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琴:艰难的控诉:卞仲耘被害四十年后

作者:发布日期:2006-12-06

「王友琴:艰难的控诉:卞仲耘被害四十年后」正文

1966年8月5日,卞仲耘老师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被红卫兵学生打死。2006年,林莽先生为此写了一篇纪念文章,第一句话是“悲逢北京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卞仲耘殉难四十周年之际”。这是非常简练有力的一个开头。这个开头既概括说明了文章的事实背景,也表达了作者的立场感情。

这篇以一个“悲”字开头的文章,写的是林莽先生亲眼所见的卞仲耘之死,也因此而题为《目击并身历其境者言》。林莽先生是作家,原为大学教师,1955年被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其成员是一批作家)关进监狱一年,降职作中学教师,1957年又被划为“右派分子”,再降为图书馆资料员。1966年8月5日那一天,他目击卞仲耘被打死,还被红卫兵强迫到她面前抬尸体。他为卞仲耘之死感到“悲”,并以“悲”字来开始他的纪念文章。

当读者看完这篇文章,会同意这个开头的“悲”字。一个中学女校长,在其学校中被活活打死,如果不感到“悲”,还能是正常的人类的感情吗?然而,这样悲惨的事情不但发生了,而且,直到2006年的11月底,这篇表达悲情的文章还是没有能在中国的报刊杂志上发表。

论写作,林莽作为作家在文革后已经发表了三部书,然而这样一篇短文却无处可登。论时间,现在已经距离卞仲耘老师被打死四十年又四个月,可是说出事实依然如此艰难。

在这过去的四十年又四个月中,有十年是文革时期。卞仲耘被害于文革初期,她是北京被红卫兵打死的第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她死后,发生了史无前例的“红八月”杀戮,仅仅在北京一地,就有数千名教育工作者和普通市民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在文革时代,批评文革就是“反革命”,就会被“斗争”、监禁甚至判处死刑。卞仲耘的死,在文革中不但不能得到正义审判,而且长期被当作文革过程中无足挂齿不值一提的事情,连简单的记载都不见。

然后,三十年前,文革随着毛泽东的死亡而结束了。千千万万的文革受难者逐渐得到“平反”。但是,他们所遭受的迫害被不正确地称为“冤假错案”。只有一些文革前地位极高的干部和少数社会名流被害的事情在媒体上被提到名字,卞仲耘和她所代表的全中国无数中小学教育工作者的死亡和受迫害却不被报导。

然后,1986年,文革二十周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写出了卞仲耘之死。没有报纸杂志可以发表那篇短文,只好印入了我的一本文章集子。集子在北京出版。文章没有写明卞仲耘的名字,而且题为《女性的野蛮》以合乎那本集子的女性主题。1995年,文革三十周年的前一年,我写成了《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这篇文章建立在对上百所学校的事实调查基础上。文章首先叙述了卞仲耘之死,因为这是“学生打老师”的开端,也是校园暴力杀人的开端。这篇文章在香港印出,稍后也曾用英文发表。到了2000年,我为卞仲耘之死写的一篇两万字的长文只能发表在电脑网路上,四年后才能印入我的《文革受难者》一书,出版地是香港。

现在,四十年又四个月过去了,林莽先生这样的文章仍然不被准许在中国大陆出版。这篇文章十分克制,没有要求惩罚打人者,没有要求惩罚领导了这场残酷迫害的人,也没有要求给死者家人一分钱赔偿,只是写了当时的情景和表达了他的悲哀之情。这样的文章不能发表,是为什么?

一名编辑给林莽先生的退稿信如是说:

您好!您的文章很有价值。但我刊暂无发表计划。因为您文章是直接针对文革的控诉。主题很清晰,您的回忆也很有力量。我建议您,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改写成一篇怀念故人的文章,既有您对故人的回忆,又可以巧妙地将您对文革的惨痛回忆和批评融合其中。您觉得呢?

对中国媒体有所了解的人都会同意这位编辑是个好心人。虽然他拒绝了稿子,但是作出了文章“有价值”的判断,并且坦率说出这一点。另外,他也不单退稿,他还帮助想办法来发出这个批评文革的声音。

同时,也正因为编辑是好心人,我们可以看到退稿决定并非出于他个人的道德或者理念原因,而是出自一套在过去三十年里不断被强调贯彻的关于文革历史的强行管制性体制。

为什么“直接针对文革的控诉”就是不能发表的?这一条被说出来,而且已经带着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口气,就像在说“偷东西是不被允许的”。可是,等一等,控诉文革可不是在偷东西。卞仲耘是被打死的。按照法律,杀死人是最大最重的罪。如果不允许控诉卞仲耘的悲惨遭遇,那这一条规定等于是在说:“直接针对杀人的控诉”是不被允许的。难道因为卞仲耘死于文革,杀死卞仲耘就不是罪?就不允许“控诉”?还有,这种“不准控诉”的规定什么时候成了不必证明的规则?

这种提问可能被一些已经对自己的玩世不恭不觉察的人视为“可笑”,觉得这些问题不值一问。然而,当应被视为常识的真理被忘却或者漠视,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应该感到悲哀和义愤。

和这种禁止“直接针对文革的控诉”相对的,是想要控诉文革罪恶的人。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尧,在十年前就告诉我,他想,将来要发表关于妻子被害的书,题目将为“我控诉”。他说,他将借用这个法国作家左拉的文章的标题,来表达他对妻子卞仲耘被害的义愤。

现在我们看到了现实中对文革杀戮史的两种意图:控诉和禁止控诉。

于是,对亿万文革受难者的亲友和文革经历者来说,控诉,还是不控诉,也成为四十年来他们一直需要面对的问题。他们面临这样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林莽先生的选择是控诉。他写下了文章,而且努力将其公之于众。他已经是九十岁的老人了,这种努力就尤其令人感动。一个九十岁的人完全可以远离世事安享晚年,世间的功名与是非对老年人的意义和对年轻人的不太相同。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怎么样?文革惨剧会不会二次发生?和年老的人们已经不那么有切身利害关系。可是,林莽先生却站出来写了这篇文章,尽到他作为见证者的责任。一方面,对罪恶作见证是人类的基本道德之一(基督教的“十诫”之一就和作见证有关)。另一方面,他作见证只可能是为了一种崇高的目的,而非其他。他这样做,是为了他人,是为了让年轻一代永远摆脱文革的恐怖和迫害。老人所表现的这种崇高应该使年轻人反省对照自己的道德水准。

也应该赞扬建议书写这篇文章的王晶尧先生。他也是年近九旬的老人了。四十年又四个月以前,1966年8月5日晚上,他被叫到学校,该校红卫兵负责人代表新的学校权力当局向他宣布他的妻子卞仲耘死了。当时除了一封匿名的来信(后来知道是一名女老师用左手写的),没有人敢于向死者受难者家属表示任何同情和安慰。暴力迫害继续在北京发展升级。在那样的情境中,王晶尧作出了不同寻常的举动:立即到西单商店买了一架照相机,拍下了妻子的布满伤痕和血窟窿的遗体。另外,他还拍下了四个孩子环绕母亲遗体的悲哀面容,拍下了从火葬场烟囱里冒出的一缕青烟。他要对罪恶留下见证。他的行动,在文革迫害造成的普遍的慌乱和恐惧中,尤其显得勇敢和坚贞。

王晶尧不但照了照片,还把妻子被打死的时候的所有东西都仔细保留了下来。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沾满血迹,上面还被用黑墨写上了“打倒”二字;一些浸透了血迹的纱布包和手绢,当时家人用来擦拭尸体;(这也可见红卫兵长期以来说她因“高血压心脏病”而死是怎样的谎言!),一条沾有粪便的裤子(她被打得失禁),等等。每一样东西,他都用塑料袋分别包好,放进一个皮箱。箱子里还有卞仲耘老师戴的手表,当时一件相当值钱的东西。当她遭到毒打的时候,她的手表上的钢制的表链被打得扭曲变形了。被打坏了的手表停摆在3点40分。1966年8月5日3点40分,那是卞仲耘被毒打以至被打死的时间。

在文革中期,王晶尧在家里的柜子里为妻子布置了一个秘密的纪念堂。柜子的门是关紧的,但是柜子里壁贴着卞仲耘的照片,照片前供着一支鲜花。在文革结束后,王晶尧向法院起诉,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直告到中国最高法院,从1978年一直告到1989年。但是没有结果。

王晶尧的告状没有结果,这是可悲的现实。但是另一方面,追踪观察他四十年来这种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可以说,尽管他追求司法正义的行动没有成功,在这过程中他也追求和实现了道德上的自我完成。他是受难者家人的典范。通过他的努力,至少可以让我们看到,爱,追求司法正义,说真话,对所爱的人的长久记忆和责任感,对邪恶势力的不屈服不认同,这些人类重要而基本的美德,在文革的长期迫害和荼毒之后,还保存在人世间。这让我们有理由不敢以悲观失望为借口而放弃对事实和真理的探索。

2006年,王晶尧接受独立电影制片人胡杰的采访,作了一个纪录影片。他要把他的证物,他的照片,他的证词,他四十年来对卞仲耘之死以及文革罪恶的思考和分析,永远保留下来,告诉后代。林莽先生也在电影上说出了他的见证。

这部题为《我虽死去》的电影已经完成了初稿并被一些观众观看,同时,这部电影也还在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中。胡杰也是另一部非同寻常的纪录片《追寻林昭的灵魂》的作者。可以说,胡杰是中国电影制作者中的奇人。没有任何资助,他用妻子上班所得的工资摄制他想要做的电影。他的电影做好后只能存在光盘上流传,不能发行更不能卖钱。两年前,一些观众看了关于林昭的电影后,深受感动,为林昭的故事,也为胡杰的精神。有些观众拿出钱来,少的十元,多的数百,他们说这是他们应该付的“电影票钱”,为一部不被准许在电影院上演的电影。在那部电影里,一些认识林昭烈士的人接受采访,在摄影机前说出了他们的见证。那是1957年的那一代人。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与关于卞仲耘的这部电影的制作。特别是,当年的见证者们,绝大多数都远比林莽先生年轻。他们会不会站出来,给电影贡献他们的镜头呢?希望他们会。1966年的那一代人参与了那场丑恶的可耻的文革,现在是他们反省历史说出见证的时候了。他们应该像胡杰那样,站到王晶尧和林莽这两位九旬老人的身边来。

四十年了。这个艰难的控诉还会坚持。卞仲耘之死不能被忘却。8月5日这一天会成为文革受难者纪念日。中国人将从这个纪念日学到历史、正义和道德。

2006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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