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21世纪的全球化困境:原因与出路

作者:秦晖发布日期:2015-07-03

「秦晖:21世纪的全球化困境:原因与出路」正文


不是“资本主义vs社会主义”,但也不是“趋同论”
最近我们的书界盛传:有一本风靡世界的《21世纪资本论》,提出了“资本主义向何处去”的大问题。我认真拜读了皮凯蒂的这本书。它提的基本上是西方左派的老话题,当然老话题也可以讲得很精彩,但他并没有自比马克思。“论21世纪的资本”在我们这里被翻译成“21世纪资本论”,倒是很抓眼球的。不过,现在世界上还有“资本主义”吗?马克思当年抨击的那种资本主义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现在世界上所有国家,至少是主要国家,从中国到美国全部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是19世纪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也不是列宁搞的计划经济或者马克思朦胧想象的那些东西。“既有计划又有市场,既有国有也有私有,既讲社会平等也讲利益竞争”现在是几乎所有国家的现实。
但是我并不想在这里宣传“趋同论”。虽然都“既有-也有”,但并不等于说这些国家的体制是一样的,政治体制不一样就不必说了,经济体制其实也有本质的区别。所谓本质区别,就是不能仅仅从数量比例看。“既有”、“也有”的两种东西比例大小是个问题,但并非主要的,也未必能成为区分的标志。中国国有经济雇员比例比美国高,但不如奥地利,然而中国与美、奥的区别显然比美奥间的区别大得太多。另一个例子是“福利”,据说瑞典是高福利国家,美国则是低福利的。但中国的福利就不是高低的问题,我曾指出它是一种“负福利”。
需要强调,我这里讲的不是国家利益的冲突,而是体制的区别。两者不是一回事。在1970~1980年代,中国和苏联曾经是国家利益上的头号死敌,毛泽东不仅主张联美制苏,甚至还埋怨西方反苏不尽力,对苏搞“绥靖”。但这并不等于毛时代中国跟美国的体制接近、跟苏联相差很远――我们都知道其实恰恰相反,那时的毛泽东非常崇信苏联的体制,甚至见不得苏联人自己“修正”它。所以,今天我希望中国崛起,但并不希望“中国模式崛起”,并主张改变、至少“修正”这个模式,也是很自然的。实际上,就国家间尤其是大国间矛盾而言,尽管最近的一些事件使人担心走向“新冷战”,但至少“旧冷战”结束后的20年间大国间关系是明显缓和的。然而大国的体制是否“趋同”则是另一回事。照我看,至少中国与其他大国做对比,1980年代的体制的确有趋同之势,但自1990年起,虽然趋同的成分仍存在,总体上体制的区别是在拉开,而不是趋同的,甚至1992年中国明确宣布要转向市场经济也没有改变这一点。
有人问了:既然你说现在世界上已没有纯社会主义,也没有纯资本主义,大家都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又说实际上体制的区别还是在拉开,这不矛盾吗?为什么会拉开呢?


两种相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谈“A类型”
原因就在于:我们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理解,有一种理解,我姑且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吧,在这种理解中,“社会主义”意味着老百姓必须对政府进行更大程度的公共服务问责,你要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保障,这不是你的“恩情”,而是我们的权利,我们供养你就是让你给我们干这个;干了是你该的,我们无须感恩(像瑞典那样“从摇篮到坟墓”国家都承担责任,也不见百姓对统治者感恩戴德)。不干我们就要问责,就要换马(所以瑞典自由党理论上不喜欢福利国家,但上了台还是得搞福利,因为老百姓不给你卸责,你就必须搞)。我们讲政府要“为人民服务”,不是人民为政府服务,这种“社会主义A”就是这么做的,尽管它的政府并不整天这么标榜――用得着吗?公仆服务不好,主人就把你解雇了。你不但得服务,而且只要主人要求,你还得“服务最大化”(高福利)。
但是什么叫“市场经济”呢?在这种A类型中,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市长不找市场找”(注意:不是“不找市长找市场”,是限制“市长”找百姓弄权,不是限制百姓找“市长”问责)。你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不能有无限政府,你的权力不仅是我们授予的,而且必须有明确的边界。边界之外就是我们的自由,包括契约的自由、市场行为的自由。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的“社会主义”意味着公民加大对政府的问责,而“市场经济”意味着公民对政府权力严格的限制,权力无限的政府就不可能是市场经济的。
有人说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是“分配社会主义”,国家只搞分配,不搞生产,其实倒也未必。不管是最早开始掌权的瑞典社会民主党,还是英国工党,甚至第三世界国家中这种模式曾经的典型代表印度,其实本来都是想搞“生产社会主义”的。但不是他们不想搞,而是后来发现很难,因为在民主体制下搞生产型国有制,的确相当难,难就难在民主条件下搞“红色血汗工厂”不太可能。东欧也有这个问题,东德刚刚建立没几年就发生了1953年的6?17工潮,就是工人运动,提出的主张就是“反对红色血汗工厂”,既然搞社会主义,怎么能允许血汗工厂比资本家都搞得厉害?资本家都不能让我们干那么多,挣那么少,“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我们有权比资本主义工人干的时间要短,工资要高,福利要多。你现在相反,居然要我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先生产,后生活”“小车不倒只管推”?资本家都不敢这么要求我们,是不是?
经济学家通常讲国有企业是“预算软约束”,其实在民主条件下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是最典型的。在专制条件下这个问题倒不一定很突出,因为专制条件下官僚唯上是从,完全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硬约束”,把国有经济搞成“红色血汗工厂”,要劳动者干得更多,挣得更少。例如列宁就对泰罗制很着迷,他认为苏维埃经济的优越性之一就是可以强制普及泰罗制。布哈林更是赤裸裸地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对付资本家,也包含“对工人阶级自身的超经济强制”!他列举的强制方式包括:禁止罢工、“劳动军”制度、强制无偿劳动、变劳动权利为劳动义务、取消“劳动自由”(“劳动自由与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不相容”)等。
但“社会主义A”这么干就不行。瑞典社会民主党掌权以后,是国有化了一批企业,之后发现经营很困难,民主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往往工会就很强大,民主条件下国有企业管理者也不可能像我们国企干部那样――上面的指令完成得好就可以升官。民主国家政府官员,政务官靠选举,事务官靠“科举”(专业考核)。没有“厂长受上面赏识就可以提部长”这种升迁渠道。既没有升迁激励,又没有资本积累激励,所以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是非常难解决的。东欧国家剧变初期之所以急于处理国有企业,主要并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影响,而是因为民主化以后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变得更厉害。讲得简单点,既然民主化了,厂长就不能只讨好上面,而要讨好工人,工厂又不是他厂长的,工人和管理者大家一起吃国家,国家受得了吗?包括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企业,后来也碰到了这样的问题。
从生产社会主义角度讲,有一个时期很多工党和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也搞得很大。比如英国工党,有人说它比瑞典社会民主党“右”,其实那是在政治上英国人更加温和,“告别革命”比瑞典人更彻底,但在经济上要讲国有化,工党却比瑞典人更热衷。当然有些国家的社会党,像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比英国工党还积极,经济国有化一度比英国的比重还要大。但是后来到1970年代,就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很难办。还有一个典型就是印度,印度所谓的马哈拉纳比斯社会主义,就是“政治学英国,经济学苏联(不是学瑞典)”。印度国有企业办得怎么样?记得改革初期1980年左右,我国体改部门有个代表团访问印度,回来后做了个报告,我印象深的一点是说印度的国有企业办得不如我们,但是印度的私营企业办得比我们好。请注意,1980年的时候中国没有私营企业,所谓不如我们和比我们好,都是与我们的国有企业比。简单地说就是印度民营企业的状况比我们的国有企业要好,但是印度国有企业比我们的国有企业要差。政治民主化延伸到企业内部,变成企业民主化、“工会治厂”,资本积累激励和政治升迁激励都没有了以后,搞国有企业的确是难度很大。结果印度到了1990年代,拉吉夫?甘地时,也向市场经济转轨了――比中国晚了十多年。总之,要么是专制国家的国有企业我不说好不好吧,至少还可以正常经营,要么是民主国家的民营经济经营得也不错。
这样,“社会主义A”的国营企业经营困难,逐渐就主要转向“社会主义分配”了。有人说这是社会党“变质”了,被资本家收买了。其实民主体制下的存量国有化一般也是赎买而非没收,增量国有化就和资本家的偏好更难相关。国家是把资本家的企业赎买下来由政府自己经营,还是搞累进的高税收、让资本家主要是给国民而没法给自己挣钱?资本家对哪个的抵触更强烈?这根本是不一定的。道理很简单:赎买也好,征税也好,两者都有条件是否优惠的问题。对资本家来说,企业要是可以卖个大价钱,这钱还是我的嘛,我怎么一定会更愿意交那么高的税让你把我赚的钱几乎全拿走?所以瑞典左派放弃大办国企而转向“分配社会主义”,与资本家的偏好无关,而是绝大多数选民(主要当然是劳动者)的选择,实际上就是可行性的缘故。这个体制发展到现在,已经在发达国家中成为普遍的形态,即使在美国,我们知道美国几乎是不办国企的,连军事工业都是私营的,但就再分配而言,国家财富中公共财政所占比重也是相当大的,而更重要的是民主制下那公共财政就是“公有”而不是官有、皇有的,是用于“社会”、取向于社会平等的,不可能用于皇家或官家,那还不是“社会主义”?古代专制皇帝的“盐铁官营”倒是管生产的,难道那才是社会主义?
因此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当然有人说不能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叫“社会市场经济”,我觉得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讲得简单点就是国家的作用和市场的作用都存在,个人意志个人利益和公共意志公共利益都对经济行为有重大影响。在这种条件下民众对政府的问责能力很强,而政府的权力被民众限制得也很严;前者体现“社会主义”,后者体现“市场经济”。


再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以及A与B两种类型的全球互动:积重难返的畸形互补
但是,还有另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姑且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吧[1],那虽然也有两种调节,但是两种调节的逻辑都恰恰与A相反:在这种体制下,“社会主义”意味着政府拥有无限权力,老百姓不能限制它。而“市场经济”意味着政府可以推卸责任,老百姓不能对其进行公共服务问责。前者使自由市场无法存在(或者没有市场,或者只有垄断和特权充斥的“市场”);后者使福利国家无法存在――给你一点福利你必须感恩戴德,不给你也不准要求。老百姓被告知“不找市长找市场”,“市长”却可以随意找老百姓横征暴敛。总之,无论“社会主义”还是“市场经济”,在这种B类型中都意味着人民要“为政府服务”――尽管它经常标榜的是相反的说法。
换句话说,在上节论述的类型A中,“社会主义”意味着政府责任变大,而“市场经济”意味着政府权力变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意味着政府责任越来越大,而权力越来越小。相反在本节讲的类型B中,“社会主义”意味着政府权力变大,而“市场经济”意味着政府责任变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意味着政府权力越来越大,而责任越来越小。
这样一来,这两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和B的差别,也就变得越来越大;换言之,不是“趋同”,而是“趋异”了。
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是“混合经济”,但是这个混合经济有两种不同类型,用我的话说:有些国家政府拥有“社会主义的权力”,甚至“超社会主义的权力”,但是只承担“资本主义的责任”,甚至连这点责任都不愿意承担。而另一些国家,政府只有非常有限的权力,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的权力”,但民众却要它承担“社会主义的责任”,甚至可以说是“共产主义的责任”――所谓福利国家的分配,追求社会平等到这种程度,以致如果按照以前的某种教条,似乎不太像是“社会主义”,但却更像是“共产主义”:福利国家这种分配形式是“按需分配”的,不是“按劳分配”,福利保障不是奖励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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