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勇:基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存隐忧,中央应统筹推进

作者:姜志勇发布日期:2015-05-08

「姜志勇:基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存隐忧,中央应统筹推进」正文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在这一目标指引下,地方纷纷出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方案和举措,并将目标细化为若干子项,以便于实施与考核,有力推进了目标的实现。但有一些地方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上出现了不良倾向,基层干部希望中央能统筹全国小康社会建设,加强引导,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也能按时保质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地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存隐忧

一是目标设定的科学性问题。虽然中央要求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但这只是全国的总体情况,“全面”小康社会的“全面”不是指全国所有地区、所有人口都能到2020年进入小康,更不是实现同一水平的小康,而是要改变原来只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文化、生活质量的小康。但有的地方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不把重点放在改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模式上,而是要求本地所有县市到2020年在小康指标上都要达标,甚至是100%达标,不达标的要惩罚。还有的地方为了争先进,提出了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甚至提前若干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而忽视了本地区还不够发达,还有众多贫困县、贫困人口的事实。有一个县,2014年年底考核时因为经济增长难度大,没有达到市里要求的全省小康社会建设排名要求,为了完成市里的目标,只能请求市里面去省里协调数据。

二是考核指标的科学性问题。基层干部反映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工作在考核时,存在考核指标达标但与群众实际感受不相符合的情况,他们认为考核指标应该设置的更加科学。如有一个县,枪支毒品问题比较严重,群众上访次数也较多,但年底考核时“社会治安指数”竟然百分之百达标。还有一个县,县城内没有一家公园,“四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也不健全,群众跳广场舞甚至很难找到合适地方,但在“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指标上也是满分,基层干部很怀疑这样考核的实际意义。再比如,考核指标中有“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基层干部认为这一指标是一刀切的,对于那些重点发展农业和旅游业、重点保护生态的县,特别是作为粮食生产基地的县来说,可能会使他们不得不去大力发展工业。

三是缺乏具体推进措施和支持计划。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央只提出了奋斗目标,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全国性规划来推进这项工作,现阶段各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都由各省自己推进。然而,省里面也只是制订了相关指标的年均增长目标和考核办法,对于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并无规划,尤其是项目、政策支持规划。对落后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来说,上面只是制订了增长目标和考核办法,没有专门的扶持,按时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难度非常大。有贫困县的基层干部反映,该县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接近15%,返贫率也超过10%,县财政是“吃饭财政”,很多急需的基础设施都没钱建设,如果没有上级的支持,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希望不大,当然,在上级的考核压力下,为了达到要求就可能在数字上做文章,从而使得小康社会建设的数据和实际情况、群众感受不一致。

四是建设方向上仍存在误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在发展经济、保持一定增长速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不过一些地方在思路上仍存在误区。有的县境内矿企多,对周边环境破坏很大,周边群众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但在小康社会建设中,为了“生态文明”指标合格,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县城景观公园、街边绿化、滨河绿化等城镇地区的绿化上,而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被矿企破坏的环境,矿企依然是当地GDP的主要来源。在“城镇化率”上,有的县积极推行“村改居”、“乡改镇”、“镇改办”,其中一个县原来没有“街道办”,2014年底计划新增5个,下属乡镇的中心村计划全部改为“居委会”,县城周边的若干个村也要改为“居委会”,通过这样的措施,当地居住在社区、城镇和街道的人口将大幅增加,城镇化率将大幅提高,但当地干部反映,这样的城镇化,除政府换一个公章外,不会有什么其他变化。

五是有流于“口号化”倾向。对于如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基层干部反映心里面没有谱,虽然上级有目标、有考核,但还是不太明白该怎么做,以至于都在等、都在看,看看其他县市是怎么搞的、是怎么应对上级检查的。在他们的理解中,小康社会建设的工作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些工作本来就一直在做,现在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无非就是换了一个口号,该做哪些工作还做哪些工作。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有的地方小康社会建设更多的是一个口号,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推进措施,县里面虽然成立了小康办,但小康办的工作主要是调度数据、应对上级检查和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中央应统筹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针对地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基层干部普遍认为,中央应加强对全国小康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可以出台相关规划,并从考核指标、建设方向、项目支持、督促检查等方面来引导、推动。

第一,编制出台国家规划。建议编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2014-2020规划》,在国家规划编制后,让各地编制相应规划,要求除落实国家规定任务外,还需列明当地面临的困难和特殊情况,以便国家了解掌握及今后的检查。在规划中,中央应加大引导力度,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工作方向,明确应采取的措施、突出的重点。比如,关于生态文明,国家应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在“环境”方面应从事哪些工作,对于环境生态破坏较大的项目应尽快关停。应要求地方政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上须有明确具体的措施,不能只是提出一个口号。

第二,督促地方完善监测考核指标。目前,地方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考核指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标制定的,中央应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地方完善本地的考核指标体系,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指标体系要有统一性,要全面,不能规避尖锐问题,要能全面、客观的体现当地的小康社会建设情况;二是指标体系要有灵活性,要照顾各地的发展差异和特色,对于贫困落后地区,指标不能过高,否则容易拔苗助长,在经济指标方面要照顾旅游县、农业县、生态县和工业县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县在三产业发展上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和考核重点;三是要和群众的切实感受联系起来,不能脱离群众的真实感受,建议增加“群众感受度”项。

第三,尽量减少基层数据统计工作。按现行统计规定,许多数据都是由企业直接在国家和省统计平台上填报,不需要经过基层统计部门统计上报。对涉及这些数据的小康指标,应不用基层再上报,而由省里直接出示,从而可以大幅减少数据注水问题。加大省统计调查队在小康社会建设工作方面的力度,例如群众切身感受、公共文化等指标方面的数据可以让省统计调查队来完成。减少基层统计部门的数据统计工作,可以大幅提高数据的真实性,也能较好杜绝基层在数据上做文章的现象。

第四,加大对落后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关键在贫困地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因此,为了帮助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能够按时保质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国家应在已有的扶贫、惠农等政策之外,出台专门的支持政策,设立专门的小康社会建设支持项目及资金。在经济新常态下,国家投资可以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结合起来,重点用来改善贫困地区的道路、水利、文化体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设施,这样既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又能有效避免投资衍生的负面问题,还可以促进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

第五,设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观察点。为了更好了解和把握基层小康社会建设的动态、难题,甚至问题,中央应建立若干小康社会建设观察点,观察点应包括发达地区、一般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在层次上应包括区、县、乡、村,尤其是偏远地区,通过设立观察点,以点见面,可以较全面的了解基层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出台政策,从而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设立观察点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上下传递的环节。

第六,加大对中层政府的监督力度。基层县乡政府是落实国家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战略的关键,但基层政府怎么落实、能否落实好,却受到中层省市政府的极大影响,如果中层政府的指挥棒出了偏差,例如在本地设立了过于超前的发展目标、考核偏重数字上的达标等,那么基层政府为了达到中层政府的要求,往往也会跟着中层的指挥棒走,一起出现偏差。应加大对中层的监督,有条件的情况下,国家甚至可以直接指挥到基层,从减少中间环节的角度来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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