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袖:富贵必定有罪?――鲁迅论战中的文革思维之二」正文
在鲁迅的论战中,给他人起过各种各样的诨号:“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洋场恶少”、“富家赘婿”、“鸟头先生”、“二丑”、“流氓加才子”、“花花公子”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说法,因为出自鲁迅的笔下,一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誉为“匕首”、“投枪”、“令人叹为观止的论辩艺术”等等。这里,并不想抽空当时双方论战的历史语境而苛责于鲁迅,但仅就当时论战的实际情况来看,鲁迅的许多“谩骂”,还是出格,开了把文学论争上升到人身攻击与阶级拼杀的先河。
例如对邵洵美“富家赘婿”的恶称。
应该说,在鲁迅反击邵洵美之前,邵洵美曾有意或无意地“刺痛”过鲁迅,诸如在《文人无行》中他举例说:“学问有限,无所投奔,但是外国文学,倒识一些,于是硬译各种文章,自认为时代前进的批评家”,这其中的“硬译”一说,时人一看便知是在影射鲁迅先生(鲁迅与梁实秋曾有过关于“硬译”的激辩),敏感如鲁迅岂会不知?于是鲁迅抄起热嘲冷讽的大棒直朝邵洵美挥去。他写了《各种捐班》一文予以还击。鲁迅嘲讽的大意是:因为是富家的女婿,所以有钱,而“只要有钱,就什么都容易办了”,也就可以捐钱做文学家了,“‘捐做’文学家也用不着什么新花样,只要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今天天气好’是也须会说的,就写了出来,印了上去,交给报贩,不消一年半载,包管成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与邵洵美一样,鲁迅也在文中使用了“隐语”,并没有指名道姓,但时人一看便知是指邵洵美,因为当时是“富家女婿”且“开一只书店”、“出一种小报”的非邵洵美莫属。有经济基础开书店办小报的邵洵美,在鲁迅眼里,不过是有钱捐班做文学家的纨绔子弟。但官能捐来,文学家能出钱捐来吗?如果没有白纸黑字的诗文,大众又如何认同你是文学家?看得出来,鲁迅的话中带“阴”:邵洵美的文章可能是花钱雇人代写的。-----这也是直到几十年后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的邵洵美在狱中还耿耿于怀的原因。鲁迅的回应,已经超过了就事论事的界限。
但鲁迅再接再厉,根本不给邵洵美喘息的时间,紧接着又写了一篇《登龙术拾遗》:
“穷小子要登文坛,须阔太太,遗产必需,官司莫怕。穷小子想爬上文坛去,有时虽然会侥幸,终究是很费力气的;做些随笔或茶话之类,或者也能够捞几文钱,但究竟随人俯仰。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作品’一出,头衔自来,赘婿虽能被妇家所轻,但一登文坛,即声价十倍,太太也就高兴,不至于自打麻将,连眼梢也一动不动了,这就是‘交相为用’。”
――整篇还是在“钱”字上做文章,而且多了个“赘婿”的名头,如此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在一些人的眼里,已然是令人叹服的论辩艺术。但细思之下,前头说人家有钱才捐了个文学家的头衔,现在变本加厉说人家“穷小子”是因为娶了阔太太,用“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才爬上文坛的,这样说有道理吗?况且穷小子能够娶个有钱太太似乎也算不上什么过错。事实上,鲁迅的指责确有失实与刻薄之处,邵洵美绝不是什么穷小子,其家产既不是骗来的,也不是抢来的,更不是做富家女婿换来的。出身名门望族的邵洵美,与其夫人盛佩玉的联姻不仅因为两人是姑表亲戚,更因为情投意合,鲁迅说得如此离谱失实,不知是出于嫉妒,还是确实是出于对邵洵美的厌恶而慌不择词?
照常理看,鲁迅如此恶言想向,轻点说,是不符事实,重点说,是人身侮辱,但不知何故,邵洵美当时并没有还口。但不还口并没有消解鲁迅的怒气,反而增长了鲁迅继续在“富家赘婿”身上妙笔生花的恣肆。在稍后的《文床秋梦》中他继续写道:“文弱书生死样活气,怎么做得到权臣?先前,还可以希望招驸马,一下子就飞黄腾达,现在皇帝没有了,即使满脸涂着雪花膏,也永远遇不到公主的青睐;至多,只可以希图做一个富家的姑爷而已。”如此老调重弹,而且将“赘婿”和“阔太太”的规格上升到了“驸马”和“公主”,已然是一副死缠烂打的架势。这时,连外人也看不下去了,一篇署名为“圣闲”的《“女婿”的蔓延》反驳了鲁迅:“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对一切有富妻的人发生了嫉妒,嫉妒的结果是攻击。”也许是说到了鲁迅的痛处,鲁迅调转枪口对这位“帮闲者”又是一通砰砰扫射:“打诨的高手要推圣闲先生,他竟拉到我万想不到的诗人太太的味道上去了。戏剧上的二丑帮忙,倒使花花公子格外出丑・・・・・・”
鲁迅的论战杂文,一向被誉为新文学运动中的最高成就,说是体现了“不妥协的韧性战斗精神”,但换一句话说,“不妥协的韧性战斗精神”,有时其实也是情绪升级的胡搅蛮缠精神。在对邵洵美“富家女婿”身份的一再纠缠中,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人身攻击的阴暗,遮盖了正常的文学批评的光辉。
当然,自认为真理永远在手的鲁迅至死也不承认自己是在对邵洵美进行人身攻击,他对“谩骂”一词是这样定位的:“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谩骂;倘若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谩骂,倒是说了真实。诗人没有捐班,富翁只会计较,因为事实是这样的,所以这是真话,即便称之为谩骂,诗人也还是捐不来,还是幻想碰在现实上的小钉子。”――按照鲁迅的逻辑,他认定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所以对邵洵美的指斥不但不是污蔑和谩骂,相反是理所应当。但认定邵洵美“捐班做文学家”可有什么事实依据?岂能以自己的“认定”作为“依据”?还有,邵洵美明明是有钱人家的子弟,鲁迅却说他是穷小子,是攀附有钱太太才登上了文坛,这算不算罔顾事实的“谩骂”?
然而,鲁迅认定了的事,就是有理。如此“咬定青山不放松”,也算是一种韧性的战斗精神吧?当然,鲁迅是“胜利”了的,在文革中被执政当局以子虚乌有的“历史反革命”罪名投入大牢的邵洵美,对同室难友贾值芳说了一段沉痛的话:“鲁迅先生听信谣言,说我有钱,我的文章都不是我写的,像清朝花钱买官这样捐班,是我雇人写的。我的文章虽然写得不好,但不是叫人代写的,是我自己写的。”(见贾值芳回忆录)邵洵美在生死之际最难以释怀的,竟然是被鲁迅生前无端的辱骂。鲁迅先生果然是战士,鲁文不愧是匕首投枪 ,在他以阿Q式的阴暗眼光打量邵洵美时,也就得出了“富贵必定有罪”的结论。――顺便说一句,作为“伟大文学家”的鲁迅,如果不是在生前将过多的心力耗费在无谓的人事纷争上,那么他的文学成就,显然要比我们现在看到的,有价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