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耀章:从"造福"到"谋福"再到"谋权利"

作者:乔耀章发布日期:2015-04-21

「乔耀章:从"造福"到"谋福"再到"谋权利"」正文

摘要: 从"造福"到"谋福"再到"谋权利"是有关"福"观念的两次更新。领导者自觉是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领导、民主领导、依法领导是领导者自觉及其程度的重要标志,传统的"造福"观念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领导者应更新"造福"观念和"官"观念,自觉树立"谋福"观念,特别是要牢固树立"谋权利"观念,这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事物的常态,凡运动、变化、成长、发展着的事物,往往表现为无限丰富的多样、参差不齐、不一律、非平衡现象。如植物世界中的秀出于林,鸟类世界中的出头鸟、领头雁,动物世界中的领头羊、狮王,人类世界社会群体中的杰出人物、领袖、干部、官员,等等。一般说来,他(它)们在同类事物中占有一定的成长、发展的先机条件,不管这些先机条件是怎样获得的,正是由于这些先机条件的获得、掌握和运用,其结果使得他(它)们与同类事物相比,常常处于领先地位,显示出某种特殊的质态,这种特质是其他同类事物暂时所没有而与众不同。同时,他(它)们也相应地承担着回应自然力或社会力的种种特殊的功能、职能或责任。基于这种体认,我认为,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者们,同芸芸众生的人民群众相比,占有相对优越的发展先机条件,同时也应承担着相应的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比如,什么是福,什么是幸福,幸福与利益、权利是什么关系?对此,领导者应该如何作为,是"造福"还是谋福,谋什么样的福,怎样谋福,等等,这也是领导者的一种历史责任。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对"幸福"、"福利"、"领导者自觉"的理解与界定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福"、"幸福"、"福利",是人们老生常谈而又常谈常新的话题。从字义上看,福是幸福、福利的中心词,"幸"是福的前缀、限定和修饰语,"福喜之事,皆称为幸";"利"则是福的后缀,它可以指利益,也可以指权利,从特定意义上说,权利也是一种利益,但权利高于利益,权利比利益更重要。按《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的解释,福是指幸福、护佑等,与祸相对。旧指福运、福气。《韩非子》卷六,将福界定为"全寿富贵之谓福"。古人侧重于以健康、财富、地位的程度或指数来衡量福。在农耕社会,福尤指有衣有食、有田有地,人丁兴旺等方面的一种生活状态(建国初期,那种"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是属于农耕社会对福的理解)。在现代社会,福则是指与社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关的一种生存状态。有学者用"国民快乐总值"、"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国家成功与否的理念。按这种理念,福越出了物的层面,包括丰富的内容。需要指出的是,"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前者主要指社会提供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状况,主要标志着居民物质需要层次的满足状况,用人均收入或人均消费水平等指标来衡量。后者主要侧重全面、综合反映居民生活多层次需要的满足程度,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卫生与健康、文化教育及环境等方面。因此,生活质量一般是指社会提供人们生活的充分程度和人们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是建立在一定物质条件基础上社会成员对自身及其自身环境的感受和评价。(注:西方学者从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研究生活质量问题,参见:马洪,等.经济与管理大辞典[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89;周长城,等.社会发展与生活质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从这个意义上说,福,体现在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是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生活质量这两个层面内容的有机结合与统一。生活质量是衡量现代社会生活福运的重要尺度,即"福度"或"幸福度"。

幸福,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幸福是人因自身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这里的关键是需求的内容及其层次,亦即什么样的需求。如果仅仅将幸福理解为一般的需求得到满足的情感体验,那么,幸福就不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因为牛儿、羊儿找到草吃也是一种幸福。《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对幸福是这样阐释的,即幸福是指人们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预定目标和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这说明,人类的幸福是内含着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合目的的辩证统一,是作为事实的过程与作为价值的目标与理想的辩证统一,幸福是历史的具体的,也是发展的变化的。需要指出的是,"幸福"与"幸福感"也是不同的。幸福可理解为整体的生活质量,包括客观与主观两方面的良好状态,幸福是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生活状态,常用于观察者对行动者的描述,有客观指标与评价标准;而幸福感则仅指幸福的主观体验,完全由行动者个人自己评价,即幸福感就是自身对这种幸福状态的感受和评价,或者说,幸福的本意在于创造幸福感。因此,幸福感主要是指人们根据内化了的社会标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其各个方面的全面评价,是主体与现实生活情境的协调及自我达到完满统一的自我认同及自我欣赏的感觉,并由此产生的积极性情感占优势的心理状态。 根据亚伯拉罕・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的幸福及幸福感也是多层次的,表现在生理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及社会生活等的多方面。当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理、生存的需要得到满足之时就会感到幸福;当人身安全、健康、就业等需要得到保障之时就会感到幸福;当得到别人的重视,获得与他人之间的友谊即社交需求得到满足之时就会感到幸福;当个人的能力被人承认并受到他人尊重之时就会感到幸福;当自己的才智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实现自己的目标与理想,满足自我实现需求之时就会感到幸福。可见,幸福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必需品,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及其体验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有限到无限的相统一的渐进过程。

福利,可以解读为是福与利益和权利的统一。利益问题是一个涉及到人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问题。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然而,究竟什么是利益?有人将"利益"视同为某种物,某种产品,视为"好处"或"需要",这是值得商榷的。其实,利益属于一种社会关系的范畴,表现为利益主体(个体、群体、社会整体)与利益客体(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之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利益进行不同的划分。与义务不可分离的法律上的权利,是自然人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能和享受的利益。权利按不同的标准也可作多种分类。当个人或群体的具体的利益得到切实的实现、维护和发展时,当个人或群体的具体的权利得到切实的实现、维护和发展时,那么,这种利益和权利实质上就是一种现实的福、福利或感觉到的幸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幸福,是现实的或此在的利益、权利亦即福利同义语、代名词。拥有或享受现实的或此在的利益和权利,事实上是同时拥有或享受着幸福。当然,相对之下,拥有或享受着现实的或此在的权利比拥有或享受着现实的或此在的利益更重要,因为如前所述,虽然权利也是一种利益,但权利高于利益,利益要诉诸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没有权利的利益是不牢固、不持久的。所以,对福利作超出一般利益的解读,突出和强调权利也是一种福利,有着特别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此外,"福利"还有放大的时代内涵。对于现代社会来说,福利更多的还是指一种带公共性的政策,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的安排。如在西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贫困、失业、社会不平等的矛盾,以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为理论支柱,提出国家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行加大社会福利投入的政策,包括社会救济、劳动保险、儿童福利、老年扶助、医疗保障等社会福利计划和社会福利工作,由此自称或被称为"福利社会"、"福利国家"。当然,在以社会主义为发展定向的我国,在福利政策的制度化、社会化方面理应做得更好。这已经得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健全完善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有力证明。

领导者,是领导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一个集体或集合概念。按我的理解,领导是一种统治,一种管理,一种服务,也是一种治理,更是一种综合治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领导职能的重心不断地从统治转向管理,转向服务,转向治理和综合治理 。领导,本义是指率领、引导、向导的意思。作为名词的领导,通常是指领导者,即领导是担任党、国家、政府一定公职的、行使一定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谋取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一类人,通常称为"官"、"干部"。作为动词的领导是指领导活动,是指领导者在一定环境下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被领导者进行引导、统驭和率领的活动过程。其中,领导者是领导活动主导者,主要职能在于选择和确立发展方向,制定和实施战略、策略、方针、政策;被领导者是领导活动的客体,是领导者服务、治理的对象;环境则是领导活动过程中的种种制约因素。领导者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当重要的,从理论上说,领导者决不是遇事听之任之的自发论者,他们的言行事关领导活动的成败与得失。由此这就需要提出和研究领导者的自觉问题。所谓领导者自觉是相对于领导者不自觉或领导者自发而言的,可以解释为领导者自己有所觉察,能够正确认识并掌握一定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按客观规律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效益的领导活动。领导者自觉是领导者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的正当表现,是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没有领导者自觉,就不能担当起领导者的角色,从事率领、引导、向导的活动。在我国,各级各类的领导者,尤其是作为共产党员的各级各类领导者,虽然他(她)们应该做到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追求,但却要同时做到对自己有特殊的素质要求。如果把领导者视为"将",那么正如《孙子兵法・计篇》中指出的"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同被领导者与一般群众相比,他(她)们应当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他(她)们就是与众不同。这种领导者自觉和与众不同,主要表现在他(她)们应具有高度的公共道德修养、深邃的智慧和综合治理能力这三方面(注:对此,我国先秦文献之一《礼记・大学》中的经典论述或许对我们仍有重要的启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身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正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虽然这种"圣王"思想在先秦时期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社会都与"人治"和"民本"思想紧密相连的。)。作为领导者,任何时候都要比被领导者或一般群众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永远走在被领导者、一般群众的前面,引领他们建设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领导者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失却其自觉性,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甚至甘当被领导者或一般群众的尾巴,更不应该站在被领导者或一般群众的对立面(我以为这是一种"非自觉"甚至"反自觉"的现象或倾向),如果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甚至成为局部的常态现象,那是同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宗旨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相悖的。为了防止和克服这种"非自觉"甚至"反自觉"的错误倾向,我认为各级各类领导者都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知识素养和能力素养,为着人民的幸福做到科学领导、民主领导、依法领导。能否真正做到这一点,是衡量领导者是否自觉以及自觉程度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二、"造福"观念有其历史的局限性

"造福"、"为民造福"或"造福于民"、"造福中国人民"等等,这是我国各级各类领导在日常领导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也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概念或口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性质和宗旨,反映着我国绝大多数领导者总是胸中装着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幸福置于重于一切、高于一切的地位,也反映着领导者自觉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可持续的弘扬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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