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 郝儒杰:自由精神与均衡政制

作者:李浩 郝儒杰发布日期:2016-07-25

「李浩 郝儒杰:自由精神与均衡政制」正文

摘要:近代以来,自由和平等始终是人类政治“旋律”中最重要的两个“音符”。随着知识的普遍传播,民主政治逐渐兴起,并在争取自由和平等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过这股洪流的破坏力也同样惊人。如果不通过制度对其加以制约,不独民主会走向其反面堕落为暴民政治,自由也将难以得到保障。18世纪后半叶,为选择最佳的政制方案,约翰・亚当斯力主在美国建立均衡政体,努力将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性质的力量在法治框架内实现共和。从革命到建国,约翰・亚当斯的政治主张经历了由激进到保守再到调和的“变奏”,然而其中不变的是对自由和民主精神的追求。在他看来,均衡政体如同一部美妙的政治协奏曲,于理性与激情、少数人与多数人、自由与权威之间实现平衡。

关键词:自由;法治;民主;均衡政制;共和


作者简介

李浩,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

郝儒杰,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讲师

“自由政府”(free government)一词在美国国父的文集中随处可见,这说明他们在建立政府以保障自由的目标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自由政府”的具体含义,特别是应该如何安排权力结构来组成自由政府却存在分歧。随着独立战争的爆发,北美各州开始考虑起草宪法来组建州政府,自由政府设计理念的差异首先在州与州之间的宪法文件中得到体现,例如具有代表性的宾夕法尼亚州宪法与马萨诸塞州宪法。这些差异在制宪会议时期进一步凸显。尽管1787年美国各州渐次承认联邦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但是如何设计自由政府的政治分歧却并未消除。本文从研究美国国父约翰・亚当斯①(①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在美国独立战争和建国初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独自起草了马萨诸塞州宪法草案,该宪法草案与其《为美国宪法辩护》对联邦宪法以及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分析约翰・亚当斯的政治思想,有助于重新认识和理解美国建国时期的政治分歧与抉择)的均衡政制思想入手,着重阐释了自由政府的设计分歧不仅在不同的政治思想家之间存在,同时也存在于思想家个人的人生不同时期当中,不过这种分歧和变化始终是围绕着如何维护“自由精神”这一基本价值而展开的。

一、序曲――平等和自由的统一与分裂

北美开拓者为了追寻自由而踏上美洲大陆,早些时期,他们并不曾明显意识到民主精神是如何兴起并影响到他们对自由价值的追求的。直到他们欲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时,民主精神才与“自由”这个口号一起成为激励人心的旗帜,并发挥了巨大的政治调动作用。革命前的北美大陆社会结构简单,没有像欧洲大陆社会里种种复杂的等级和从属制度,在这里家长制和庇护制下的小型社会是一种典型的熟人社会,“地方政府按现代标准看完全是小人国。他们并非是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官僚机构,而通常却是屈指可数的一些熟人”。〔1〕普通人要见到大人物也非常容易,“政府官员并不是高高在上,相反,首脑事必躬亲。皇家总督会亲自处理一个小船主对时事的不满,在家里召见他,共同解决问题”。〔2〕这种社会状况使民主精神得以孕育,而珍视平等的民主精神又为自由理想的追求提供了沃土。戈登・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所言:“平等的观念对人民能量的爆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平等的观念是美国革命中产生的最激进和最强大的思想力量。”〔3〕后来在《独立宣言》中出现“人人生而平等”的呼声事实上表达了美洲普通人民的心理情感,这是由于当时英国的殖民政策不仅破坏自由,而且也同样损害平等。因此,独立战争爆发前人民对于自由和平等是同样珍视的,在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中,自由、民主并无十分明显之区别,抗议者正是藉由争取选举权、代表权等民主内容而实现其自由,捍卫其权利,“民主实际上是自由的同义词”。〔4〕因此这一时期亚当斯主张民治政府,并声称:“民主是光荣的、必须被尊重的,没有民主,不独良心自由不能存在,甚至其它任何自由也不能存在。”〔5〕

然而,自由和平等这两种价值并非总是和谐一致,政治家在建国时期的分歧也不是突然出现的。实际上革命爆发之前分歧就已存在。杰斐逊曾言:“常青的自由之树须用暴君和爱国者的鲜血时常浇灌。”亚当斯闻之感到十分震惊,他对民众过度的打砸,给人涂柏油粘羽毛,游街示众以及非法的暴力行为甚为不满。他认为这种不以理性和法治观念引导的民主势必走向其反面堕落成暴民政治,而民主的精神也将在大众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中耗尽自己的能量。〔6〕“波士顿惨案”爆发以后,身为抗英“爱国者”阵营当中的亚当斯答应为开枪杀人的英国士兵辩护令人感到意外,他在辩护词中说:“无论是我们的愿望、爱好或者激情都不能改变事实和证据……法律在所有政府的兴废、感情的起伏中都将永远保持不离正道。它不会向人们不确定的愿望、空想和变化无常的脾气低头……总之,法律不受激情的影响。”〔7〕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亚当斯认为这些开枪士兵的行为属于自卫,不应以谋杀罪而处以死刑。结果六名士兵被无罪释放,两名被指控误杀而处以手上烙刑和开除。①(①有关波士顿惨案的详细过程,可参见詹姆斯・柯比・马丁等:《美国史》,范道丰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63-165页;乔治・特勒味连:《美国革命史》,陈建民译,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0页。 John Ferling. John Adams: A Life, 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Press, 1992, pp.64-70.有关亚当斯为英国士兵法庭辩护的详细记录,见L. Kinvin Wroth and Hiller B. Zobel, editors, Legal Papers of John Adams,Vol.3.Case63&64: The Boston Massacre Trials, Published by Atheneum, 1965.)这件事仿佛是在高扬的民主“音符”中插入了一段低沉宁静的慢拍。它揭示了自由和平等所构成美国革命的“音乐旋律”中一支或明或暗地伴随着法治的协奏,要知道革命的“序曲”就是由律师书写的。革命之前,作为波士顿有名的律师,亚当斯主张运用法律武器反抗英国政府的殖民政策。亚当斯认为英国政府颁布《印花税法》极不符合普通法精神,是“对我们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剥夺,是违反宪法的税策(unconstitutional tax)”。在他看来,英国宪法的核心原则来源于自然法,宪法应当保护人的自然权利,在没有个人同意的基础上,所有自由人没有义务缴纳任何税款,法律保护自由公民的财产不受剥夺。依照普通法精神和英国宪法的根本原则,美国人民无需缴纳英国议会制定的税收政策,因为殖民地人民在议会中没有任何代表。〔8〕“人民不受任何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代表会议同意的法律管制。”〔9〕

那么倡导法治的亚当斯为什么会随后转而支持暴力革命呢?斯托纳在《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柯克、霍布斯及美国宪政主义之诸源头》中解释说:“美洲人对于不列颠政策的抱怨,其实是一种在宪法范围内的申诉”,他认为这种在宪法下的革命思想,是普通法精神与洛克自由主义融合的产物。〔10〕实际上,无论是运用法律武器抗议还是暴力革命,亚当斯关心的问题在于自由是否能够于民主力量的释放当中获得保存。当《印花税法》“打开了新的罪恶的渊薮,这种罪恶除人民之外将被任何人所利用,而且更多的弊害将尾随而至,所有事物也将得不到公正的法庭审判!此后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孱弱而恶劣之人给予我们最为卑鄙和绝望的奴役!”〔11〕这表明良法之治被彻底破坏时,革命就是合法的。但是对亚当斯而言革命和破坏法治的暴民政治并不相同,其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维护自由之实现。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在革命之后转而又要求限制民主,并被有些思想家认为是由激进走向了保守。如果说对于激进民主与追求绝对平等的警惕是一种保守的话,那么这种谨慎事实上从革命前就为亚当斯所具备。

二、变奏――民主浪潮的激扬与回落

自由和平等作为“政治旋律”的两个“音符”不只是在价值理念上有交融,很快就需要面对政治制度安排上的抉择。1775年至1782年间,北美各殖民地纷纷起草宪法以组建州政府,其中最大的差别是立法机构采用一院制或两院制。较为典型的是富兰克林引以为傲的《宾夕法尼亚州宪法》与亚当斯起草的《马萨诸塞州宪法草案》,前者主张一院制,后者则采用两院制。宾夕法尼亚州通过了一院制议会的政体设计,当时富兰克林是该州制宪会议的主席。①(①宾夕法尼亚州宪法方案的制订者不是富兰克林本人,而是蒂莫西・马特拉克(Timothy Matlack)、詹姆斯・卡农(James Cannon)、托马斯・扬(Thomas Young)、以及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他在1776年出使法国时带着该宪法的复制品,该政制方案很快在法国流传开来。杜尔哥、拉罗什福科(Du de la Rochefoucauld)、孔多塞以及其他许多人倾心于富兰克林的政体设计。当1780年亚当斯带着马萨诸塞州的制宪方案到达法国时,两州不同的制宪方案引起了法国思想家的注意,他们欣赏前者而批判后者。而到了法国的显要人物着手一场革命并以拉罗什福科和孔多塞为其首脑时,亚当斯知道他们很可能会建立一个单一议会的政制,他担心这将使法国和整个欧洲在未来40年甚至上百年陷入恐怖的大屠杀和荒凉之中。〔12〕他在给塞缪・佩里的信中遗憾地写道:“杜尔哥、拉罗什福科、孔多塞,他们都如其他法国人一样温和、博学并且诚实。但是他们对自由政府缺乏经验,他们阅读政府理论过于肤浅,而他们的个性当中对于科学和文艺的信任又太固执。”〔13〕亚当斯的预言不幸应验了,民主浪潮在法国激扬澎湃,而政治体制也随之变幻不停,孔多塞②(②孔多塞(1743―1794),启蒙运动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曾有法国大革命的“擎炬人”之称。他早年以数学研究而享盛名,和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达朗贝尔、伏尔泰、杜尔哥等过从甚密。他亲身经历并参加了法国大革命,由于与吉伦特派有联系并参与制定1793年的吉伦特派宪法草案,被罗伯斯庇尔政府以反叛罪宣判死刑。在短期逃匿之后,于1794年春被捕,随即死在狱中。)等人的宪法方案来不及实施就被新的方案所替代,在亚当斯眼里,这种政治局面在马基雅维利的《佛罗伦萨史》里也曾上演。

从思想根源来讲,亚当斯认为孔多塞在《人类进步史纲要》中所表达的观念是激进民主浪潮高扬的推手。孔多塞等人对于一院制的倾向与他们对人类的自由、平等、文明是不断进步的看法有直接的关系,这种认识代表了法国大革命中许多浪漫主义思想家对人类政治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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