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华 贺雪峰: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

作者:发布日期:2013-08-08

「桂华 贺雪峰: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正文

内容提要:受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不同地区农村内部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存在差异。由“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切入中国农村,可划分出团结型、分裂型和分散型三种村 庄理想类型,且三种类型村庄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典型的区域性,南方地区以团结型村庄为主,北方地区以分裂型村庄为主,中部地区以分散型村庄为主,形成了中国农村区域差异。“农村 区域差异”是基于中国农村经验事实的中层理论建构,可与其他农村研究的理论观点形成对话,也可从中推演出更多可被检验的理论假设。建构中层理论对于推进中国农村研究和推动农村社 会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区域差异 村庄社会结构中层理论农村研究农村社会学

中层理论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 Merton)提出的一种社会学的研究策略和理论建构方法,其本质在于将经验事实与理论抽象结合起来。中国农村研究要借鉴和吸收既有的理论 资源来认识农村社会的性质和规律,中层理论能够在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复杂的农村经验事实之间建立契合,因此,农村研究要重视建构中层理论。“农村区域差异”是我们在多年农村研究中 积累形成的一个理论观点,本文拟论述农村区域差异的理论意义,并尝试以此为例,讨论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中如何由农村经验上升为理论抽象的方法论层面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的研究

在《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一文中,我们从村庄社会结构的角度,建构了团结型、分裂型和分散型三种村庄理想类型(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除外),并从自然 生态和历史变迁两方面搜集资料,解释了村庄社会结构形态的区域性,最后将中国农村划分为南方团结型村庄、北方分裂型村庄与中部分散型村庄。①该文核心价值在于提出了区别于依照经 济发展水平标准将中国农村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的划分方法,为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提供了视角。

关于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的认识,产生于我们及所在团队十多年来的农村调研。《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一文结合学界既有的农村研究成果,将我们调研中直观到的“不同地区农村具有 差异极大的现象”的朴素认识进行理论抽象,提炼为一种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一般性认识。如果我们所建构的村庄类型是有效的,且地理意义上的区域划分大致准确的话,那么,农村区域差 异就可以算作一种既产生于经验事实,又高于现象罗列层次的中层理论。

我们在做农村政策的实践基础研究的过程中,从政策实践的区域差异现象中发现了农村社会性质的区域差异性。区域差异性是中国农村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十分重要的农村社会学研究 对象。农村区域差异有各个层面的表现,如生态环境、村庄外观、生活方式、生产模式、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差异现象中,我们逐步清理出“村庄社会结构”这一要素 ,将它作为解释村庄构成和性质、区分不同地区村庄性质的基本标准。村庄是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和娱乐单元,在这一“熟人社会”边界内,各个农户之间相互交往所形成的社会关 系特征和样态就是本文所说的村庄社会结构。

在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下,中国农村大致存在三种村庄类型,即团结型村庄、分裂型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并且这三种类型的村庄存在一定的地理分布规律。至此,形成了关于中国农村区 域差异研究的初步构想和基本假设。之后,我们及所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团队经过广泛和深入的调查,获得了更多的可以验证上述假设的田野资料。同时,我们回顾了 与之相关的中国农村研究,并查阅历史学、地理学等方面的资料,对上述构想进行了深化和修正,提出了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的观点。《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一文对此有相对完整的阐述, 本文仅在理论层面上对中国农村区域差异进行补充说明。

农村区域差异是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理论认识。对于中国不同地区农村存在差异这一客观事实,不少学者意识到并直接或者间接地涉及了。比如林耀华②、葛学溥(Daniel H. KulpⅡ) ③关于南方地区农村的家族、宗族研究,黄宗智④和杜赞奇(Prasenjit Duara)⑤关于华北农村的研究,以及费孝通⑥、黄宗智⑦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的研究。无论他们主观上是否如同 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研究“中国东南”地区的宗族组织那样明确地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区域内,这些研究成果都客观地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区农村的巨大差异。尽管如此,不同地区 农村的差异性并没有得到完整系统的解释。黄宗智曾对华北农村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进行了初步的区域比较研究,有很强的开创性,不过区域比较在他的研究中也仅为次要的工作。总体而 言,在既有的研究中,把农村区域差异当做直接研究对象并不常见。⑧

我们通过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社会现象进行分类、总结、提炼、解释,把农村区域差异当做中国农村基本性质提出来,将中国农村划分为南方、北方、中部三种区域类型,细致分析每个地 区农村的特性,并将逻辑推演与经验验证相结合,试图将农村区域差异建构为一个从中国农村社会现象中抽象出来,并能够运用于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现象的中层理论。

农村区域差异的理论脉络最早可以回溯到对村庄“社会关联”的研究中。我们当时已经关注到了村庄内部社会关系对于村庄社会秩序、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影响;⑨随后,提出了“认同与 行动单位”的概念,认为村庄社会内部形成了“家庭”和“家族或者以家族为基础”的双层认同和行动结构,并对其进行了功能性解释;最后,在《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一文中提出了村 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其中,一以贯之的是我们对村庄内部社会关系样态的关注,这既是对梁漱溟“伦理本位”文化说的社会学化,也是对费孝通“差序格局”概念的深化。

在《村治的逻辑》一书中,我们按照认同与行动单位的标准,从逻辑上建构了一个关于中国村庄结构样态的模型,其中,我们假设不同地区农村结构差异是由于现代性冲击程度差异造成 的,即假设不同地区农村中的认同与行动单位差异皆为“宗族”瓦解的不同残留形态。⑩然而,由于自然和历史条件等方面的影响,在遭遇现代性冲击之前,不同地区的村庄样态就存在差异 ,这就是说,《村治的逻辑》的理论框架是与历史过程相悖的。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们在《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中引入了自然生态学与历史学方面的知识,论述了不同地区村庄的生长 过程及性质差序。至此,我们提出南方团结型村庄、北方分裂型村庄和中部分散型村庄,既符合经验事实,也完成了理论建构。

二、作为中层理论的农村区域差异

我们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目标是从农村社会现象中提炼、抽象出一套具有解释力的概念、命题和理论框架,农村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中国农村的性质及其变迁规律 ,即理论建设服务于“认识中国”这个根本目标。在此目标下,农村研究中大致有两类表述中国农村社会的方式:一是抽象的总体概括方式,包括早期传教士的描述、文化和国民性的研究, 如梁漱溟的《中国文化要义》、许光的《宗族・种姓・俱乐部》等;二是具体的细致描述方式,如许光的《祖荫下》、杨懋春的《山东台头》、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等。另外, 黄宗智对华北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生产和社会变迁的研究、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对成都平原的基层市场研究、11弗里德曼对广东、福建地区的宗族组织研究,12偏向某些研究专 题,不全然属于对整体农村社会性质的关注,在表述方式上介于两者之间。在第一种表述中,被想象为“铁板一块”的中国乡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文化和社会类型,脱离于中国农村实际,忽 视和掩盖了中国乡村社会内部的复杂性。第二种采用人类学“深描”的书写方式,以生动的村庄个案展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某些特性,但是,关于整体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尚有不足。

费孝通先生在中国农村研究中的贡献与影响至今无人出其右。他最为流传的两本著作《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恰恰为上述两种表述方式的代表作。我们将结合这两本著作,来探讨农 村研究中的理论性质问题。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的博士论文,在国际学术界广为流传,开社会人类学研究从“简单社会”向“文明社会”转型之先河。正是这一转型,在方法上为《江村经济》日后遭到国际学术 界的质疑埋下伏笔。社会人类学研究方法与中国研究的张力,正如弗里德曼所言,“小地方的描述难以反映大社会,功能的整体分析不足以把握有长远历史的文明大国的特点,社区不是社会 的缩影”。13相对于由千千万万个“江村”组成的“中国农村”整体,《江村经济》所描述的仅属于“地方性知识”,这样的批评是很难辩驳的。

与《江村经济》相比,由报刊文章汇编而成的《乡土中国》算不上逻辑严密的学术著作,但这本书在国内社会科学界和普通大众中的流传度却非常高。《乡土中国》基于作者的感悟和体 会,相关概念和命题皆不具备严格的逻辑推理和经验验证。尽管如此,《乡土中国》却依然构成当前实际经验缺乏的中国社会科学界想象中国农村社会的来源。费孝通固然在《乡土中国》中 提出了很多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理论认识,然而,高度抽象概括的《乡土中国》对于农村社会学研究却是不够的。我们曾经在《乡村社会关键词》自序中批评其“将庞大复杂的中国农村当做 一个整体,作为一种理想型。这种理想型显然远离中国的现实,既无时间概念,又无空间概念”。14农村区域差异研究旨在将中国农村社会的空间性揭示出来。

以认识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为目标的农村研究的理论观点要具备如下特征:能够对农村中各种相互关联的社会现象做出解释,探讨其发生的原因和机制;其解释力能够超出个别村庄或者个 别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符合上述特性的社会理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并没有脱离中国农村的经验事实,不属于一般人类学和普通社会学的抽象理论,不是要“发现人类行为和文化的一 般规则”,15而是要对中国农村社会现象做出解释。因此,在这个层面上,抽象提炼的理论也可以被视为对于中国农村的经验性认识。只有当我们对农村社会中从农民心理、价值观念、私人 生活、社会生活、社会变迁到政治治理等各个层面的现象都做出合理的解释,并将这些经验性认识汇总为关于中国农村整体图景的经验性认识后,农村社会学认识中国农村社会的目标才算实 现。

由此,反观《江村经济》可以发现,江村不是中国农村,即《江村经济》描述农村社会经验仅仅构成中国农村整体图景的局部,相对于整体中国农村,江村的经验具有偶然性、片面性, 与其他地区农村中的经验事实存在差异和矛盾。因此,在经验性认识层面,将江村上升为对于整体中国农村的一般认识是不可行的。当然,在一般人类学与普通社会学理论建构的层面上,从 这种偶然现象中抽象出来的理论,可以达到理论反思的目的,也能够在纯粹理论层面上与西方理论对话,但相对于中国农村却是抽象的,即脱离经验事实的。

对于《乡土中国》,“乡土中国”能够作为一种与“现代社会”相对的理想类型,“熟人社会”也是在“陌生人社会”相比较的层面上具有意义的,就算是差序格局这一被广泛接受的概 念也是相对于西方社会人际关系中的“团体格局”提出来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以这种方式进行理论建构,是因为它不是一本经验研究著作,更类似于用社会学语言表述的文化比较研究著 作。因此,《乡土中国》描述的“乡土社会”相对于具体时空中的中国农村也过于抽象,不属于关于中国农村的经验性认识。

我们的进路是,将不同地区农村社会现象差异及其原因作为研究对象,将中国农村的差异性陈述出来,不仅抽象出三种村庄类型,将地理性的区域转化为类型学意义上的区域,而且通过 历史、地理等方面的资料论证了这种关于中国农村区域类型划分的有效性。“农村区域类型”属于既异于抽象概括表述也异于具体现象描述的理论建构方式,避免了“个案研究”代表性的问 题。尽管也将具体村庄当做调研对象,但是我们既不将“个案”当做抽象理论表述的对象,也不将对于具体村庄的认识推论至对于整体中国农村的认识,而是尝试在个案与中国农村之间加入 “区域”和“类型”,其中,以类型来建构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以区域来概括内部的同质性,对此我们在《个案研究与区域比较》一文中有较为详细的分析。16本文从村庄社会结构的角度 论述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可以看做是该方法的运用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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