和内战?其中固然有很多复杂的利益纠葛所导致的流血冲突,但流血冲突的根源何在?且不说各自的国情如何,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世人对民主理论,具体而言就是本文要谈的民主模式的肤浅认识有关。世界政治的一个重大教训是,理论的大错误可以招致实践的大灾难。

在民主政治研究中,关于民主模式的论著很多,代表性的有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利普哈特关于36个西式民主国家的《民主的模式》,它的主题是因多数决民主的不足转而寻求“共识民主模式”。这其实就是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一个绝对性肯定,即自由主义民主是不容置疑不容讨论的,需要讨论的是这一理论下的做法而已。英国学者赫尔德的《民主的模式》,讲的是从古典民主到共和主义民主再到自由主义民主的演变,虽然每个“主义”之下也有民主做法或民主制度的讨论,比如自治、自由、选举、协商等,但看不出这些做法与其“主义”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要知道自由、自治、协商、分权等民主形式是许多国家都有的“原生态民主”,西方国家有,非洲和亚洲国家也有。和利普哈特一样,赫尔德事实上把自由主义民主当作终极形态。另外,罗伯特・达尔和萨托利的民主理论,都是论证自由主义民主的逻辑自洽性或者说构成要素。那么问题就来了,在这些学者看来,世界只能有一种民主模式,那就是自由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代表着“历史的终结”。

在我看来,自由主义民主与其说是讲政治制度,不如说是讲作为文化传统的自由主义,因为自由主义民主其实是以自由主义的文化传统去框定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的。若是将自由主义民主强行移植到其他国家,作为文化传统的自由主义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传统便产生了结构性冲突,外生性制度与内生性文化产生碰撞,灾难由此发生。尽管如此,民主依然是人类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价值,人们依然要追求民主。而为了“善”不至于为“恶”,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民主模式或者说新的民主理论,必须超越自由主义民主。

■民主的“实践模式”是为了实现“价值模式”,二者若不匹配,最终会演变为政治冲突

要探究民主的模式,前提是弄清楚民主的性质,即民主模式的原理性根源。一般地说,民主具有二重性,既是目的(价值),也是手段(工具)。作为价值的民主,无外乎就是实现人民主权这个“公共之善”。但是,“公共之善”的实现过程为什么会带来灾难?它是个飘在天上的人类总价值,谁能反对人民主权呢?但是,这个总价值毕竟要在文化传统完全不同的国家里去落地。民主政治虽然是现代性政治,但现代性并不意味着与传统彻底切割,现代是传统的一种自然延续,传统与现代只不过是连续性历史光谱上的不同的级差(位置)而已,只要看看中国传统文明基因对中国人及海外华人行为方式的影响,就会明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说白了,民主价值的实现首先要依托于既定的文化传统或者说文明基因。当把民主的价值与特定文明基因联系在一起的时候,飘在天上的“公共之善”就可以看得见摸得着了。这样,基于特定文明基因的民主价值就是民主的“价值模式”。如果说“人民主权”是民主的一般性模式,“价值模式”则是人民主权落地的国家性或文化性模式,而文化是多元的,因此“价值模式”必然是多元化的。

即便如此,基于文明基因的价值也不会自动实现,需要一定的工具或者说制度工具去实现。在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和理想最后落空或者变成了灾难,比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民主权思想演变为血腥的恐怖政治,就在于缺乏将理想或者“主义”落地的工具。因此,实现价值模式的制度工具可以看作是民主的“实践模式”。

“实践模式”是为了实现“价值模式”,这就意味着二者应该是高度匹配的,匹配的基础是其共同的历史文化或者说政治传统。如果说价值模式来自特定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是文明基因的自然传递,那么实践模式也必然能找到与价值模式相适应的具有历史连续性的实践模式。有历史文明基因基础的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相匹配的民主政治,比较而言,应该是符合“公共之善”要求的;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价值模式和实践模式都与自己的文明基因无关,或者说价值模式是基于自己的文明基因而实践模式是外来的,必然导致实践模式与价值模式之间的张力乃至冲突,民主政治就会变成政治冲突。

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推导出民主模式的几个原理性推论:第一,民主的二重性即目的性和工具性,决定了民主模式必然有价值模式和实践模式两种,只有价值模式而无实践模式的民主,必然是空洞无物并可能导致法国大革命期间雅各宾派专政式的恐怖政治;同样,只有实践模式而无价值模式,民主就失去了应有的航向。第二,价值模式源于自己国家的文明基因,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种民主的价值模式,比如西方国家的基于自由主义的民主。第三,价值模式需要实践模式去落地,而好的实践模式也必然产生于自己的文明基因,但作为实践模式的民主必然是多元化的,人类共同拥有一些原生态式民主形式,比如自治、协商、分权等。第四,学习或移植与自己文明基因相违背的民主模式,无论是价值模式或者实践模式,除非产生于极为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比如战后的德国与日本,否则结局事与愿违,如第三波民主化后的政治衰败和“阿拉伯之春”演变为“阿拉伯之冬”。

明白了民主模式原理,我们就能更好地理清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形形色色的“民主模式”之说,进而理解在当今一些国家中人们追求的民主政治,为什么最终变成了政治冲突。

■用民主的“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原理,来认识西式民主的局限性、迷惑性

把民主模式区分为价值模式和实践模式,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自由主义民主与竞争性选举之间的关系,是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的关系,而且是以实践模式落实价值模式的关系。这样,熊彼特当初对“人民主权”的改造,把人民主权置于第二位而竞争性选举放在第一位,事实上就是以实践模式替代了价值模式,或者说实践模式成为第一位而价值模式成为第二位的民主,这无疑是对民主的极大嘲弄。在熊彼特这样的实用主义经济学家那里,价值上说不清的,干脆就拿说得清的去说事,拿说得清的层面去重新定义民主,从而就有了“熊彼特式民主”或者说“选举式民主”,把民主等同于选举,有了选举就是民主政治。从此之后,罗伯特・达尔和萨托利都是围绕竞争性选举去论证自由主义民主的。在达尔关于自由民主政体的七要素中,有四点都是围绕选举说事的。

在西方学者那里,除了把价值模式的人民主权改造或者置换为实践模式的竞争性选举,另一个常见的置换就是把资本主义民主置换成自由主义民主。近代民主是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事,因此讲民主的性质首先是资本主义民主,即以“资本”为“主义”的民主,资本主义是民主之锚。这是政治真相。但是真相难以让人接受,尤其是不能让大众接受,而能让大众喜闻乐见的肯定是自由,人们讨厌资本主义,谁人不喜欢自由呢?然而,自由主义中的自由固然包括一般人都要求的人身权、言论权和结社权,但最核心的还是洛克式的财产权。这样,自由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性质是一样,都是财产权起着决定性作用。这就是资本主义民主的真相。而在理论上,财产权即资本权力在自由主义民主那里被“悬置”了,只有大家都喜欢的自由的生活方式和竞争性选举。在语言哲学上,将资本主义民主置换为自由主义民主,绝对是西方最伟大的理论成就。西方打赢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冷战,主要功劳不是美国的军事和经济优势,而是话语权优势――话语就是一种权力关系。

作为价值模式的自由主义民主之所以流行起来并为大众接受,原因就在于自由主义是一种开启西方近代历史的“元主义”,从文艺复兴算起,至少有500年以上的历史。自由主义的核心是保护财产权,这又是西方的法治传统,即法治主要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无论是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以至于后来的拜占庭帝国,在最高统治者那里,保护私有财产权都是天经地义的。在西方历史上,法治传统至少有3000年历史。而民主,即以普选权为标志的大众民主,不过是近100年的事。法治3000年,自由500年,民主100年,这就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历史脉络。

而实现自由主义民主的竞争性选举的实践模式,也一直是西方历史的一部分,从中世纪的神权政治开始,就有发达的教会代表选举程序,选举出来的教士代表去选举教皇。神权政治直接影响了世俗政治,十三世纪开始西方就有了议会政治的雏形。有意思的是,那时的选举政治叫神权政治、君主制或贵族制,这与亚里士多德关于选举是贵族制的思想一脉相承。但是,在冷战时期,一般民众有了选举权之后便被论述为民主制――何况当时美国黑人的政治权利还没有基本保障。这再一次证明了那条语言哲学原理,即语言是一种权力关系。

无论如何,以竞争性选举而实现自由主义民主,即以实践模式去实现价值模式,由于二者都根植于西方悠久的历史文明之中,因此至少到现在,它们尚可匹配――虽然已经问题重重。然而,事情正在起变化,竞争性选举这种实践模式是基于过去的文明基因,而当基因结构开始变异,即人口成分并不再是过去单一的盎格鲁-撒克森人时,竞争性选举(即党争民主)的命运又将如何呢?美国和法国不断流血的族群政治已经是可以观察得到的信号。

如果说西方国家的问题主要是未来性的,那么广大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现实中的困境。首先,其文化基因中既无法治也没有个人权利基础上的自由,但信奉的却是自由主义民主,成了“无法治的非自由的民主”,结果便是普遍性的“无效的民主”或者“失败的民主”导致的政治衰败。其次,很多国家,比如大中东地区信奉的是伊斯兰主义民主,但实践的是竞争性选举,实践模式与价值模式严重对立,政治冲突势在必然,不冲突倒是例外。

■重新认识中国民主的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民本主义民主”与“治理民主”

将民主模式区分为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有助于理解民主在各个国家的不同境遇。理解了民主的模式才能建设好民主。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序的民主政治到底该怎么搞?理论需要正本清源,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必然会付出代价,那就是我们已经看到的世界政治乱象。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基于自己历史文明基因的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中国民主建设需要借鉴国外民主政治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就本文的语境而言,成败都与是否与本国文明基因相适应、匹配有关,因此,我们必须分别找出适应、匹配价值模式与实践模式的文明基因。

资本主义民主能置换为自由主义民主,与之相对应的便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民主。因为冷战,“社会主义国家”或者“社会主义民主”已经被妖魔化为极权主义或者意识形态化为威权主义。因此为了便于与世界政治对话,便于别国理解中国的民主政治,我们需要更换社会主义民主的表述方式,或者说社会主义民主需要更加艺术化的或者中国化的表述,形成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迫切需要。

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表述,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这个词必须能表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正如自由主义能代表或者能表达资本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样;第二,这个词必须是中国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必须有强大的文明基因的连续性;第三,与“民主”有内在的联系性,民主不但有程序民主即林肯说的“民治”,更有本质上的关怀即林肯说的“民有”与“民享”。这个概念非“民本主义”莫属。

过去常讲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民本思想是一种封建主义统治思想,这是片面的。新的研究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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