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枫:丹东和妓女

作者:发布日期:2010-09-17

「刘小枫:丹东和妓女」正文

毕希纳(Georg Buchner 一八一三――一八三七)懂哲学、神学和脑神经学,写小说、剧本和情书也在行,还搞革命,一个十足的德意志天才。仅从他的文学语言来看,就知道他脑子里装满了敏锐奇妙的思想。可惜他二十四岁那年得伤寒发高烧死了。

尽管死得过早,《丹东之死》足使毕希纳不仅在现代文学史上,也在现代思想史上成为一块路碑。一百多年来,德国甚至整个欧美知识界不断有人被他尖锐的思想吸引,惋惜他的早逝。的确,要不是因为偶然的高烧,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德语思想界恐怕就不会仅是马克思、尼采领风骚了。

丹东是法国大革命初期的功臣、公安委员会主席,斩过不少贵族人头,可算是老一辈革命家。谁也没有想到(除了丹东自己),革命家被自己发起的革命送上断头台。

丹东为谁或为了什么信念而死?

是因为他忏悔革命、忏悔杀人?像嘉米叶那样,眼睛“曾经为几个不幸的人湿润过”?

是因为罗伯斯庇尔像巴瑞尔说的那样,“想把革命变成宣讲道德的大厦,把断头台变成礼拜堂”?丹东与罗伯斯庇尔的思想冲突,无疑是他的死因。但是,丹东与罗伯斯庇尔究竟在哪一关键点上发生了不可调和的思想冲突?他们两人不是革命同志?

丹东是被人民法庭送上断头台的,人民法庭判他死罪是依法判罪,不是凭罗伯斯庇尔一人的不满。人民法庭依的是什么法?

一天,罗伯斯庇尔在大街上撞见一群市民,他们觉得革命中“流的几滴血没有把人民的脸蛋染红”,吵吵嚷嚷为了建立新道德社会要继续革命,继续杀人。罗伯斯庇尔劝阻他们,要他们遵守法律。

“法律是什么?”市民们问。

“法律就是人民的意志”,罗伯斯庇尔回答说。

“我们就是人民,我们不要什么法律;ergo(所以)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 ”

市民回答说。

人民的意愿是高尚道德的体现,因为它是公意,具有自然法的权威和实在法的权力。市民们以“我们”替换了“人民”,罗伯斯庇尔作为卢梭信徒无言以对。

丹东与罗伯斯庇尔本来是志同道合的革命同志,他们曾并肩在自由的红旗下战斗。再重复一句:他们是为了自由而革命。但“自由”是什么意思?革命成功后的丹东与罗伯斯庇尔发现,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对于罗伯斯庇尔来说,自由就是为了高尚的道德目的可以做一切事。由于“人民”是道德的化身,人民意志等于道德良心等于正义,人民专制就是顺理成章。这是罗伯斯庇尔的自由理念的逻辑,他由此提出一种德行的自由恐怖论:“革命政府就是自由对暴政的专政”,“共和国的武器是恐怖,共和国的力量是德行”。据说,没有德行,恐怖就会带来毁灭;但没有恐怖的德行是软弱无力的。德行的恐怖,“是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这就是罗伯斯庇尔的自由理念和人民民主专政具体的道德涵义。

丹东和罗伯斯庇尔本来都崇尚人民公意的自由。但革命后的丹东对这种自由理念产生了怀疑,他告诫:“自由神的铜像还没有铸好,炉火烧得正旺,我们谁都可能把手指烫焦的。”

人民公意的自由是民主的自由,因为所谓民主,也就是人民公意。人民公意的自由因此是人民道德的自由行为,丹东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所以他说,不能听见“自由”就兴奋。苏格拉底之死对“民主”提出了质疑,丹东之死对人民民主的“自由”提出了质疑。如果罗伯斯庇尔们论证卢梭是崇尚自由的,不是专制论的鼻祖,丹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分别。在丹东眼里,“人民”公意的“自由”成了需要活人献祭的罗马食神,“专吃自己的孩子”。在审判丹东的革命法庭上,丹东指控罗伯斯庇尔和鞠斯特一伙:他们使自由的每一个足音都变成一座坟墓,这种情况要继续到什么时候?你们要面包,他们却掷给你们人头!你们口干欲裂,他们却让你们去舔断头台上流下的鲜血!

这时,妓女玛丽昂出场了。

玛丽昂出场之前,有一场妓女之母――市民西蒙的老婆与市民们关于卖淫正当性的论辩。市民们认为,妓女卖淫当然是道德败坏,但这是贵族老爷们的压迫逼出来的。只有从肉体上消灭贵族,才能重整社会的道德秩序:“是饥饿逼着她卖淫,逼着她讨饭的。刀子是为那些出钱买我们妻女贞操的人预备的。”“人民”如是说。只要消灭了阶级剥削制度,卖淫的不道德现象就可以消除了。

妓女之母――西蒙的老婆不这么认为。她说,卖淫与阶级压迫和剥削不相干,纯粹是一种生理性行为,一种自然性的生存方式。她为干妓女行业的女儿辩护说: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痛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啊?再说,这又痛到她哪里去了,啊?

妓女玛丽昂倒比她的母亲要文雅得多,她提出了基于自己的感觉偏好的道德诉求,这种道德诉求的正当性在于自己的感觉偏好的自然权利:我是一个永恒不变之体,是永无休止的渴念的掳取,是一团红火,一股激流。……

人们爱从哪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妓女玛丽昂的道德诉求直接顶撞人民道德,以致人们不得不问,什么是道德?

是人们公意的形式律令,还是非常具体的、与个人的偏好相关的生存感觉?人民的道德是形式的伦理律令,引导出消灭个体偏好的行动自由。妓女玛丽昂的道德是个体的生存感觉偏好,是身体的自然性享乐。丹东及其门徒们与妓女鬼混,与作为抽象的公意道德符号的“人民”对立,他们的道德立场站到妓女一边去了。

丹东想要维护个体感觉偏好的自由,这才是他与罗伯斯庇尔的思想分歧的关键。

一百多年后,柏林(I.Berlin)把丹东的道德观明确表达为消极自由,即不受他人强制的行为和思想偏好的自由,而不是以某种道义为由去做什么的自由。丹东和罗伯斯庇尔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关键在于,自由的在体性基础是形式化的人民公意,还是个体的实质性偏好。丹东和罗伯斯庇尔都崇尚民主,但他们对民主的理解也完全不同。罗伯斯庇尔主张民主的自由,丹东主张自由的民主。人民公意的自由的前提是民主,市民(人民)要从肉体上消灭贵族或妓女玛丽昂或判丹东的罪,是民主的自由。自由的民主的前提是(个体感觉偏好)的自由,这样,民主就不会结集为统一的公意。丹东的门徒们声称:一个人明智也好,愚痴也好,有教养也好,没有教养也好,善也好,恶也好,这都不干国家的事。……每个人都应该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享受生活,但是他既不许靠着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让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

为什么尤其提到国家?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美好的社会制度,国家形态是这制度的关键。所谓现代性事件,就是重建国家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国家制度的正当性是什么?卢梭的门徒罗伯斯庇尔是以人民公意和道德一致为国家制度的正当性,如此国体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它有民主的自由。丹东的门徒则以为,应以承认个体的感性偏好及其差异为国家制度的正当性,如此国体就是自由的个体民主的国体。丹东的同伙说:政权形式应该像一件透明的衣裳,熨贴可体地穿在人民身上。血管的一起一落,肌肉的一张一弛,筋脉的起伏涌缩都应该从衣服上显现出来。肢体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它有权利保持自己的原样;我们都无权利任凭自己的好恶给它剪裁一件袍子。――我们要的是赤裸身体的天神,是酒神巴克斯,是奥林匹克的游戏和歌唱优美曲调的嘴唇。

啊,那使人销骨溶肌的罪恶的爱情啊!――罗马人如果愿意蹲在墙角煮罗卜吃,这是他们的事,我们不想干涉,……我们共和国的掌门人应该是快乐欢畅的伊壁鸠鲁和臀部丰满的维纳斯,而不是道貌岸然的马拉和沙里叶。

为什么攻击罗马人?罗马人为了帝国的统一,提出了依斯多亚的逻各斯理念为基础的国家道德。理念从此开始压制身体。丹东与罗伯斯庇尔在建立国家形态的问题上发生了龃龉,一个要建立能体现出个体的肉身曲线的美或丑的国家,另一个要建立用人民的道袍把个体的肉身遮起来的国家。

于是,妓女玛丽昂成了个体自由伦理的担纲者。丹东与妓女玛丽昂的立场完全一致,不认为人生有善罪之分、人人在自然本性上都是享乐者,只不过每个人寻求享乐的方式不同,有粗俗、有文雅,这是“人与人之间所能找到的唯一区别”。但无论以粗俗的还是文雅的方式享乐,感觉都一样,“都是为了能使自己心安理得”。

但是,丹东为何而死?是为了妓女的感觉偏好的自然权利、为了每个人都有运用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死不就像福柯的殉难?

不然。如果真是这样,毕希纳恐怕不会发那场致命的高烧。这里出现的两种道德观――比如说公意道德观与个体享乐道德观对立吗?毕希纳看得清楚,革命家丹东和妓女玛丽昂根本不承认道德及其对立面邪恶,只认可单纯的生存感觉。拒绝对人生的道德判断,乃是要回到人生意义的自然性判断。而罗伯斯庇尔们虽然主张公意道德观,其基础同样是单纯的生存感觉。

享乐的个体道德拒绝用超自然之理来克服偶在的受伤。丹东以为,享乐道德和 “道袍”

道德都不过是为了让偶在个体的身体“心安理得”,差异在于,享乐并不因身体偶在的受损或受挫而抱怨身体的偶在,不把身体的自然受伤转移到应然的判决,所以才不会有痛苦。痛苦感觉基于把自然与应该弄混了,把生存的自然意义与生存的道德弄混了。从痛苦中生发出的道德诉求会引出可以为了“应然”而做一切的自由。享乐持守生存的自然意义,意味着依循自然性的(消极)自由,拒绝应然性的(积极)自由。

丹东从身体的自然性反驳以人民道德的名义杀人的正当理据。人民公意以“应然”道德为理由杀人的不正当并非因为它残忍或伤及无辜,而是因为在断头台上操革命屠刀的人与被杀的道德败类有同样的身体。尽管这同样的身体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或享乐或痛苦的感觉,毕竟是由同样的身体、而非由超自然性的“应然”导致的。如果返回到自然性,任何一种感觉都没有在价值意义上高于其它感觉的权利,像玛丽昂说的,“鲜花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况且,罗伯斯庇尔的人民道德所依据的应然之理,也不是超自然的。丹东与罗伯斯庇尔都相信自然权利,这得自于他们共同具有的无神论。毕希纳在侦探这宗思想疑案时,发现了一场著名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讨论,尖锐地触及到近代神学的神义论的失效:这个世界不可能设想是完美的,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推断出造物主这个完美无缺的理据?丹东的同伙斐恩说:除非消除生命在世的不完善,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我们可以不谈人世的邪恶,却无法罔顾痛苦。神义论用理智证明上帝的存在,感情却不断提出抗议。“为什么我在受痛苦?这就是我的无神论的砥柱。痛苦的一次最轻微的抽搐,哪怕仅仅牵扯到一根毫发,也会把创造物这个概念从头到尾撕破一个大裂口。”可见,丹东派也看到痛苦。这一论点得到罗伯斯庇尔门徒、大检察官萧美特的完全赞同:“对啊,对极了!”人们记得,后来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伊凡再次提出这一问题,而且调门更高,雄辩更为滔滔。

丹东和罗伯斯庇尔实际基于相同的身体的痛苦,提出了无神论的砥柱。他们的分歧仅在于不靠神义而靠人义来克服痛苦的中介:自然性的个体享乐或者公意道德的革命。这不正分别是尼采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奠基石?妓女玛丽昂和丹东是尼采的先驱,要求以享乐克服痛苦的消极自由,罗伯斯庇尔是马克思的先驱,要求以积极自由建立的道德公意的社会制度克服痛苦。痛苦成为无神论的砥柱,完全是有神论自己惹来的麻烦:有神在,就不应该有痛苦在。如果无神,也就无至善至福,痛苦就只是自然秩序中的“适偶”,不可能成为什么的“砥柱”。

丹东认为,身体是自然而然的,身体感觉也是自然地有歧义的。只要应然之理不介入生存的感觉区域,让生存处于自然循环的节律,就不会导致痛苦,只有享乐的不同方式。生存的意义只是生存偶在的自然性发生,不能以应然之理打断自然循环的节律,应然地安排人生。

进一步说,不能以自己的痛苦感为依据设定公意道德的“应然”,推出为了公意道德的积极自由行为的正当性。

罗伯斯庇尔则以另一种方式强调感觉的自然性。不妨听听他的理论家鞠斯特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革命宏论:在我们的会场里好像有几只耳朵特别敏感,听不得“ 流血”这个字眼。我要举几个极为普通的现象,就会使你们相信我们一点也不比自然界、一点也不比历史残忍。

大自然冷静而不可抗拒地体现着自己的规律;人类如果和它发生冲突,就要被消灭。……如果不是路旁倒毙的几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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