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滨:稻草・狗

作者:王伟滨发布日期:2014-12-22

「王伟滨:稻草・狗」正文

老子《道德经》第五章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句。英译曰:“Heaven and earth are ruthless,and treat the myriad creatures as straw dogs.”(Lau,Tao Te Ching,The Chinese UP,Hong Kong,1963,9)――意为:天与地都是残忍的,将万物当做稻草狗对待。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经典暴力片《稻草狗》〔Straw Dogs (1972)〕,片名就是取自这句话。更有一幅影片海报,描绘的正是怒火烈焰中凶恶的“刍狗”。而海报上引用的一句评论则是 “It flawlessly expresses the belief that manhood requires rites of violence.” ――意为:它完美地表达了人类需要暴力仪式的信条。

显然,按照该片编导的理解,“刍狗”是用于祭祀的一种偶像(effigy),另外这种祭祀仪式本身和接受祭祀的神应该是暴力的(ruthless)。这应该和英国的宗教文化相关吧――此片导演和编剧是英国的山姆・佩金帕(Sam Peckinpah)。英国古老的树神崇拜(Druidism)据说就有把很多的人装进柳条编成的巨型人形(Wicker Man)之中火葬作为祭礼的习俗。很自然的,“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就会被导演理解为天地把世间万物看做祭品。单纯从这句译文来看,则天地是暴力邪恶的,并且这个世界就是天地布下的祭坛。暴力是自然的和必需的。

但是熟悉道家思想的人会立刻对于这种解释提出质疑。道家宣扬的是清静无为,顺应天地大道,怎么会突然变得公然肯定暴力呢?

既然电影叫《稻草狗》,那我们就先来谈“刍狗”。首先,这究竟是两个词还是一个词呢?按照上文中英译的理解则这自然是一个词。英译者D.C.Lau在解释这句译文时,引用了《庄子・天运》中师金称孔子之行仁义如“取先王已陈刍狗”作为佐证。师金所谓“刍狗”就是指祭祀用的偶像。在祭祀之前,刍狗受到人们的礼遇,而一旦祭祀过后,则被弃置路旁任人践踏。但彼“刍狗”是否此“刍狗”则有待商榷。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即使把“刍狗”作为一个词来理解的话,也只是强调它的有用之时贵,用过之后贱,而并没有树神崇拜祭祀时被烧掉的巨型柳条人那种血腥的意味。

“刍狗”之所以由被轻视的对象而变为具有暴力血腥色彩的被烧毁的祭品,与西方宗教文化中以火来进行祭祀很有关系。这里我们来引述一段弗雷泽博士关于柳条人的记载:

那时候由祭司主持献祭。祭品或者被用箭射死,或者被钉死,或者被用下述方法烧死。用柳条或者木头和草编成巨大的偶像,里面装满活人,牲口或者其他动物,然后将偶像点燃,偶像和里面的活物一起被烧掉。(《金枝》英文版,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654页)

那么此种火祭的意义何在呢?按照弗雷泽博士的解释,用火烧偶像(和活人)是代表着人们祈求消除恶灵(女巫、恶鬼)保佑平安的意思。所以祭品与人及上帝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仇视的。很自然的,一个万物皆为祭品的世界只能被理解成是暴力对抗暴力的世界。

而中国的“刍狗”用途是和“柳条人”截然不同的。首先,以“刍狗”来祭祀并没有仇恨和暴力的含义,人们反而要对祭品表示虔敬。所以以“刍狗”喻人情,才有先贵后贱之意。再者,祭品也并没有被烧掉,只不过祭祀的时候摆一摆,祭祀之后就丢弃了。虽然中国的祭祀仪式上也常用到火,但并不像西方文化中那样普遍。很多的情况下,祭祀后的东西或者是被丢弃(如“刍狗”),或者是被人们分吃了(如果品、肉食等)。另外,中国的习俗中,火在祭祀中的意义也是和西方有所不同的。在中国的宗教中,火并不是作为消灭祭品的手段,而是沟通人神两个境界的门户,是形体转化的手段。烧纸钱的习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人祭或者中国的祭礼没有仇恨的含义。只不过单就“柳条人”和“刍狗”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祭品,以及“火”在祭祀中的意义,则确实是很不相同的。

谈过祭祀问题之后,返回来再谈老子的这句话。在中国,老子最权威的注家当推晋朝的王弼。王弼注解“刍狗”一句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矣。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若慧由己树,未足任也。”王弼对这句话的理解显然和英译者截然不同。这里的不同主要有两点:第一,何谓“仁”?第二,何谓“刍狗”?

对“仁”的不同阐释注定了对于老子宇宙观的截然相反的理解。王弼认为老子是反对“仁”的。这个“仁”不仅是“仁慈”(humane),也是“人为”(artificial)和“私人”(personal)或“私情”(private)。 按照许慎《说文解字》:“仁,亲也。…… 亲者,密至也。”段玉裁注引《中庸》曰:“仁者,人也。”天地不为万物故意施恩,任万物自为,使“万物各适其所用”,这正是道家的一个主要的思想。与这句相呼应的还有一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更说明天地无私,但天地自有其道,故循道而行的“善人”自然得到天地的庇佑。所以又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77章)的话。在道家的著述中,经常有批驳孔子行“仁义”之说的篇章,也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主张“仁义”者以“人为”损“天然”的害处。所谓“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18章)。又“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38章)。《庄子・天道》有老聃与孔子论仁义一段,孔子称仁义是“人之性”,老聃驳之曰:“则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天地万物有道,所谓圣人是能够参透这“道”的人。而行仁义者妄自以人力灭天然,最终只是破坏万物之道,使人类离大道越来越远。

当然这种对于“仁”的理解,也就决定了对于“刍狗”的解释。道家思想重要的一点就是无神论。冯友兰的《庄子》英译序言中有一段论述道家宗教观的话很有见地:

道家坚称万物自生,从而打破了广泛流传的,或者,有的时候是,宗教性的,有关上帝的看法。那个上帝一直被看做是创造者。在这方面道家是自然主义者。不过既然万物皆由自生,世界仍然是有统一性的,这种统一性,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作是上帝。(《庄子英译》,外文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9页)

这个可以称作“上帝”的统一性,当然也就是“道”。而“道”或者“上帝”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名字都不过是一个假借的“名”罢了。 既然没有所谓的传统宗教意义上的“上帝”,祭祀自然也是没有必要的。前文所引影片海报上的用语“rites of violence”(暴力仪式)中,“rite”即祭祀仪式,在古书中即“礼”。据《说文解字》,“礼”释为“所以事神致福也”。段玉裁注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庄子・知北游》有“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道德经》三十八章亦有此说。宋人林希逸解释庄句曰:“庄子以礼为强世,故比之仁义,其迹又甚,故曰道之华,乱之首。”祭祀是古人所谓的大礼,而这种礼,正是人失掉大道的祸首。因为当人把祭祀代替真正的精神信仰的时候,就等于是把“物”代替了“道”,那么自然是“乱之首”了。所以,如果把老子的话理解成“天地把万物视为祭祀的礼品”,恐怕就远离了道家的根本思想。

王弼说“刍”和“狗”是两个词,指的是“草”和“狗”,而不是“用草编成的用来祭祀的狗”。天地不为人生兽,也不为兽生草。物各自生,又各适其性。物自有道,既非天为之,更非人为之。王弼之前的《道德经》最大注家河上公对“刍狗”一句的解释是:“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望其报也。”《河上公章句》主要以汉代黄老学派无为治国、清静养生的思想为基础,所以虽然称“不以仁恩”,但还是说到“施化”以及“不望其报”这样的话。这与老庄万物自化的观点不尽相合,但是对于“仁”和“刍狗”的理解当是不错的。

当然,在中国另有一派的理解比较接近上文的英译。魏源在《老子本义》中说,“此老子知己道不行,怜世乱之不救,而思遗世隐处,独善其身之言也。…… 结刍为狗,用之祭祀,既事毕则弃而践之。老子见乱世民命如寄,故感而言曰,悲哉天地有时而不仁乎,乃视万物如土苴而听其生死也。”魏源认为老子的这句话并非如前人所说“不仁刍狗,为明因物无心之道”,而老子也并非“以不仁为教”,此语实则老子愤世之词。紧接“天地不仁”一句,还有“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按照魏源的解释,那就是当权者视百姓如草芥了。所以魏源又解释道,万物为刍狗,并非真是天地有意为恶,盖人之所为;所以,老子实则是在批评当时的所谓圣人视百姓如草芥,而真正的行道应该是,“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百姓万物之责,在于圣人”。

魏源生当晚清,感国家祸患,自然不能有晋朝王弼那种“清谈”的心情和态度。而且魏源对晋人的“潇洒”态度也很有不满。所以在《老子本义》序言《论老子》中,魏源称“晋人以庄为老,而汉人以老为老也”,更称“老子救世书也”,而且认为老子的思想其实是完全切合儒家思想的。并举老子“我有三宝”一句为例:“老子言我有三宝,一慈,二俭,三不敢为天下先。慈非仁乎?俭非义乎?不敢先非礼乎?”魏源认为老子的态度其实和孔子很相像。老子感到自己的“救世”主张得不到执政者的认可,所以心情郁结,最后不复多言。实则老子并非不欲言,而是没有听者罢了。魏源重解《老子》实在是深感时势衰微,欲要唤起“圣人”的“仁心”,引起当局者的注意啊。那么他的解释与其说是“本义”不如说是“新解”。

最后再说说电影《稻草狗》产生的年代。电影于一九七二年发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存在主义在欧美流行的时期。当然因为我们开篇谈的是作为通俗文化的电影,这个“存在主义”也是为大众所接受的流行观念上的存在主义而非学者们讨论的存在主义。流行观念上的存在主义更像是某种虚无主义。按照此种理论,世界是非理性的,存在是无意义的。世界存在的无意义以及无序性使得人们愈加绝望,从而也愈加愤怒。生命本身或许是自由的,但是这种自由也是没有意义的和没有希望的(据A Dictionary of Cultural and Critical Theory的“Existentialism”词条)。在那个有些绝望、有些迷惘又充满愤怒的时代,不只是西方,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常常被一种想要破坏一切的欲望所左右呢?

戴维,作为整部影片愤怒情绪的代表,从影片一开始就感受到周围环境的威胁。作为一个在英国乡村暂居的美国教师,他感到周围人,包括他的妻子,让他烦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的烦躁逐渐变成了某种恐惧,这种恐惧最后积蓄成难以遏制的愤怒。作为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教师,面对着粗野的乡民,他所代表的是理智和文化,但是理智让他与现实世界疏远,甚至与他的妻子疏远。理智使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电影中,小镇和戴维的家形成了一大一小两个世界。这很像“天地”与“个人”的关系。戴维试图让家成为他理性的温暖的“城堡”,可是小镇的力量却时时刻刻在试图侵入他的家,这就是故事发展的主线。而这种力量的体现者就是一批给他家盖车库的村民,戴维夫妇的生活似乎无时无刻不暴露在这些人的注视之下。房顶上的村民和屋内的戴维夫妇形成鲜明的对峙。先是家里的猫被吊死在卧室的衣橱里,继而戴维被人愚弄,戴维的妻子被人轮奸,最后为了惩治一个误杀了人的智障者,村民们竟然持枪对戴维的房子发动了进攻。怒不可遏的戴维终于拿起了武器。

影片最后一幕是,雾蒙蒙的夜里,车上,戴维和弱智者的对话:

弱智者:我不知道家在哪儿。

戴维:没关系。我也不知道……

从影片上映到现在,三十五年已经过去了。或许很多人还没有体悟到老子所讲的“道”。但那团愤怒的火似乎该降降温了。

原载于《读书》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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