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杰:为什么提出“文学想象政治”? ――近年来文学与政治关系研究的进展与反思

作者:刘锋杰发布日期:2015-08-08

「刘锋杰:为什么提出“文学想象政治”? ――近年来文学与政治关系研究的进展与反思」正文

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受两种文论思想的影响,人们再提文学的政治化。一种是坚持文学政治化的,这批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为文艺正名”的浪潮中都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加入文学再政治化之中,可谓理所当然;一种是受西方文化理论影响的,这批学者较为年轻,反对文学审美论,转而主张文学政治化。因此,90年代以来的近20年间,文学与政治关系重新成为文论热点。不过,客观地说,此次的文学再政治化,当然比过去的文学政治化要高明得多、深刻得多,在讨论文学与政治关系时,一些学者在“反本质主义”的总体思路之下形成了语境论,从语境角度看文学与政治的关联,因为已经有所论述,此文不再涉及[1][2]。 另外,还形成了人性说、伦理说与审美说,较为深入、多方面地研究了文学是如何关联政治的,从而保证了文学再政治化话语的合理性与可信性。但在笔者看来,这些研究也因没有找到文学与政治之间的本体性关联,还是忽略了文学审美特性在关联中的支配性。鉴于此,笔者提出“文学想象政治”的命题,试图用想象的本体性来联结文学与政治,建立两者间彻底的、具有完整文学属性的关系,有效阐释已有文学史,推动文学与政治关系的良性发展。

曾永成是新时期以来率先建构文学政治学的重要学者,他从文学与政治都关涉人性这个角度来讨论两者的关系。曾永成说:“文艺与政治的系统性交织和渗透的更深刻的表现,还在于它们在人性和历史大系统中共在共存,因此必然要以人性和历史为根本中介而相互影响” [3]7。曾永成根据马克思的“自然向人生成”、人性的生成是个“历史之谜”论证了文学与政治的关联性,其中涉及两种矛盾和四种抗争:两种矛盾是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四种抗争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人类的抗争。他认为“无论政治还是艺术,都面对着上述‘历史之谜’,并力求解答它;政治追求的是现实的解答,文艺则用想象去解答并力求给现实的解答以助力。” [3]8在一些具体的关联论述上,曾永成既强调了政治解答的重要性,也强调了文艺“对政治是一种终极性的校正和调节”[3]9。 曾永成所做的工作其实分两步,第一步为政治正名,将政治视为解答“人性之谜”的行为,恢复政治的名誉,反对将政治污名化;第二步,将文学也视为解答“人性之谜”的行为,它与政治之间的方向是统一的,可结合起来实现共同的目标。从曾永成将政治视为人性之善来看,他重视政治的伦理维度。这一论述是深刻的。简单地只将政治视为革命、战争、权力、利益,这是一种相当表面的看法,只有将政治与人性相关联,才能更为深入地看到政治作为人类主要活动类型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文学政治化的过程中,从1928年开始的革命文学论争,就曾经花大力气论证了文学只有阶级性而否定文学与人性的关系;后来更流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将人的每一种情感都阶级化,排斥人性论成为推进革命文学的策略。不过到了曾永成这里,他却将其颠倒过来了,强调不是人性阻止了文学与政治的结合,相反,恰恰是人性加强了文学与政治的结合。就此而言,应当感谢曾永成揭示了文学史的真实性。

正因为如此,当曾永成来谈文学与政治的结合时,他肯定了审美视野的重要性,而这个审美视野也就是人性视野。他说:“鉴于文艺与政治相互关系的实际,我们采用了二维交织的复合视角:其一是审美之维,即在审美场中从审美的视角去审视政治活动;其二是政治之维,即在政治场中从政治的视角去审视文艺活动。”所谓的从审美视角去审视政治活动,是指只有揭示了“政治活动在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人性内涵和它对于人性生成的意义,才可能真正把握它的审美本质”[3]11-12。 这是将政治人性化、人格化,从而与文学的人学特性建立关联,即将政治与文学同时人化,找到连接两者的关联性。应当承认,这样的连接,弱化了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对立性而具有了统一性。在提倡文学为政治服务的从属论时期,人们所忽略的文学的审美特性,在这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与修复。如曾永成所说:“文艺政治学与其他政治学相区别的最重要之点在于‘文艺’二字。它是以文艺为特殊对象,着重研究文艺与政治的相互关系,并落脚在政治如何正确对待和管理文艺的问题上。在这里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忽视文艺的特殊性,否则就不会是科学的文艺政治学。以往的文艺政治学观点也不乏重视文艺特殊性的,但大多以‘工若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态度来对待,往往把文艺的功能理解得过于直接和狭隘。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政治学思想从其美学思想出发,对文艺的美学特性十分重视,把它看成是文艺之所以为文艺并造成文艺在社会生活中特殊地位的根源。”[3]53

其实由《三国演义》《水浒传》《汤姆叔叔的小屋》《九三年》等作品可以看出,描写战争、造反、夺权、奴役、压迫、解放、自由等政治内容时,只要能够与人性的表现结合在一起,将政治活动变成人性活动加以描写,就能在反映政治斗争时塑造出生动的人物形象,达到深刻的思想状态。而如果只是像“文革”中的样板戏那样,将作品中的人性成分榨干,那就毫无感人之处。作品中的政治内容只有与人性、人的情感活动相结合,才能揭示人物性格,描写人物内心世界,触动读者的情感神经,这样的政治内容才是动人的。政治介入作品,只有转化为人性的深度时,才是文学的最为贴切的内容之一。

但是,从人性的角度解读政治,却不易周全。因为政治的理念中虽然包括了对于人性的理解,但政治活动主要不是解决人性问题,而是解决人类的公平生活与相关权利的分配问题。处理与探询人性问题是哲学、伦理学与文学的主题,尤其是文学成为探索人性是什么并呈现为这种探索的主要领域。政治至多为实现人性提供服务,它并不关注人性是什么,人性不是政治的主题。实际上,政治的人性化,只说明了政治的部分事实,而非说明了政治的全部事实;只是政治可能会处理的一个次要问题,却不是政治所处理的核心问题或者说主要问题。比如说,如果从人性的角度理解政治的话,那么,权力的合理分配需要不需要考虑到人性的不同呢?大概是不需要的。如一个人人性不良,但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无法剥夺他的公民权。而另一个人无论怎样高尚,他所拥有的公民权利也不会多多少。可这两类人,在文学的人性探讨上却是分量不同、意义不同的。因此,将政治完全人性化,其实是不完全符合政治的基本特性与基本任务规定的。政治有时候也是人性的对立面,压迫人性、消灭人性,从而造成人性的灾难。所以,用人性论可以解释文学与政治之间的一部分关联,尤其是文学中的人物形象塑造是离不开揭示人性深度的。但这毕竟只是讨论了文学的内容需要,所以,提出文学与政治在人性上的结合,根本没有涉及与说明文学作为一个门类所体现出来的区别于政治的那种特性,及其这种特性在文学与政治关联上的决定性。文学与政治结合中的人性关联,只是内容关联而非特性关联,这仍然有可能忽略文学的审美特性。

王元骧不满于简单否定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反思“为文艺正名”,认为它使“文艺从属于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这一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对文艺理论的拨乱反正起过积极作用。但他认为,这样的反思没有说明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所以造成了思想混乱,用“内部研究”排斥“外部研究”,把文学创作引向了不健康的发展方向,宣扬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得私人化、欲望化、娱乐化的文化垃圾泛滥成灾。王元骧主张重新思考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从作家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说明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必然关联,重述了李大钊的那句“铁肩担道义,妙手写文章”。因为要担道义,所以要写文章;因为要写文章,所以要担道义。

王元骧指出:“任何人只要生活在社会中是不可能完全与政治绝缘的,文艺是人的精神产品,自然也不例外。”王元骧主张从伦理角度寻找文学与政治之间的“本体”关系,他引述了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的动物”那句话,认为政治学最初从伦理学发展而来,政治态度与伦理态度是不可分割的,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也可以作为一种伦理关系来看待,共有一个“本体”,即“人们已普遍认为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是‘应该’,它所研究的是人应当怎样生活的问题。从政治的角度看,也就是人作为社会共同体的一员,在分享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还应该如何为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问题。”王元骧展开了这样的推论:作为一个伦理的人,“应该”为美好生活而奋斗;作为一个政治上的人,也“应该”为美好生活而奋斗;作为一个作家,既是一个伦理上的人也是一个政治上的公民,所以,也“应该”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所以他说:“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就不是什么人从外部强加的,它是一个作家作为国家的公民他的公民意识在文艺创作中的体现。因为一个凡是具有政治觉悟的公民,他总是会把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与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前途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以自己的行动来推进国家朝着健全而正确的方向发展,看作是自己作为共和国的公民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若是一个作家对于社会上的那些丑恶、不合理的现象都视而不见,对广大人民大众的要求和呼声都听而不闻,而仅凭自己个人的趣味甚至为了求名获利而去创作,那至少说明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丧失。”[4]

王元骧这样推论并没有错,作家作为公民不应忽略国家、民族、大众的利益,人们常说知识分子是“时代的良心”,就着眼于此。但这样推论也需要加以限制:第一,作家承担责任是天经地义的,但作家如何承担责任则属于他个人的选择,而非指令式的外在强加。如果出现了强加,用所谓的“应该”加以解释,那就影响作家的创作自由了。第二,作家所承担的责任应当属于最终意义上的社会责任,而非简单的配合具体的政策路线,只有这样,作家才能以自己的独立思考与表现来引导社会前进。诚如王元骧后来所强调的:“并非要求作家以自己的作品去直接配合某项具体的政治中心和政治任务,根本的是指按照自己所属的政治共同体的理想与信念来塑造读者的思想灵魂,强化和提升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心理能量和精神动力,鼓舞和激励人民群众为实现这一政治理想和信念去奋斗。”[5]第三,不能由此发展出从承担责任的多少来评价作家的优劣,一些看似没有承担重大责任的作家却有可能创造杰作,而那些自认为承担了重大责任的作家,却创造不出杰作。原因在于,人们在界定什么是重大责任时,往往依据眼前需要,忽略了责任的历史性,可这种现实性的要求一旦强加于所有作家时,就使作家失去了从宏大深远的方面回应现实的可能性。第四,要求作家承担社会责任,不是要求一味地歌颂而不批判,否则,所谓的承担责任恰恰是推卸责任,这样的例证多的是。王元骧从“本体”角度出发寻找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由于其“本体”只是指伦理性,未能与文学的审美本性建立全面的关联,说到底,讨论的还是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外部关联。这个研究是必要的,但仍然以其没有与文学的审美本性亲密结合而显得有些模棱两可。

通过对政治的美学属性研究来揭示政治与文学的关联性,也是一种观照视角。骆冬青等人提出“政治美学”的命题,就意在通过揭示政治的审美特性,提高政治与文学的关联性甚或同一性。骆冬青列举了政治与美学的一些共同点,如政治用于“治心”,文学也用于“治心”;政治像艺术一样要创造一个“第二自然”;政治家在本质上是一位诗人;“政治中也有着人类最为根本的价值追求:正义、自由、爱。这些人类‘大观念’是政治哲学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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