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保云: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内核重构――以中国和德国为例

作者:尹保云发布日期:2013-06-14

「尹保云: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内核重构――以中国和德国为例」正文

摘要: 虽然围绕文化概念的历次争论都带上了各种民族主义的色彩,但也可以从学术史中找到一条线索而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文化内核、辅助内核的宗教(伦理道德)体系、人们自然环境的适应过程和各种熟巧。传统文化的内核与其相对应的文明结构是同构的,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难免要被新的内核所取代。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引进现代文明尤其是现代经济和政治制度是其文化重构的一个关键环节。

关键词 文化 文明 中国文化 现代化

文化与文明,是两个会引发持续关注的概念。自从其现代词义诞生以来,对它们的讨论总是与某种社会情势和某种民族情结联系在一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经历了两次关于文化与文明的讨论高潮,第一次是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对“东亚文化热”的讨论,接着是对“文明冲突”的世界性大讨论。这些讨论的影响往往主要是政治和社会层面的,而对学术理论本身的进展意义很小。比如对所谓文明冲突的大讨论,亨廷顿宣扬冷战结束后世界的主要冲突是各文明之间的冲突,并劝告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和民主制度是西方的特产,其他地区学不来,也没有必要强迫它们学,让它们继续保持落后状态对西方国家更有利。笔者认为,这一至今被人们念念不忘的观点不仅没有学术思考,而且同几百年前欧洲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的观点相比也是一个倒退。

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文明和文化的概念不清楚。文明与文化这两个概念的产生有特殊历史背景,它们的内涵不易界定,外延过于庞大而又相互重叠交叉,在研究中混淆、混用的情况随处可见,这难免使研究带上了明显的“非社会科学”色彩。针对这个问题,笔者根据学术史脉络整理出一条把文明与文化区分开来的线索,并对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重构的逻辑作一分析。

文化与文明的概念争论

文化(culture)与文明(civilization)这两个概念均有无数的定义,但很多定义是相互重复、大同小异的。这两个概念自产生以来就具有相互混淆交叉的特点。有的文明概念把文化囊括其内,有的文化概念把文明包含其中。二者都具有人类学的“雨伞式”概念的特点,包罗万象,常常与“社会”所指的空间范围一致。但另一方面,从长期概念争论的脉络中,也可以找到把二者区分开来的线索。

一般认为,文明和文化都是西方的词语,经日本的翻译来到中国。这两个词在西方均有拉丁词簇的起源,但作为现代词语,文明这个词的历史要比文化长。据一些学者考证,“文明”的现代词是在16至17世纪出现的。当时它是用来形容人们谈话的行为得体,比如礼貌、文雅、真诚的态度,等等。到了18世纪,这个概念被大大地扩展了。法国重农学派用文明一词来概括当时的社会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风格、政治与经济的秩序、殖民主义的国际秩等。诺贝特・埃利亚斯概括了18世纪的用法:“它包括了西方社会在最近两三百年内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他们的技术水准,他们的礼仪规范,他们的科学知识和世界观的发展。”①但埃利亚斯说的只是一个方面。文明这个概念在18世纪也用来指一般的文明高水平。法国以伏尔泰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崇拜当时的中国,因此,他们也经常把中国称作“文明”。

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康德(1724年~1804年)把文明与野蛮对立,把文明理解为通过教养而达到成熟,教养涉及较高的学习活动,特别是艺术和科学、涉及礼貌的生活方式,等等;他把文化解释为人类为了各种目的而对自然的“适应性和熟巧”。②这是把文明理解为一种有教养的、高级的、成熟的境界,而把文化理解为对自然的不同的适应过程的方法,饮食、服饰、习惯等等属于“熟巧”范围。康德把文明与野蛮对立、有教养与无教养对立、成熟与不成熟对立,这是启蒙思想家的一般看法,后来也被传承。

这样的文明概念是把文化现象包含在其中的。文化只是文明的一个部分,而且是比较低级的、日常生活的、适应自然的那些部分。美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兼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年~1826年)的理解比较直观。他指出:文明就是指民主的政府和文化的发展,一方面是反对以往的暴政而建立新的政治制度;一方面是提高人民的教养而适应民主制度,建立多元而整合的社会。③按照这个定义,文明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时的民主制度,二是文化(人们的教养)。如果把文化抽出来,文明就只剩下制度了。

文化的现代词的出现要比文明晚几个世纪。虽然它也有拉丁词根(Cultus,涉及土地的耕作),但人们对它的词源学追溯从来不超过1793年版的德语词典。文化这个现代词语是德国人的贡献。当文明一词在英吉利海峡两岸流行之时,德国尚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文明所指的由现代化带来的新的生活方式、理性的精神、工业技术、社会制度以及殖民地国际关系等事物,德国全都没有。就象恩格斯指出的,直到拿破仑入侵时,德国仍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封建主义“牛圈”。文明这个词难免刺伤德国人的民族自尊,听起来是一种莫大侮辱。于是,德国人发明了“文化”(Kultur)一词,用于代替当时流行的“文明”一词。

显然,文化一词诞生的使命是用来概括和宣扬德国的高级的和好的东西。它难免就要涉及各个领域的事物而成为包罗万象的概念。泰勒(Tylor)在1871年所下的定义被后来百科全书的词条作为基准: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一员所需要的任何其他的能力和习惯。”④这样的定义在当时的德国不是唯一的,但却代表了主流。从中可以看到:一方面,文化是包罗万象的;另一方面,它没有提到德国所缺乏的科学技术、经济、制度等方面的现代事物,因为德国没有这些好东西。所以,尽管这个文化概念包罗万象,却只涉及了观念和风俗的方面。这客观上起到了把文化与文明分开的效果。

文化概念与现代文明的对立远不止于此。虽然德国不乏有人赞扬现代文明,甚至出了康德这样的启蒙思想家,但德国思想的主流是保守落后的。狂飙突起运动是这个潮流的代表。这个浪漫主义运动在文化概念的指引下强调民族个性、精神自由和回到大自然。它促进了德国的文学和艺术的发展,出了歌德、席勒、贝多芬等伟大人物,使德国在世界文化高地上占据一席之地;但另一方面,它把文化概念进一步树立为现代文明的对立面。这集中反映在席勒《论审美的教育》一文中,它用“异化”概念全盘否定了现代文明。德国这样一个文化概念所包含的价值取向也影响了马克思思想的形成。由于马克思否定现代文明的很多观点与席勒相似,有人把席勒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不为人知的祖父”。⑤

不过,文化概念中德国民族主义情结的发展并不是全部。也有很多人像康德那样把文明与文化解释为社会的两个并行维度。这一条路径当然也是五花八门的。要么是哲学的抽象,要么是人类学的雨伞式概念。在迪尔泰(Dilthey,1833年~1911年)那里,文化概念被放大到包括一个精神和观念的主观世界,也包括一个制度形式的客观世界。斯宾格勒(1880年~1936年)在1918年和1922年出版了两卷本著作《西方的没落》。他所说的西方指的是德国的西方,即英、法、美等国家。书名就已经把德国情结暴露无遗。

不过,斯宾格勒放弃了对现代文明的否定,而是通过阐述文明与文化的关系来抒发德国必胜的民族情怀。他把文明解释为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每一文化都会在后来发展到其文明阶段,然后像有机体一样地老去和死亡。西方(英、法、美)已经到了文明阶段,该衰落了,以后要看德国的,德国将主宰这个世界。这就是全书的思想线索。在这里,斯宾格勒是把文明与文化分开了,却也把二者混在一起,可以看作是哲学方法和人类学方法的一种结合。

典型人类学概念是由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1930年代末写就,在1944年出版的《科学的文化理论》一书中提出的:“它显然是一个有机整体(integral whole),包括工具和消费品、各种社会群体的制度宪纲、人们的观念和技艺、信仰和习俗。无论考察的是原始的、亦或是极为复杂发达的文化,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个部分由物质、部分由人群、部分由精神构成的庞大装置。”⑥这个人类学概念把文明与文化完全等同了,概念之争也彻底消解了。但这样包罗万象的文化概念只能用于人类学来指示某个单位。

文化概念的社会科学化

无论是哲学概念还是人类学概念,都与社会科学对概念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哲学的文化概念倾向于通过抽象而揭示整体,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倾向于直观地包罗整体,而社会科学则要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做到清楚和具体,即使不可作直接的定量研究,至少也可以找到可考量的客观事实来作比较分析。

在前述思想史上概念争论的脉络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个线索,即:文明更多地用来指各种科学技术(包括绘画、音乐等文化现象中的高级技术因素)、经济、政治制度等理性因素发展的高度或高水平,而文化则用来指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习俗(语言、服饰、饮食习惯、节日礼仪等等),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熟巧”,以及人们的各种观念和价值观取向。这一线索的区分比较接近社会科学对概念的要求。

马克斯・韦伯所作的文化研究无疑属于社会科学的范围。就词语而言,韦伯是在广义上或人类学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的,他习惯地把社会科学称为“文化的科学”。

但在具体研究中,他的文化则是指伦理精神。众所周知,韦伯写了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把新教伦理解释为现代理性资本主义的精神支撑。他的这个观点也被称为“韦伯文化命题”。

韦伯通过具体研究而留下的这个文化概念,就是从广大文化现象中挑出一部分价值观。1950~1960年代的经典现代化理论,其中有一个“文化学派”,它以米尔斯、费正清、赖肖尔、雅可布、列文森等学者为代表。文化学派继承了韦伯的文化概念,把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相关的伦理价值观作为文化研究的主要对象。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批评,不超出儒学伦理价值观的范围。有的比较温和,有的比较尖锐。雅可布斯归纳了儒教文化的几十种坏品质;列文森揭示了儒教文化缺乏专业精神和官本位主宰的思想;赖肖尔认为,日本现代化之所以成绩优秀,那是因为日本文化是工具理性主导的非典型儒学文化,而中国、朝鲜半岛则是价值理性主导的典型儒教文化,如此等等。

1970年代以后,由于东亚的日本和“四小龙”在经济上崛起,出现了以研究儒教文化为主的“新文化学派”,代表学者有赫尔曼・康恩、麦克法考尔、彼特・伯格、吉尔伯特・罗兹曼等,一些原来的文化学派的学者如费正清、赖肖尔也多少改变了自己的观点。新文化学派与文化学派相反,转而肯定儒教伦理中的一些因素,如忠诚、经世、守信、勤劳、节俭,等等,认为儒教思想体系与资本主义发展不仅不矛盾,而且是有利因素。尽管对儒教伦理的评价不同,但新文化学派与文化学派的概念是一样的,文化被限定在与现代化发展密切相关的那些价值观的范围。

经济学家所使用的文化概念也与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相同。比如,刘易斯在谈到一些国家经济落后的原因时,指出这些国家的“文化”中包含着一些不好的“观念”和“习惯”,以及前资本主义的“思想”和“态度”,阻碍了这些国家的制度变革。⑦道格拉斯・诺斯把文化思考引入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曾一度引起关注和赞扬。他并没有直接使用文化一词。为了解释经济活动中不付出成本而获得利益的“搭便车”难题,他构筑了一个“意识形态理论”。他认为“意识形态是由相互联系的、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构成”,决定了“产权结构和交换条件如何成为更大体制的组成部分”。⑧可见,他所说的“意识形态”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伦理价值观。

以上说明,社会科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所使用的文化概念是比较具体的。文化研究当然包括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但是,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如果简单地使用哲学-人类学的概念,就难免会陷入“非社会科学”的泥淖。在这方面,亨廷顿是一个很大的教训。亨廷顿被看作是经典现代化理论的一个晚期人物,在20世纪60年代他也被视作文化学派的一员,所使用的文化概念与其他文化学派学者一样,批评儒教文化的观点与雅可布斯相同,认为儒教是价值理性的文化。但在90年代,他却走了一段弯路。

1993年,亨廷顿在《外交》杂志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一文,把文明定义为“一个文化单位”,不久又在同一杂志上发表了《如果不是文明,那是什么?》,1996年他又出版了《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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