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从《毛泽东年谱》看毛泽东与中国“民主新路”

作者:李君如发布日期:2015-08-29

「李君如:从《毛泽东年谱》看毛泽东与中国“民主新路”」正文

摘 要:“民主新路”,是毛泽东提出的。他在论述“民主新路”时所说的“民”,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在内的人民。这种民主,既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也有别于无产阶级民主,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集中、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人民民主与共产党的领导的关系,毛泽东对极端民主化、民粹主义、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无政府主义这些似是而非的“民主”进行了批判。毛泽东对民主制度的创新,最为突出的有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三制”政权、解放战争进程中建立的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中国成立时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4 年建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努力,已经成为一条现实的和独具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关键词:毛泽东;《毛泽东年谱》;民主新路;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联系《毛泽东年谱》来研究“毛泽东与中国道路”,可以发现毛泽东不仅开辟了独特的中国革命道路、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提出了中国“民主新路”。

一、毛泽东的“民主新路”及人民民主理论

“民主新路”,是毛泽东提出的。毛泽东在同黄炎培谈到如何破解中国历史上“人亡政息”周期率的时候,明确地说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这是大家熟悉的。在这里,我们重提毛泽东指出的“民主新路”,是为了指出,毛泽东的“民主”贵在“人民”二字,是人民监督政府的民主,是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

之所以要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民主”这个词虽然在词汇上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但要搞清楚其内涵却是让不少学者伤透脑筋的问题。

比如美国学者乔万尼・萨托利讲过,民主的词源学定义很简单,民主即人民的统治或权力。但是再深究一下,什么叫“民”,什么叫“主”,就复杂了。“民”可以是每一个人,可以是许多人,可以是社会较底层的人,可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等等;“民”与“主”结合起来,可以是每一个人的统治或权力,可以是多数人的统治或权力,可以是社会底层人的统治或权力,可以是整体的人的统治或权力,等等。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像卢梭那样聪明的思想家提出“用没有代表的选举原则代替不经选举的代表”。这样,难题似乎迎刃而解,政治家、学者皆大欢喜。但是在选举中,新的问题又发生了,由于选举只能实行“有限的多数原则”,即我们都熟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于是,民主就离开民主的本义,转化为选举中形成的“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或权力。对这么一个基础性问题的讨论,世界上百家争鸣,还有很多很多,并且还在继续着。也正因为这样,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民主理论、各种各样的民主观。

毛泽东追求的民主是什么样的呢?他在论述“民主新路”时所说的“民”,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在内的人民。这种民主,既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也有别于无产阶级民主,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这就是他在“窑洞对”中讲的“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民主、“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人民民主”这一范畴,是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和成果。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深刻地阐述了这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毛泽东的“民主新路”,就是在这样的人民民主理论指导下的民主之路。

二、毛泽东对各种似是而非民主观的批判

研究毛泽东的人民民主理论,要研究毛泽东对人民民主的论述,还要研究他针对各种似是而非的民主观所发表的精辟的见解。

第一,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回顾我们党的民主实践,特别是毛泽东的民主实践,不能不提到古田会议及这前后党内在民主问题上的认识。当年,红四军党内一些人所理解的民主,是不讲集中的民主,毛泽东认为这不是无产阶级的民主,而是小资产阶级的极端民主化,必须从理论上和组织上加以铲除。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的讲话,特别是其中关于民主和集中关系的论述,划清了无产阶级民主与小资产阶级极端民主化的界限。

第二, 民主主义不是民粹主义。毛泽东对我国社会广泛存在的民粹主义相当警觉,在1945 年党的七大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有许多重要的论述。特别是,他离开陕北、东渡黄河,注意到晋绥解放区在土地改革中提出的“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这个口号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一些错误做法,十分担心,十分重视。他认为,民主不是民粹。特别是在他论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时,深刻地指出,离开党的统一战线讲民主,不是人民民主主义,而是民粹主义。

第三,民主不等于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在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前夜,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主张,这种主张在政治上就是要实行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毛泽东认为,这是一种“幼稚的空想”。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和评论白皮书的文章中对这种试图摆脱工人阶级领导的民主空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

第四,民主不等于无政府主义。在毛泽东亲自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中,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民主”口号下出现了严重的无政府主义,甚至出现了“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严重失控局面。毛泽东对此多次提出要批评纠正,明确指出这是无政府主义,而不是人民民主。

毛泽东对极端民主化、民粹主义、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无政府主义的批判,讲的是人民民主和这些似是而非的“民主”的界限,强调的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集中、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人民民主与共产党的领导的关系。研究毛泽东的民主观和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必须搞清楚毛泽东在民主问题上的正确思想及其与那些似是而非“民主”的严格区别。

三、毛泽东在民主制度上的创新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民主新路”的时候,不仅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而且在民主实践中进行了影响深远的制度创新。这些创新,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其中许多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

毛泽东对民主制度的创新,体现在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党内民主等各个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制度有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三制”政权、解放战争进程中建立的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中国成立时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4 年建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

士兵委员会。早在三湾改编时,工农革命军就在连队建立了士兵委员会。1928 年5 月红四军成立时,由广大官兵民主推选代表组成的士兵委员会,成为红四军中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1965 年毛泽东重上井冈山时曾经指出:“在井冈山时,我们摸索了一套好制度、好作风,现在比较提倡的是艰苦奋斗,得到重视的是支部建在连上,忽视的是士兵委员会。”[2]毛泽东说过,“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3]他认为,正是士兵委员会把红军同旧式军队区别了开来。这是毛泽东在民主制度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实践。

“三三制”政权。1940 年3 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抗日根据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问题》的指示,贯彻执行“三三制”原则,即政权中“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4]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统一战线的政权。这一政权,团结了广大爱国人士,开创了协商民主这种新的民主实现形式,成为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的一大亮点。

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最早是适应抗战胜利后的新形势,在陕甘宁边区和晋绥边区等地建立的。在解放战争胜利推进过程中,由于许多地方战争还在进行,还没有条件普选人民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毛泽东和党中央就给进军各地的党政领导发电,要求解放军进城后尽快邀请人民代表或各界代表,召开人民代表会议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这样的民主形式来管理城市。1949 年9 月,毛泽东在亲自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各中央局各分局、各野战军前委的电报中指出:“经验证明,凡未注意召开各界代表会,仍然束缚于党内狭小圈子的,就走了弯路。”“必须反对形式主义,每次会议要有充分准备,要有中心内容,要切切实实讨论工作中存在的为人民所关心的问题。”[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54 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曾经代行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毛泽东说,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包括了各方面,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而不是多余。[6]根据人民民主的要求,毛泽东和党中央决定在人民政协完成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后,继续保留人民政协。这样,就破解了选举民主难以解决的“多数人”和“少数人”的矛盾,形成了今天人们常说的“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样的民主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创立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综上所述,毛泽东所说的“民主新路”,不仅包括民主的目标、原则、主体,还包括民主的实现形式――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

四、毛泽东的“民主新路”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历史的回顾告诉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是以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为指导,在全面总结毛泽东民主实践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和改革开放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毋庸讳言,毛泽东和我们党在民主问题上犯过错误。比如我们在总结历史经验时说过,毛泽东在晚年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加重,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当然,出现这些问题党中央也应负一定的责任,这是我们党的深刻教训。

但是,我们不能同意有的文章所说的,毛泽东有帝王思想,没有民主意识。虽然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在民主问题上犯过错误,但不能以此为据从根本上否定毛泽东的民主追求和民主思想。

我们真正要研究的问题,不是毛泽东有没有民主思想的问题,而是为什么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这样倡导民主但最后导致的是全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和个人崇拜。仔细研究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实践,毛泽东在民主问题上的错误,错就错在他把“造反有理”式的革命民主当作人民当家作主后的现代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后的民主,应该是什么样的民主?这种民主应该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律的民主。因此,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7]

随后,在邓小平的亲自提议下,宪法中取消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种大民主的做法,著名的“八二宪法”也得以制定。从此开始,我们以“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为鉴,在民主和法治中逐步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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