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锋:增加农民工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文
国以民为本。重视并解决好农民工收入增长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民生保障、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
目前,在我国农民人均耕地极其有限、农业经营性收入难以保障农民增收的情况下,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也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但是,长期的过低收入,特别是与城市职工收入的巨大反差,使更多的农民工对外出务工失去信心,进而产生逆反心理和反城市化倾向,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影响农民工收入的主要因素如下:
城乡二元政策是导致农民工收入水平低的重要原因。由于对待城市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采取不同的政策,导致在同一地厅工作,承担同样的工作量,给农民的报酬却远远低于给城市劳动力的报酬,加之一些地区存在着歧视农民刮业的政策,决定了同工不同酬问题在农民工身上十分突出。
农民厂收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农民收入增长缓陧。由于政府对收入分配调控不到位,特别是现有的最低, 资制度不合理,导致农民工收入增长缺乏机制保障,我国城市职的收入近30年来增加了40多倍,而农民工的收入却一直由于缺乏保障机制而增长缓厦。另外,由于我国农民工自身处于弱势地位,又缺乏强力的维权组织,不少地区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故意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严重,克扣农民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农民工普遍缺乏社会保障。我国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当大一部分是由政府和企业支付,而农民工在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却要由自己承担较重的负担。统计显示,2009年我国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为4335万人,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为5580万人,均远低于城镇人口的覆盖率。
“困以民为本”。农民工收入增长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民生保障、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建议: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快镇化特别是小城镇建设步伐,鼓励各地推进农民到城市定居、生活、就业,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转移渠道;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搭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农民工技术培训,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创业渠道;完善财税金融税收减免政策,降低创业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民工自主创业。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奉系,增加农民工保障眭收入。鼓励试点城市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公平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向全国推广,使农民丁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强制推行农民工用工书面合同制,并将此制度作为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让所有进入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得到一视同仁的法律保护;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筹集机制。埘完全市民化的农民工,实行承包土地转让制度,将其转让收入全部或部分纳入农民工社保基金,并折算成本人一定年限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在农民工输入城市与农民工输出地区建立一种横向财政支付制度,作为城市对农民工的补偿。
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收入的干预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胜收入稳步增长。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督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劳动合同制度,合理调整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对最低工资标准定时调整,逐步提高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
严格保护农民工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工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征地及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规。结合工业园区的建设,鼓励农民工以人股或就近就业,提升其收入水平。积极探索用“以土地换住房”和“以地租换保障”等途径,确保农民工财产胜收入随着土地升值而同步增长。健全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转让、抵押、租赁制度。加快户籍管理立法步伐,降低农民进城“门槛”。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