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西林:毛泽东与“文化大革命”――写在毛泽东逝世暨“文化大革命”结束32周年之际」正文
1966年前后,中国爆发了一场震撼世界的政治运动,这场被冠之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当时被看作是拯救了中国共产党、拯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拯救了中华民族的“伟大”运动在十五年之后被当初发动它的中国共产党彻底否定。1981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决议》认为,“文化大革命”是当时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一手发动和亲自领导的,因此,毛泽东应该对“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负主要责任。(参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24条。)
毛泽东为什麽要发动“文化大革命”?《决议》对此也进行了分析。《决议》认为,毛泽东之所以会发动“文化大革命”,主要是由于他对社会主义、对无产阶级专政、对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以及对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等等问题产生了错误认识,这些错误归结起来,形成了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个理论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基本思考。(参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19条。)
《决议》的分析从思想和理论角度揭示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这当然是主要的方面,不过,要全面分析和认识毛泽东为什麽要发动“文化大革命”,还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个层面――毛泽东的个人特点与“文化大革命”的联系。
毛泽东本人身上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质,分析起来,在这些特质中至少有两点与“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有着直接的联系。
一是毛泽东对待理论的态度。在对待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方面,毛泽东固然有着理解方面的某些片面性和运用方面的一定程度的教条主义的倾向。但在对待马列主义理论上,毛泽东所持的最基本的态度是他的实践性,即实践第一的立场。毛泽东从来就不拘泥和屈从于任何理论教条,他对待理论的基本态度是要求理论为实践服务。他从马克思主义中总结和提炼出的精髓集中为一点,那就是实事求是。毛泽东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最终归结为“实事求是”,除了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之外,其余一切都是发展的、变化的。实事求是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待世界、对待实践的最基本的原则。在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毛泽东在自己对实事求是原则的特有理解的基础上提出的基本观点是:现有的理论是从客观实际中来的,但客观实际是多样的(同一性是相对的,差异是绝对的),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所以,一种理论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实际,并且随着时过境迁,一个时期是真理的理论,在新的时期也会变得因陈旧而失去意义。因此,每一种具体的实际情况、每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都必须要有与自身相适应的新的理论,新的理论也要从客观实际中发现和总结出来。因为理论是人创造并且是人可以改变的,而客观实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而是人无法改变的,所以,只能是理论接受客观实际的检验、适应并顺应客观实际而不是相反。用毛泽东的话,这叫“理论联系实际”,或者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要与实践结合,理论就必须有一定的“适应性改变”,这样的“适应性改变”本质上是对理论的发展。这之后,原有的理论“母体”上,就长出了一个新的“分枝”。这个新的“分枝”一般只适用于一个特定对象,而不具备“母体”那种普适性。现实中,这样的“理论联系实际”工作非常有必要,如果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强迫现实去适应理论,强迫“脚”去适应“鞋”,结果是什麽事也办不好。毛泽东认为,如果按教条主义的搞法,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就不可能取得胜利。
毛泽东在这里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疏忽,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度”――至少在现有的文献中我们很难见到毛泽东有这方面的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一定要把握好“度”,一过“度”,就成了实用主义,甚至是机会主义。那麽,什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度”?怎样才能把握好这个“度”呢?
首先,就理论方面来讲,这个“度”就是构成一种理论的那些最基本的原理,一种理论的最基本原理指的是能够把一种理论从本质上与其他理论区别开来的一系列独有的基本观点,以及得出这些观点的独有的推理过程。显然,“实事求是”并不是这样的能够区别马克思主义与其他社会理论的结论性观点。首先,“实事求是”只是一种方法;其次,从“存在决定意识”这一唯物主义观点来看,所有的理论其实都是在“事实”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而都可以说是“实事求是”的。因此,“实事求是”这种方法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独有的,以此作为标准,并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和其他理论区别开来。理论之所以最终出现差别,是因为“实事”是复杂的,是多元的,在不同的“实事”中去“求是”,最终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即使是相同的事实,人们也可以在其上加之于不同的认知。再说彻底一点,即使认知相同,语言表现和称谓即“文本”也可以不同。比如,“太阳从东边升起”,只是因为你把太阳出来的那个方向“称之为”“东”,你当然也可以把那个方向称之为“南”,你其实甚至可以将其冠之以“厕所”这个称谓,你也可以把“升起”称为“跳舞”――这不过是约定俗成的语言习惯而已。这样,“太阳从东边升起”就成了“太阳在厕所中跳舞”。此外,你当然还可以把“太阳”不称作“太阳”,而称作比如“蛋糕”……如此等等。)
那么,就马克思主义来说,哪些是它的基本原理呢?从社会发展理论来看,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两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在这方面有一段非常精彩的经典语言。马克思写道:“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按照这两个基本原理,社会发展(社会革命)的前提是生产力即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在发展方面的顺序是:现有生产力的发展,然后是上层建筑的变革,最后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在社会发展方面,生产力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联系实际的“度”。“大跃进”时期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搞“穷过渡”,完全抛开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前提和基础,更有甚者,在一定的意义上还把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看作社会发展的阻碍,宣扬“越穷”反而“越革命”(“穷则革命”),“一张白纸”才“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并且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已经丧失了革命性,因为他们的生活太富裕了(越富越不“革命”――“富则修”!)这些“理论”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似乎生产力越不发展,社会进步反而可以越快!那些在经济发展方面落后的国家,反而可以“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毛泽东说这就是“辩证法”!)这些观点显然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发展方面的基本原理,这样的“辩证法”显然也违背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这样的“理论联系实际”就过了“度”,陷入了荒诞――(当然,荒诞也是一种美。人们在欣赏毕加索和波洛克的作品时往往就会有这样的感觉:荒诞有时甚至非常美!)其他如对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国内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认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提出、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论述、“斗私批修”的方针以及“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论断等等,在这一系列基本的、重大的理论问题上,都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种做法当然不能说是“理论联系实际”,更不能说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其次,就实践方面来说,所谓“理论联系实际”的“度”就是提出一种理论,确定一个目标,制定一套方针政策,要充分考虑其现实可能性,要考虑现实的承受力和多数人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低于这样的可能性和能力以及超出这样的可能性与能力,都不叫“理论联系实际”。这方面主要是要防“左”,即防止所提出和制定的理论、目标和方针政策超越了现实可能性、超出了现实的承受力和多数人的理解和接受能力。
执政的共产党在其执政的初期,由于维持执政地位的制度机制尚未建立,最容易犯的是“左”的错误!因为共产党是一党执政,需要不断地解决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在多党制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定期的大选,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来自从得票率中反映出的民众的支持率。得票率说明了一切,也解决了一切。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制,不搞“竞争上岗”,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必须从另外的途径产生。其实虽然不搞竞选,但证明问题的方式与竞选并无二致:执政的共产党宣布自己忠实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真心拥护。也就是说,自己还是得到了“多数票”。但是仅仅这样,其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在说服力方面还是有所欠缺,因为这个结果毕竟没有得到真正的竞选“实践”的检验,执政者自己公布的支持率不是出自最有说服力的测量方法。特别是在长期的执政过程中,共产党也难免出一些问题,犯一些错误,为了避免出现“信任危机”,就需要不断地对自己的执政合法性进行“强化”,以保持住人民对自己的拥护。执政的共产党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方法有两个,一种是消极的方法,就是不断地发动政治运动,用非常的手段和超强的行政高压压制住那些反对共产党的声音和行为(类似于“反右运动”);另一种是“积极”的方法,主要就是频繁地、变幻无穷地提出一些诱人的目标和描绘出一些令人头晕目眩的美好的前景,不断地激励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热情与期望,一般来说,这种热情与期望会很自然地转化为钦佩与拥戴。而对“中国人民”这样的曾经更多地注重的是“心之幸福”,而相对不太在意“身之幸福”――(这是梁漱溟先生的看法。梁先生曾经对人说,他看到很多有钱的人其实并不快乐,而很多穷人却很快乐,可见“幸福在心之内,而不在身之外”。梁先生的看法在中国老百姓中很有代表性。而我则认为这种价值取向其实是一个特殊时代的特殊现象,在那个时代,张扬和提倡的是禁欲主义,而这实质上是由于匮乏,匮乏则是发展政策的结果。而今天人们看到的是普遍的金钱至上,令人瞠目结舌的奢侈享乐之风,以及泛滥成灾的极度纵欲。梁先生所说的和我们今天看到的哪一种更代表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呢?)――的特殊人群来说,提出的目标和绘出的前景越是超越现实,其激励作用就越强。并且这些东西仅仅是停留在观念和文本形态其激励作用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付诸相应的实践行动,才能将人民群众内心深处的热情真正“激活”,并使其持续不断地“挥发”。这就是为什麽在共产党领导下容易出现各式各样的“左”的思想与运动的重要原因。因为运动使人民总是处于一种“热血沸腾”的“亢奋”状态,他们根本没有时间静下来思考自己到底在干什麽。
毛泽东本人与“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有直接联系的第二方面的原因,是毛泽东的历史局限性。任何历史人物都有其历史局限性。人是时代的产物,他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局限性也可以称作时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