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丰民:神秘面纱后面的真实」正文
阿拉伯世界对于中国人来说基本上还是很陌生的,以前人们对阿拉伯文化的了解非常有限,但是随着伊斯兰极端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制造恐怖事件,巴以冲突愈演越烈,中国人的视点也随着世界媒体转向了中东,转向了阿拉伯,特别是“九一一”事件发生以后,人们想了解伊斯兰世界、想了解阿拉伯文化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国内有关阿拉伯文化的介绍和研究还少得可怜。而且在这些为数不多的研究中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读书》杂志二○○三年第六期发表了一篇《黑暗时代的智慧火种》,是蔡天新先生介绍阿拉伯文化的文章。看到有人写这方面的文章我很高兴,但是仔细拜读后,发现问题不少。作为一位从事阿拉伯语言教学的大学教师、一位从事阿拉伯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学者,我觉得有必要澄清里面的一些错误。
一、“艾布”与阿拉伯人名构成问题。
作者在“神赐的礼物”一节中提到了阿拉伯古代著名的诗人艾布・努瓦斯:“诗人艾布・努瓦斯放浪无羁,却是拉希德的座上客,他们经常在夜间化装结伴出游……艾布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那个时代的宫廷生活,他是穆斯林世界最杰出的抒情诗人和咏酒诗人,至今他的名字仍在阿拉伯人中间流传。”作者在前面提到了这位阿拉伯诗人时称之为“艾布・努瓦斯”,而在后面则称之为“艾布”,显然是想用他的“名字”来简称之。没有学过阿拉伯语的人不会发现这样的称法有什么不妥,因为大家都很熟悉外国人的名字是由名和姓构成的,既可以称呼其全名,也可以只称其姓或本名。这条规则在阿拉伯语中也是可以通用的。但是,阿拉伯的名字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文化却是不同的,必须有区别地使用。文章作者在后面用“艾布”来指代“艾布・努瓦斯”,或许是因为他知道阿拉伯人在不使用全称时,更愿意别人叫其本名而不是姓。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艾布”是不是这位诗人的本名。
艾布在阿拉伯语中意为“父亲”,艾布・努瓦斯就是“努瓦斯的父亲”,通俗一点说就是“努瓦斯他爹”。阿拉伯人非常喜欢这种名字构成方式,用其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名字来表达自己的身份,所以我们经常看到艾布・×××(艾比・×××),伊本・×××(本・×××),乌姆・×××,宾图・×××。艾布和艾比都是父亲的意思,只不过艾比是艾布的宾格和属格形式,伊本和本都是儿子的意思,乌姆是母亲的意思,宾图是女儿的意思。基地组织的最高领导人乌萨麦・本・拉登就是这种名字构成模式的一个典型例子。他的本名叫乌萨麦,是沙特富翁拉登的儿子,所以我们平时称其为拉登是不准确的。称他为乌萨麦或者“本・拉登”才指的是他本人。光提“拉登”,阿拉伯人会很明确地认为这是在说基地组织领导人的父亲。同样的道理,如果光说“努瓦斯”,就不是指诗人“艾布・努瓦斯”,而是指诗人的儿子。艾布则是任何一个人的父亲,无法确指任何一个人。
二、《乐府记事》的作者问题。
蔡文云:“艾卜的《乐府记事》记载了许多真假难辨的轶事。”阿拉伯著名的典籍中的确有《乐府记事》这本书,但是作者真的就是这位著名的酒诗人艾布・努瓦斯吗?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我翻遍了手头的阿拉伯文和中文资料,也向同行的专家咨询过,结果还是没有找到能够证明艾布・努瓦斯编写过《乐府记事》的证据。
根据我的阿拉伯语和阿拉伯文学知识,这本《乐府记事》转写成拉丁字母应该是Aghani?熏是阿拉伯语中“歌诗(’ughniyeh)”一词的复数形式。中国阿拉伯文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仲跻昆和其他的一些阿拉伯文学研究者大多将其译为《诗歌集成》。从原文来看,这么译是比较准确的,但是如果从该典籍的内容和对应中国类似作品的角度来看,译成《乐府记事》倒也是比较优美的。因为这本典籍中记载了阿拉伯古代许多诗人和歌手的趣闻轶事,也选收了很多诗歌。但它的作者不是艾布・努瓦斯,而是一个叫艾布・法尔吉・伊斯法哈尼(Abu al-Faraji al-Isfahani,897―967)的诗人、文学家编写的。
伊斯法哈尼学识渊博,广闻博记,被认为是当时的活文库。他不仅掌握宗谱学、医学、星相学和音乐等学问,还熟记数量众多的各种歌曲诗词,熟知各种趣闻轶事,善写讽刺诗和以娈童为调情对象的骚情诗――阿拉伯古代的一种同性恋情诗。不过他流传后世、最有价值的却是《诗歌集成》这部编著。阿拉伯现当代一部类似中国辞海的权威工具书《蒙吉德》为这本书专列一个词条,将其定位为“音乐、历史、文学和批评的百科全书”(第53页)。大概是《诗歌集成》中大量有关艾布・努瓦斯的记载以及对人名的疏忽,导致了对《诗歌集成》编作者身份的误认。
三、《一千零一夜》的文学地位问题。
蔡文说:“阿拉伯语是一种优美的语言,在文学上以《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天方即克尔白天房,指称伊斯兰)为最高成就。”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一千零一夜》的文学地位和创作语言的问题,一是“天方”的指称问题。
由于翻译成中文的阿拉伯文学作品相对还很少,所以,普通的中国读者很难对阿拉伯文学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总体把握,把《一千零一夜》看作是阿拉伯文学的最高成就也无可厚非。但即便在有限的中文译本中,纪伯伦的作品所具有的魅力和崇高地位也是不可小觑的。《一千零一夜》在阿拉伯评论家和阿拉伯读者的心目中的地位比中国读者所臆想的要低得多。首先,他们认为《一千零一夜》作为一种民间俗文学,无论如何是无法和正统的高雅文学相媲美的。其次,他们把阿拉伯古代的诗歌看成最能代表阿拉伯文学成就的文类,而非《一千零一夜》这样的民间故事。阿拉伯人普遍认为“诗歌是阿拉伯的文献”,即认为阿拉伯古代诗歌不仅具有很强的文学价值,更重要的是阿拉伯文学由于书面文学和历史记载较晚出现,所以,早期流传下来的诗歌就具有了很强的历史价值,相比之下,《一千零一夜》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再次,《一千零一夜》是舶来品,并非原汁原味的阿拉伯本地产品。《一千零一夜》中虽然也有一些纯阿拉伯的故事,但它最初是从印度和波斯的故事翻译过来的,只不过经过了阿拉伯人的加工而已。研究《一千零一夜》的专家们已经比较一致地认为《一千零一夜》是从波斯巴列维文的《赫扎尔-艾福萨那》(即《一千个故事》)翻译过来的,后来又加进了阿拉伯巴格达时期故事和阿拉伯埃及时期故事,甚至还吸收了中国、罗马、巴比伦的故事。而巴列维文的《一千个故事》又来源于印度故事。因此,阿拉伯人对《一千零一夜》这一“世界性”的作品的心情是比较复杂的。尽管它后来是以阿拉伯语定型下来,并且流传到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但是它毕竟不是阿拉伯人作为惟一创作主体的,因此,过分地抬高《一千零一夜》在阿拉伯文学中的地位,是阿拉伯文学史家所不愿意的。
即便作为一种叙事文学,阿拉伯学者也更推重阿拉伯本土本乡出产的原汁原味的“玛卡梅体故事”。因为那是阿拉伯文人自己创造的一种叙事文体。它建构了一种完全阿拉伯风味的叙事模式:由一个传述人和一个文丐主人公演出一系列借文才和计谋去行乞、谎骗而谋生的故事。其散韵结合的风格充分展现了阿拉伯语的巨大魅力,文字艰深玄妙,追求声韵和谐、骈丽典雅,不遗余力地运用阿拉伯典故,插入各种轶闻、趣事、历史事件与人物,嵌入各种各样的格言、警句、谚语、俗语等等。而《一千零一夜》作为一种民间文学,更多地使用了市井语言,尽管后来的一些版本经过文人的加工,但是在文字上多多少少还是难脱民间俗文学的痕迹。
因此,阿拉伯人自己对这本定型于阿拉伯语的民间故事集评价很低也就很自然了。黎巴嫩学者哈纳・法胡里的《阿拉伯文学史》中译本长达六百九十九页,但在谈到《一千零一夜》时,仅用了差不多一页的篇幅。在中国学者编著的外国文学史或东方文学史中,《一千零一夜》往往被浓墨重彩地加以介绍和论述,单列为一节甚至一章,但法胡里在他的著作中只列在“阿拉伯人的故事文学”一节下设立一个子标题进行简单的介绍,对该书的评价也是毁誉参半,总体上比较低。哈纳・法胡里指出:“本书的艺术价值比较低弱。其风格随时间、地点、习俗、人物不同而异。其中有故事彼此相连的印度风格,有故事互相独立的阿拉伯风格。有些故事也很精彩,想像丰富,引人入胜,像《辛伯达航海旅行的故事》、《嘎梅禄太子和白都伦公主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有的故事则拖沓重复,平淡无奇,风格的朴质简浅,用语通俗。但书中冗赘的叙述和隐晦之处颇多。有的描写过于直露而不含蓄。有的描写失之持重,超出了廉耻限度,并公开不厌其详地加以渲染,以迎合大众口味。”其实,有些阿拉伯人是把《一千零一夜》当作一部淫书来看待的,尽管里面的性描写很粗糙,但是对于一个禁欲很厉害的社会来说,这已经越出了一些人的道德界限,所以,《一千零一夜》在很多阿拉伯人的心目中其地位相当于中国的三言二拍这类的东西。这类东西按传统的眼光来看,当然是不能登大雅之堂,最高成就恐怕就更谈不上了。
四、“天方”的指称对象问题。
至于《一千零一夜》(另译《天方夜谭》)里的“天方”是否指克尔白天房,恐怕亦有待商榷。笔者以为,“天方”指的应该是“阿拉伯”社会整体,而不是指“克尔白天房”。《天方夜谭》最初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英文译本冠名为Arabian Nights(《阿拉伯之夜》),恐怕译者沿用了“阿拉伯”的内涵,而以“天方”指称之。从《一千零一夜》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故事是阿拉伯的,或者是加进了阿拉伯的故事成分,它又被公认为阿拉伯民间故事集,那么翻译过来的作品标题,恐怕还是会从它的内容来考虑。故事集中虽然弥漫着浓厚的伊斯兰气氛,但以麦加克尔白天房作为故事场景的故事只有一个,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用“天方”来指称“克尔白天房”的可能性太小了。
五、“黑暗时代”与立场问题。
以上只是细节问题,但是对于文章的标题我却很疑惑,不知道为什么叫做“黑暗时代的智慧火种”,因为在文中所叙述的各个时代大多充满了阿拉伯人的智慧,对于阿拉伯人来说是辉煌的时代,“黑暗时代”指的是什么?芽后来一遍又一遍地细读,发现蔡先生在他的文章末尾提到“一二五八年,正当欧洲经历了漫长的黑暗时代后初现曙光,蒙古征服者旭烈兀挟着祖父成吉思汗的余威,横行于两河流域,屠杀了巴格达的数十万居民,包括末代哈里发及其眷属”。于是有点明白了蔡先生取这样一个标题的意思,即在欧洲还处于漫长的黑暗时代之中时,东方的阿拉伯,具体而言是作为阿拉伯文化中心的巴格达,已经有了智慧的火种。窃以为如此高雅的立意却设置这样一个标题似乎不太合适,因为其中隐约透露出一种欧洲中心的视角,与文章本身所要弘扬的东方立场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当时的世界不只是欧洲的,不只是西方的,而更是东方的。当时的阿拉伯和中国才更能代表世界。可以说,阿拉伯阿拔斯朝时代和中国的汉唐时代是古代世界一个兴盛的时代,阿拉伯―伊斯兰文明和中华文明是当时世界文明的双子星座,是全球文化的两座高峰,比肩并立于世界的东方。当时的阿拉伯语和汉语是流行最广的两种世界性语言,其地位丝毫不亚于当今的英语在世界范围的强势地位。就像长安是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和西域等各地纷纷来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一样,阿拉伯人建立起来的巴格达、科尔多瓦等文化中心则不仅吸引了中东地区的商贾学人,而且还是欧洲学子负?求学的首选之地。德国女东方学家西格丽德・汉克(Sigrid Hunke)在《阿拉伯的太阳照亮了西方》一书中曾提到欧洲基督徒青年对阿拉伯语和阿拉伯文化的推崇。她提到公元九世纪一个生活在西班牙科尔多瓦的名叫阿尔法鲁的基督教主教曾感慨万千地说:“真遗憾!聪明的年轻一代基督徒却只懂阿拉伯文学、阿拉伯语言。他们如饥似渴地去读阿拉伯书籍,不惜用高价收集阿拉伯的书籍作为自己的藏书。他们大肆赞扬阿拉伯珍贵的典籍,同时对基督徒的典籍却不屑一顾,说它们根本不值一读。基督教徒忘记了他们自己的语言。如今用这种语言给朋友写信的人连千分之一都没有。而阿拉伯人的语言却有多少人讲得那么漂亮,那么流利!也许有许多人用这种语言做起诗来优美、恰切得竟会超过阿拉伯诗人本身!”(仲跻昆:《阿拉伯:第一千零二夜》,第56页)当然这是在阿拉伯人占领下的安达卢西亚(即今西班牙),阿拉伯语成为主流话语的交际工具是很自然的。但正是在这样一种推崇阿拉伯语和阿拉伯文化的情况下,更多的欧洲人受到了阿拉伯文化的吸引。根据蔡文中的介绍,我们也看到阿拉伯的科学、文化成就已经达到了一个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